相處是一場屬靈的爭戰20180122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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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常被一種困惑的思想所苦惱:為什麼短短的兩年知青生活結下的情誼,竟比在主裡十年同工所結下的感情還深厚?這不僅是我個人的經歷,而且是帶著普遍性的現象。我看到父輩一代的人和周圍不少的人都有許多戰友、同學或朋友或Magi,他們結下了一輩子的生死之交、蘭譜之交,是那樣的山高水長、情深義重,令人羡慕。反觀現在我們教會的同工關係:比單位的同事好一些,或是壞一些,僅此而己;我很少看到同工之間有親密的朋友關係。
為什麼?(一)
以前我會被聚會前後大家互相說:“哈利路亞,主祝福你!”的打招呼,或者握手,問候、擁抱,促膝交通等等的氣氛所感動,覺得很溫馨,感受到了愛,常常有回到家的感覺;但是當對真理的認識不斷加深之後,就覺得這種對愛的理解是很膚淺的。
我過去是一個記者,常常出席一些什麼“中美中學生夏令營”、“中俄青年聯歡晚會”的活動,他們擊掌、擁抱、流淚、親親熱熱、融融和和,比我們教會的場面更熱烈,世人比我們做得更好,這有什麼可誇口的?這種初接觸時的親熱現象,是哥林多前書13章1~13節[一]所講的愛麼?
初相識時我們非常親熱;不多接觸時我們非常友好,這都是人之常情。假如這種關係一直發展下去,當彼此之間有了更多的瞭解、認識、接觸、相處的時候,各人的短處與缺點就暴露出來,情形可能就開始發生逆轉了。漸漸地友好、親熱淡化了,隨之而來的是難以言說的東西--無需避諱:基督徒之間相處仍然很困難。
信主之後我們就很少提友誼、感情,而只說愛,可是愛來愛去卻總是覺得空空洞洞,還沒有過去的友誼、感情實在;如果連外邦人的那種友誼、感情都談不上,還能談得上更高層次的愛嗎?如果我們連友誼、感情都沒有,又怎能相愛呢?這是值得我們基督徒去思考的。
世人有一句俗話:“相見容易,相處難,同住更難”。戀愛、婚姻就是最實際的例子:談戀愛時我們感到很親熱,很相愛,因為談戀愛只是短短的相處與相見,這樣愛得很容易;結婚後就有話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愛就很難維持下去了,因為婚姻是朝夕相處:早晚都要在一起,維持持久的愛就很難了(林前13:4-8)。
在教會裡,一般信徒的關係只是相見的關係,很少有相處的關係,所以還比較容易相愛,比較容易親熱;但是如果這層關係再進一步的發展,成為團契生活,或者成為同工一起服事,需要常常“相處”的話,就不那麼容易親熱了,不那麼容易相愛了。
這個世界上沒有愛,因而有這樣“相見容易,相處難,同住更難”的俗話。但是為什麼每個時刻都在講“愛”的教會裡,也會同世人一樣缺少“愛”呢?(摩3:3[二])
為什麼?(二)
『你該知道,末世必有危險的日子來到。因為那時人要專顧自己,貪愛錢財,自誇、狂傲,謗瀆、違背父母、忘恩負義、心不聖潔、無親情、不解怨、好說讒言、不能自約、性情兇暴、不愛良善、賣主賣友、任意妄為、自高自大、愛宴樂,不愛神、有敬虔的外貌,卻背了敬虔的實意,這等人你要躲開』(提後3:1-5)。
『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異端、嫉妒』(加5:19-20)。上述是保羅所指出的教會成員大部分的罪,實際上大都是針對基督徒之間的相處的罪。
說句實際話,信主的人並不都是神人、聖賢,在我們心裡仍然多多少少有這些罪性、惡念,用一句成語形容:“各懷心事、心懷鬼胎”再貼切不過了。如果有人懷著忌恨、惱怒、苦毒等,實則上就是他懷著魔鬼的惡胎、惡心(羅1:15[三]);如果有人很小氣的、愛猜忌的、驕傲、好說讒言的、好毀謗的、好爭競的等等(箴13:10,17:14、19,25:8,26:20-21;提前6:4;提後3:3;多3:3、9;羅3:8,13:13;林後12:10;弗4:31),實際上你所面對的就是來自屬魔鬼、屬罪惡、屬邪惡的東西。
自義的人之間,自卑的人之間,自義的人和自卑的人之間,自義的人與嫉妒的人之間,苦毒的人與敬虔的人之間、“麥子”與“稗子”之間‥‥都會產生矛盾,這樣你就知道為什麼教會的群體那麼複雜了(太13:24-30[四])。我們與人相處,從某種程度意義上來講,實際上是同時與一個人的性情、品格、脾氣、罪性‥‥中常隱藏的罪性的產物罪惡接觸(羅5:12[五]),是在他內裡魔鬼所給予的惡念、邪惡勢力在對抗。
因此“人與人的相處有時真是一場屬靈的爭戰,有時甚至是屬靈的惡戰”,因為背後是魔鬼的影響、操作人的罪性。他人人性中的惡與您罪行中的惡相遇時,就是惡戰,我們都有人性中罪惡的一面;我們裡面聖靈的善與他人的屬邪惡者罪惡相遇時,就是屬靈的爭戰,我們都有被聖靈引導或充滿的一面,這時就能夠勝過人性中的罪惡(羅8:1-17)。
(1)爭戰之一:戰勝自己的情慾。
我們自己本身就懷有人性中的罪惡性,別人身上也懷有人性中的罪惡性,若不被聖靈充滿與引導,我們就常常這樣以惡對惡,以辱罵還辱罵,以牙還牙,以眼還眼,以加倍的罪惡奉還(箴20:22[六]﹔羅12:17-21[七]﹔帖前5:15-18[八]﹔彼前3:8-12[九]),冤冤相報,彼此打得難解難分,遍體磷傷,卻誰也不值得同情。
人一旦認為別人對不住自己,往往就會報以惱怒、怨恨、讒言和兇惡;我們每個人心裡都藏著一把罪惡的“弓”,舌頭就像是一束毒“箭”(耶9:8[十])。它傷人最為利害,卻不傷皮肉,卻傷到人的最深處,使人心靈流血;被亂箭穿心的人,也常會奮起拿出曾經深藏不露的弓箭還擊,於是教會就常常像一個戰場,火箭、冷箭、暗箭亂射。假如這樣關係延及到更多別的信徒、別的教會,別的領袖,就會釀成一場更大的惡戰(雅3:1-18[十一])。
事實上我們每個人都是使人與人之間關係複雜化的原因,似乎很少有人可以例外,因為我們都是會犯罪的罪人(羅3:10-12[十二]),都是不完美有著罪性問題的罪人,所以才使得相處那麼艱難;在感歎人際關係險惡的同時,我們更應該時常警醒、禱告、警告、檢討、省察一下自已的為人處事(詩77:6;該1:5-7;林後13:5;彼前4:7,5:8);與人相處的另一個難處是:我們通常只指責別人的不是與惡,而見不到自己的不是與惡所起的作用。
不要自以為義,你未必真的站在正義這一邊?!你也有可能站在邪惡或罪惡的這一邊?!(箴17:15[十三])要好好省察自己(詩77:6﹔該1:5-7﹔林前11:28﹔林後13:5),不要太自以為正義,不要行義過度變成行惡過度(傳7:6[十四]),虛假的正義不會帶來真正的和平與幸福,只會傷害更多的人。你自己也往往是有許多的問題!這是毫無疑問的!(太7:1-6[十五]﹔路6:37-38、41-42),沒有義人,一個都沒有,只被神稱義,因信稱義的罪人(羅3:10﹔羅4:11[十六],5:1﹔加3:8[十七]、24)。多少罪惡假正義之名而行使啊?!
過去在我們信主之前,常會遵循一種處世為人的原則:面對別人的錯誤時,我們總是以怨恨、紛爭、報復、罪惡或邪惡來施加壓力,使對方改正錯誤;面對別人得罪了自己,經常以敵對的態度來報復,企圖以此迫使對方向自己道歉或改變,但結果往往適得其反。
以惡報惡是魔鬼的方式、魔鬼的武器,它只能產生冤冤相報的惡性循環(箴20:22;羅12:17;帖前5:15;彼前3:9)。
與人衝突時,我們的第一個反應,通常是心裡惡念叢生,這是屬血氣的反應,是在屬魔鬼長期的影響之下,使我們習慣成自然的條件反射,這時我們一定要靠著耶穌的名、聖靈的大能將這種邪惡的衝動擊退;《聖經》教導我們不要用血氣去作戰,而要用聖靈的果子等溫柔、忍耐、恩慈、節制、、、等九種兵器與屬靈爭戰的兵器去作戰(弗6:10-20[十八]),這樣,就必能戰勝“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嫉妒(加5:16-26)”等類的惡毒的“箭”。
因此與人相處的另一個爭戰就是與自己的情欲、肉體的惡戰爭也與人爭戰『因我們並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原文是摔跤;下同),乃是與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羅7:18﹔林前3:3)。這些事要依靠聖靈方能成事,所以我們必需悔改,不能再任著以往的性情、脾氣、態度、方式與人相處,也不能再用以往的敵對的、報復的方式、甚至邪惡的以惡報惡、以牙還牙、以眼還眼、以辱罵還辱罵、加倍的奉還或是更多倍的奉還方法來對待他人的罪惡(太5:38),這將使罪惡更加邪惡的惡性循環,總要持守溫柔、謙卑、善良‥‥的品格,來面對相處中發生的矛盾、摩擦和嫌隙與所有罪惡與邪惡的事。
我們戰勝他人的惡之前,必要先戰勝自己的惡,只有先戰勝了自己的惡,才能有望戰勝他人的惡;只有先在自己身上彰顯出聖靈的善,才能以聖靈的善來戰勝他人身上魔鬼的惡。羅12:17 不要以惡報惡;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18 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21 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
(2)爭戰之二:戰勝他人的惡。
不可避免地我們常會碰到人性的醜惡面,故此我們要每日謹小慎微地做人處事,生怕不知道什麼時候,一句話就使人產生反感,或某個語氣就使誰生氣,或一個表情又使人誤會了‥‥我們總要小心奕奕地相處,美善的事總要留心去做(羅12:17),生怕某日觸動到了對方的雷區、罪性中的罪惡較弱點或是罪性中的罪惡最弱點(羅12:17-21[十九]),而吃不完,兜著走。
我們所面對的魔鬼,並不是空氣中無形的魔鬼:魔鬼的作為實實在在是透過人去實現的,我們是透過人同魔鬼打交道、去爭戰的;因此我們在相處時要意識到自己正在與誰打交道,是在與人心背後的罪惡勢力在爭戰;也許稍不留意,就會跌落到魔鬼的陷阱裡。這也就說明了我們在與人相處時,為什麼感到那麼複雜、那麼困難、那麼傷痛,原來我們每個人內心的罪惡性,是很容易受著魔鬼的影響的。
保持一般的相識關係還容易,一旦深交就難了,好象碰到了一道無法逾越的牆。靈裡怎樣的也不能相通,他的靈總是躲躲閃閃,或者嚴嚴地關閉著,不向他人開放,這靈裡一定有許多可疑的東西,這東西往往是見不得光的,很可能就是魔鬼隱藏的惡胎(雅1:15);而相反的現象是往往與你關係最好的人,最瞭解你的人會出賣你,把你的軟弱、缺點、隱私到處張揚(詩55:13),這已經就是以上《聖經》中說的“賣主賣友”,出賣人了(提後3:4);我們教會信徒之間有時也很難相處,越近的教會越難相處,好似冤家對頭一樣,常有衝突,有說不清的批評、遙言、譭謗、讒言‥‥這就是“紛爭、爭競”。
『兄弟姊妹結怨,勸他和好,比取堅固城還難,這樣的爭競,如同堅寨的門閂』(箴18:19)。通過長期的觀察,我發現有一個律:就是人與人的關係一旦出現裂痕,就再也難以修補,就算修補了,傷痕可能還在;並且順著這個裂痕,越裂越大,直到不可收拾的地步;人寧願重新結識新的朋友,也不願意修補舊的相好,因為和新人結交很容易,而修補破裂的關係很艱難。
關係破壞了,就很少見到和好如初的。婚姻的關係也在這個律裡,人們寧願離了婚重新建立婚姻,也不願意重修舊好;我們儘管不贊同離婚,但是我們相處的法則,同人們離婚的法則是一模一樣的:與人鬧了矛盾,就不瞅不睬,分道揚鑣。我們可能很憎惡離婚的現象,但是從來沒有憎惡自己這種一模一樣的罪!這就是『無親情、不解怨』了(提後3:3);
這種種的現象裡面都隱藏著巨大的惡,需要我們用最大的努力去攻破這個惡魔的“城、堅固的營壘(林後10:4[二十])”。我們先要試試向自己的魔鬼“城、堅固的營壘”挑戰,要“解怨”,就得從不要再去計算他人的缺點與惡開始(林前13:5b),無論結下怎樣的“深仇大恨”,無論會怎麼樣丟臉、沒面子或不公平,我們總要努力與人和睦相處(太5:9﹔羅12:18,14:19﹔林後13:11﹔帖前5:13﹔來12:14﹔彼前3:11);
與人相處是不是感到很累,很疲倦,很迷惘?就是不知如何是最好?是不是常常陷入人與人之間糾纏不清的泥沼裡而痛苦不堪呢?教會內部的信徒和教會與教會之間的信徒,是不是有很多的傾軋和傷害呢?的確,與人相處的確是我們面對生活、社會的一個很大的難題與功課。
說穿了,我們相處,有很大的一部分是與人心背後的魔鬼在征戰,而不是直接針對人,在這一點上要有屬靈的看見,就不會輕易地搞錯仇敵對象了?我們在人際關係上所面對的仇敵,往往是人心背後的邪惡勢力,而不是直接面對的人與人,要有這樣的體會,就不會輕易的與人衝突、敵視了(雅1:19-21[二十一],4:1-3[二十二]﹔林前13:5[二十三])。
當我們用自己的惡與他人的惡相處時,兩種惡都會起作用,正好中了魔鬼的詭計,因而造成兩敗具傷;因此我們要提醒自己:與人相處時,我們要分別向自己的惡和他人的惡作戰。要用善對付自己和別人的惡,靠聖靈去戰勝這些惡,這是屬靈的爭戰而非惡戰了。耶穌的傳道生涯中,也常常遇到許多用心險惡的人所設置的試探網羅,但耶穌依靠聖靈一一戰勝了他們,使他們抓不著把柄控告他、陷害他(太12:9-14[二十四]﹔可3:1-6﹔路6:6-11﹔路20:19-26[二十五]﹔太22:15-22﹔可12:13-17﹔約8:1-11[二十六])。
當我們面對對一個人,尤其是性格怪僻或是人格卑劣或是生命有問題的人時,我們就得警醒、禱告、警告、省察自己(詩77:6;該1:5-7;林後13:5;彼前4:7,5:8):我所面對的不是這個人,而是他裡面或是背後的“黑暗軍團、黑暗勢力”;我們同人相處時,不但要看到這個人,更要看他裡面的屬靈狀況,看他裡面代表的是什麼樣的勢力。從某種意義上來講,我們有時與某種人打交道時,就是同其背後的魔鬼在打交道!(太13:38;約8:44;弗2:2-3;約一3:8-4)
我們要認清楚教會裡其實暗藏著不少懷有驕傲、自義、自卑、嫉妒、苦毒‥的人,當然每個人,包括自己在內,不同程度地都懷有這些東西,因而我們在同人打交道時,就是在經歷一場嚴峻的爭戰,有時還相當的現實與邪惡殘酷。
有些人不解怨(提後3:3[二十七]),你怎麼對他好也沒有用;有時這個問題解決了,不多久另一個問題又來了,這樣的人總跟人過不去似的,常使人感到費力,困惑。其實原因是,我們在跟他裡面的惡(魔鬼的堅固營壘)作戰。
我們相見時很熱情,但熟識了之後反而沒有那麼親切了,這是因為先前還未與他人的惡相遇,還可以說說笑笑,這只是“愛”的假像;但當發現別人的缺點與惡之後,或被人的罪惡觸痛之時,人就開始不饒、不讓、不接納了,並且一旦與他人產生嫌隙,就不願意和解,更談不上和好如初。
在人的肉體之中,有一種叛逆的勢力與罪性,老是想躲避行神的道,總想繞過神的道,因為行道是要丟面子的,是艱難的,我們總不願意以神的話來衡量、規範與他人的相處,我們喜歡按從前屬世的為人方式、情慾的慣性與人相處,因為恨一個“不好”的人,比愛一個“不好”的人來得容易、舒服。這就是情慾,就是情慾與聖靈相爭的(加5:16-21[二十八])。
(3)真理之愛與世俗之愛的區別
為什麼教會也像世界一樣的複雜?為什麼兄弟姊妹相處也像外邦人一樣難呢?這是因為儘管我們被稱為“教會”、“兄弟姊妹”,但是我們的處世的方式卻還是屬世的方式,還是屬魔鬼的方式——我們的心思還是論斷的心思;說話還是喜歡背後說和傳舌;我們以怨氣來“關心”別人;以自義、嫉妒、自卑、苦毒、惱怒、懷恨去對看待別人的錯(或成績)……這樣當然我們與世人一樣相處的又複雜又困難。
這樣來看我們教會還算有愛嗎?
我們相見時親親熱熱算不得什麼,世人相見時豈不也親親熱熱地拍拍膊頭?甚至比我們相見時還熱。我們同他們比起來強多少呢?如果我們的義不能勝過他們的義,我們有什麼好誇口的呢?(太5:20)
真正的愛是在共同生活裡面體現出來的,不能經得住相處考驗的“愛”,都是虛假的愛。
習慣上認為你對我好,我對你好;你不說我什麼,我不說你什麼;你送我東西,我送你東西,大家親親熱熱,和和氣氣,這就是愛。但真理的愛不是這樣的。
“愛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林前13:4-7)”。
如果愛裡要有“忍耐、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包容、恩慈”‥‥那麼證明愛不是發生在“你好我好”、“融融和和”的時候,相反,正是發生彼此之間有問題、有意見、有誤會、有摩擦甚至敵對時的。否則就用不著忍耐、包容、恩慈等這些東西。更具體地說,就是有人得罪你:說你很多壞話、譭謗你的人格、使你受到精神及物質很大的損失、常與你為敵‥‥做了你最難忍受的事,但你仍然能不以惡報惡,這才是真理的愛!
綜觀基督教人與人、教會與教會、宗派與宗派的關係中,還沒有建立起真理的愛的關係!現在反觀相處的好的人、教會,大多是彼此還沒有發生摩擦、問題的人和教會;想想看那些與我們發生過問題的人、教會、宗派,我們有遵行到真理的愛麼?不要做強辯之辭了,我們的相處之道仍然是屬世的相處之道!這裡面沒有“忍耐、包容、不計算人的惡‥‥”,所以我們的相處就沒有愛、沒有真理!我們的相處方式,仍然是稅吏、罪人的相處方式!因為我們所行的他們都能做到,甚至比我們做得還要好——怪不得我總感覺到基督教內所講的愛是空空洞洞的。
雖然我們都有看《聖經》,但從觀念上我們似乎還沒有扭轉習慣認識上的“愛”,過去世俗觀念的“愛”仍然根深蒂固地在我們的意識裡;從我們仍然行著世俗“愛”的相處之道,就可以知道,我們仍然停留在世俗的“愛”裡,仍然沒有悔改。
《聖經》的總結就是愛(約3:16﹔太22:34-40﹔可12:28-34﹔路10:25-28),從另一個角度來講,《聖經》就是教導人如何處理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我們常常研經講道,卻沒有切中實際生活中去,使愛講來講去,都是空空泛泛的理論。
基督教悔改的真正意義,是在恢復神與人、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上,這是我們悔改的根本。我們與神恢復關係,其實是落實在與人恢復關係裡面的。我們與他人相處得如何,反應出我們悔改得如何,反應出我們悔改的深度。
我們在一起聚會有多麼親熱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們相處得如何。你對我好,我對你好,親親熱熱,並不是愛,只是正常現象(太5:43-48,7:12[二十九];路6:27-36[三十]),是我們要通過愛去達到的正常現象;只有別人對你不好你仍然對他好才是愛;如果兩人之間沒有“不計較人的惡,凡事包容、凡事忍耐‥‥”這些要素,就算不得是愛。
世人的感情和友誼,是建立在禮尚往來上的:你好我好,一齊快活、一齊飲食、一齊遊玩,或者這次你幫我、下次我幫你,是一種“求自己的益處”、互相利用的關係。如果我們在主裡建立的也是這種關係,是沒有意義的。我們應當建立是一種屬靈的情誼,是為了能夠彼此監督、指正,有什麼錯,也能夠坦誠相見地指出,無論誰對誰錯,都“不計較人的惡,凡事包容、凡事忍耐……”,心裡沒有疙瘩,這才是真正的愛、真理裡面的愛,基督教空空洞洞講了多時,卻從來沒有如此定位過真正的愛是什麼!
世俗所認為的愛是你好我好,大家無問題就是愛;真理的愛是發生在有問題的時候。愛是為了消除相處時發生的問題,如果不能消除這些問題,就證明我們還沒有達到愛,這與我們在世俗中所認為的“愛”是截然不同的,只有相處時出現問題了,愛才能發揮它的功用,才知道有沒有愛。能經得起檢驗的愛是在相處裡。
(4)靠著聖靈,以智慧與人相處
與人相處一定要學會依靠聖靈,有智慧地為人處世,這樣才是把相處當作一種真實的屬靈爭戰。面對自義、自卑、嫉妒、苦毒‥‥的人,既要忍耐又要有智慧,特別是對於生命有嚴重問題的人,我們一定要靠著賜智慧的聖去戰勝他生命裡隱藏的屬魔鬼的東西。弗5:15 你們要謹慎行事,不要像愚昧人,當像智慧人。
比如我與一個鄰舍教會的領袖接觸,一直以來我很瞭解他嫉妒的性格,見面時聖靈就會格外提醒我:面對這個人,你一定要採取謙卑、再謙卑的態度。這樣,我一定不會跟他談我工作上的成績,我文字事工的果效,因為我知道他(其實是背後的惡靈)很不喜歡聽到我(其他人也一樣)的成績,如果知道我有某些成績,他一定會暗中使絆子,到處散佈閒話、謠言,暗中破壞;為了避免這一切,我對自己的文字事工隻字不提,只說目前遇到的困難、有什麼失敗、軟弱(當然是實際的情形,而不是說謊),他很喜歡聽到別人失敗、軟弱,於是就嫉妒不起來,反而不會搞什麼破壞。驕傲是一種愚昧,相反謙卑是一種智慧,是一種很好的爭戰方式(箴23:9)。
保羅所處的地位,有許多人不服、嫉妒,而他所採取的就是:“我若必須自誇,就誇那關乎我軟弱的事便了(林後11:30)”。
耶穌對於外幫人,如已被趕了鬼的格拉森人,就要他四處傳揚自己的作為;但在以色列地,耶穌做完了事工,卻多次叫人不要告訴別人,為什麼呢?這就是耶穌的智慧,因為他知道有許多人心懷鬼胎,會破壞他的計畫,主的時候未到,所以他必須小心行事。聖靈要某些人的事工特別隱藏的原因之一,就是防止生命有問題的人去破壞它。真槍真炮的戰爭也是一樣,為了提防仇敵的破壞,一定要隱蔽自己,用密碼、代號、隱藏等方式,否則就會失敗。
我們要靠著聖靈(智慧),辯別對方裡面的靈,然後靠著聖靈的智慧去與他相交。不同的人,我們要隨從聖靈的感動——聖靈會以不同的經文和智慧,靈巧地教導我們與人相交,使我們不順從自己的惡,又能制勝於他人的惡。
(5)以善勝惡的秘決
當我們面對一個人的時候,其實是同時面對著他的兩個方面:一個是他自己,代表著良心、道德、向善的一面(如果是基督徒,則代表順從聖靈的一面);另一個是他的靈界影響(即魔鬼),代表著情欲、血氣、醜惡的一面。同他相處就是同時與這兩方面相處,那麼我們該怎麼面對這些呢?
把人向善的一面稱為“他”,向惡的那一面成為“它”的話,我們知道“他”和“它(情欲)”本來是一對朋友,他們之間己經有數十年的關係。如果我們與他相處,一定要想方設法使“他”離開“它(情欲)”。首先我們一定要同“他”建立一種良好關係,用愛爭取“他”成為你的朋友,這過程,“它(情欲)”總會來傷害你的(如發脾氣),但你不要與“它”計較、對抗,如果你對抗“它(情欲)”,“他”和“它(情欲)”就會來一齊對抗你,所以《聖經》說:“不計較人的惡,凡事包容”的意思,就是說要避開“它(情欲)”的鋒芒,不要觸動“它(情欲)”的惡,如果你不計較、去包容,“它”就惡不到那裡去。
而你同“他” 相愛到一定的程度的時候,你和“他”的朋友關係己超過了“他”同“它(情欲)”的朋友關係的時候,你和“他”就可以一起去對付那個“它(情欲)”了。如果你們已經是好朋友,你說什麼他都願意聽你的,你指出他的缺點、錯誤,他也會很樂意接受的。我們彼此相愛,就是要爭取“他”這個人成為我們的“統一戰線”,使我們能夠一齊去戰勝那個“它(情欲)”。因為愛能勝過許多的罪(惡),善能的勝惡,就是這個意思。
在現實生活中,我們常常遇到這樣的事:有一個人,鬧得正兇,誰都不敢惹他,但這時來了一個有恩於他,又處處待他好的人,勸阻他、批評他、甚至呵責他時,他也只得乖乖地聽從,他裡面的惡是怎麼都發不出來的,因為他和“他”的關係超過了“他”和“它(情欲)”的關係。
再容我舉一個眾人都容易明白的例子:《水滸傳》中李逵是一條暴躁兇狠的漢子,什麼人都惹不起他,誰都不敢觸動他裡面的惡;但只要宋江一出面,他就乖得象貓一樣,如果宋江是一位基督徒、一個牧者,勸勉李逵來對付暴躁的舊生命,李逵也會乖乖地聽從的,因為宋江和李逵感情深厚,李逵甘心樂意順服宋江。
相反,如果“他(如李逵)”與“它(惡)”的關係比你和“他”的關係要好,你想用強硬的辦法、血氣的東西、用你的“惡”觸動“它(惡)”,“他”就會跟你拼命,因為“它(惡)”是“他”的好朋友,“他”總會護著“它(惡)”的。
具體地說,我們每個人都同自己惡的壞毛病、惡的壞性情生活了半輩子了,已經成為了一體,誰要是指出“它”的缺點、敗壞,就象對“他”動了刀子一樣難以忍受,因為“他”和“它”已成為了一體,你針對“它”時,“他”就認為是針對“他”的,就好象在“他”身上動手術刀一樣會痛的,所以“他”要極力來保護他的“朋友”。
如果你與他還沒有建立愛的關係,就同他的惡產生了矛盾,或著指出他的惡來,他就會從心底裡頂撞你,或者乾脆說出來:“你也不看看你自己?你不也是這樣的嗎,你也好不到那裡去,哼!”“他”總會站在惡的一邊。我們以為禱告就能解決這些問題,就禱告說:“奉耶穌基督的名,把某某身上自以為是的靈趕走……”他知道後覺得被控告了,就會更加堅定地與你作對,如果一個人不願意離棄“惡”,神讓他有自由選擇的;但是如果你同他先建立相愛的關係,一旦時機成熟,你向他指出來時他就不會抵擋了,然後你說:“現在我們同心合意去趕這個靈(它),好不好?”他就會很樂意接受了。耶穌說:“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兄弟姊妹向你懷怨,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兄弟姊妹和好,然後來獻禮物。(太5:23-24)”這樣的禱告是先有愛,然後才生效的。
信了主之後,我們就避免談友誼、感情了,認為這是世人的東西,只講大而空的“愛”,以為這才是屬靈人該講的,就因為這種認識上偏差,使我們對人沒有真正地愛起來。
大衛與約拿單的友誼,比愛情更深(撒上18:1-4,9:1-7,20:1-42;撒下1:17-27,9:1-13);保羅與提摩太的感情,比父子情更濃;誰能否定信主後我們應該更深建立友誼和感情?
如果我們能與別人在沒有發生矛盾、摩擦之前就先建立一種友誼、感情的話,那麼到了發生矛盾、摩擦時,彼此就容易忍讓、包容了;正如夫妻二人,如果在談戀愛的時候建立了深厚的感情,那麼婚後相處即使碰到矛盾、摩擦,也容易忍讓、包容,彼此也較容易為對方而遷就和改變自己,但婚後傷害對方很大的話,這段婚姻就難以維持,難以長久、和諧、幸福。
人們之間有感情、有友誼,才能更好地去相愛,才能更好地“忍讓、不計較和包容”(林前13:4-8),也才能更容易正確地糾正別人的錯。我們在講愛之前,還是先建立起實實在在的感情和友誼吧!
要在人與人之間建立超越惡的關係真不容易,這種愛一定要遠遠大於人的惡。在建立這種關係的過程中,肯定會遇到惡的挑戰,但是每一次的挑戰,我們都要以“不計較、凡事包容、恒久忍耐、七十個七次的饒恕”來迎戰,那麼惡就會敗下陣來,愛也最終戰勝惡(太18:21-35)。你的愛終於贏得了他人的信服,你就能爭取他人一起去對抗惡了!(羅12:21[三十一])
能夠勝惡、能夠服人的,一定是人的優秀品格、美好生命和堅定不移的愛!(林後2:8[三十二])我很盼望基督徒之間能夠有深厚的感情,牢固的友誼,能經得起考驗、相處,真的做到友誼長久!在世人面前作出響噹噹的見證!
(6)與魔鬼合作的人我們不能相處
話說回來,儘管愛能勝過許多的罪,但是有一些人,你怎麼愛他,他都不會改變,正如無論神怎麼愛世人,還是有不少人願意跟隨撒但一樣(林後6:14-18[三十三])。有一些人,他跟惡不但是朋友,而且己經結盟,成為了魔鬼的化身,成為一體了。
這些就是教會裡:“專顧自己,貪愛錢財,自誇、狂傲,謗瀆、違背父母、忘恩負義、心不聖潔、無親情、不解怨、好說讒言、不能自約、性情兇暴、不愛良善、賣主賣友、任意妄為、自高自大、愛宴樂,不愛神、有敬虔的外貌,卻背了敬虔的實意”等等這種人。面對這些人該怎麼辦?
聖經接著說:“這等人你要躲開(提後3:1-5)”,離他們越遠越好。否則,他身上的惡(邪靈),會給你、給教會帶來很大的麻煩。『好生氣的人,不可與他結交;暴怒的人,不可與他來往』(箴22:24)‥‥這些人,已經不能把他們當作純粹意義上的人了,他們是與魔鬼合而為一的人,他們的父已成為了魔鬼(約8:44[三十四]),是魔鬼的化身,是不能與他們相處的,否則你自己的生命也會受到虧損。
對於卑鄙的小人、性情怪癖的人、生命裡有嚴重問題的人,我們都不要直接與之較量,與他們一般見識。如果你是獅子,你根本不會與老鼠比輸贏。你如果與一個不是同一重量級的人爭執不休,就會浪費自己很多心力,並無意中提升了他的地位,貶低了自己的身份,有損你的人格。並且,可能是魔鬼藉著他來轉移我們事奉的注意力,因此,我們心存藐視地遠離他們。
如果有一些生命上有嚴重問題的人,老是犯同樣的罪而不悔改,為了使教會合一、純淨,不讓這些問題妨礙教會的異象事工,為了不讓這種罪漫延開來,為了警戒他和會眾,那麼,這種人應該趕出教會(太18:15-17﹔林前5:2、13)。
有時無論你怎樣愛某些人也無動於衷,仍然犯罪,就只能用懲罰,而不是無止境的忍耐了。
我們與人的關係,有時超出了人與人之間的關係,而是神與魔鬼的關係,所以我們行事為人要有神的真理和智慧,例如對待“東方閃電、全能神”,根本上就沒有相處可言;又如對待希特勒和以消滅猶太人和基督教為宗旨的恐怖分子,也是不可能用“凡事包容、凡事忍耐、不計較人的惡‥‥”去對待,而是要用聖愛中的一種公義去對待,去消滅了;聖經上,神讓以色列人面對迦南人和亞瑪力人就是這種情況。
默想與禱告:
①我是一個怎樣的人?有什麼缺陷?
②與人相處時常常在那些地方傷害了人?
③我在什麼地方容易受傷害?也就是說,我在什麼地方不容易包容別人的過錯?
親愛的主啊,我要向祢更深地悔改,我沒有好好地改變自己,而使人與人之間更融洽、更親切(羅12:18[三十五],14:19[三十六]﹔林後13:11[三十七]﹔帖前5:13﹔來12:14-15[三十八]﹔彼前3:11)。這不是別人的錯,更重要的是我自己所犯的罪。懇求聖靈幫助我,沒有禰,我只能順從自己的脾氣品性,行出禰溫柔和謙卑的道來,聖善的靈啊,來幫助我!阿們。
悔改:運用所學的方法,找一個與你不太好的人去嘗試建立感情友誼,恢復關係,直到能夠去愛—不計較、凡事包容、凡事忍耐‥‥。
[一]林前13:4 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5 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 人的惡,6 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7 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8 愛是永不止息。13 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愛這三樣,其中最大的是愛。
[二]摩3:3 二人若不同心,豈能同行呢?
[四]出13:24 天國好像人撒好種在田裏,25 及至人睡覺的時候,有仇敵來,將稗子撒在麥子裏就走了。26 到長苗吐穗的時候,稗子也顯出來。27 田主的僕人來告訴他說:『主啊,你不是撒好種在田裏嗎?從哪裏來的稗子呢?』28 主人說:『這是仇敵做的。』僕人說:『你要我們去薅出來嗎?』29 主人說:『不必,恐怕薅稗子,連麥子也拔出來。30 容這兩樣一齊長,等收割。當收割的時候,我要對收割的人說,先將稗子薅出來,捆成捆,留著燒;惟有麥子要收在倉裏。』
[五]羅5:12 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
[七]羅12:17 不要以惡報惡;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18 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19 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或譯:讓人發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20 所以,「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21 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
[八]帖前5:15 你們要謹慎,無論是誰都不可以惡報惡;或是彼此相待,或是待眾人,常要追求良善。16 要常常喜樂,17 不住地禱告,18 凡事謝恩;因為這是神在基督耶穌裏向你們所定的旨意。
[九]彼前3:8 總而言之,你們都要同心,彼此體恤,相愛如弟兄,存慈憐謙卑的心。9 不以惡報惡,以辱罵還辱罵,倒要祝福;因你們是為此蒙召,好叫你們承受福氣。10 因為經上說:人若愛生命,願享美福,須要禁止舌頭不出惡言,嘴唇不說詭詐的話;11 也要離惡行善,尋求和睦,一心追趕。3:12 因為,主的眼看顧義人;主的耳聽他們的祈禱。惟有行惡的人,主向他們變臉。
[十一]雅3:1 不要多人作師傅,因為曉得我們要受更重的判斷。2 原來我們在許多事上都有過失;若有人在話語上沒有過失,他就是完全人,也能勒住自己的全身。3 我們若把嚼環放在馬嘴裏,叫牠順服,就能調動牠的全身。4 看哪,船隻雖然甚大,又被大風催逼,只用小小的舵,就隨著掌舵的意思轉動。5 這樣,舌頭在百體裏也是最小的,卻能說大話。看哪,最小的火能點著最大的樹林。6 舌頭就是火,在我們百體中,舌頭是個罪惡的世界,能污穢全身,也能把生命的輪子點起來,並且是從地獄裏點著的。7 各類的走獸、飛禽、昆蟲、水族,本來都可以制伏,也已經被人制伏了;8 惟獨舌頭沒有人能制伏,是不止息的惡物,滿了害死人的毒氣。9 我們用舌頭頌讚那為主、為父的,又用舌頭咒詛那照著上帝形像被造的人。10 頌讚和咒詛從一個口裏出來!我的兄弟姊妹們,這是不應當的!11 泉源從一個眼裏能發出甜苦兩樣的水嗎?12 我的兄弟姊妹們,無花果樹能生橄欖嗎?葡萄樹能結無花果嗎?鹹水裏也不能發出甜水來。13 你們中間誰是有智慧有見識的呢?他就當在智慧的溫柔上顯出他的善行來。14 你們心裏若懷苦毒的嫉妒和紛爭,就不可自誇,也不可說謊話抵擋真道。15 這樣的智慧不是從上頭來的,乃是屬地的,屬情慾的,屬鬼魔的。16 在何處有嫉妒、紛爭,就在何處有擾亂和各樣的壞事。17 惟獨從上頭來的智慧,先是清潔,後是和平,溫良柔順,滿有憐憫,多結善果,沒有偏見,沒有假冒。18 並且使人和平的,是用和平所栽種的義果。
[十二]羅3:10 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11 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上帝的;12 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
[十五]太7:1 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2 因為你們怎樣論斷人,也必怎樣被論斷;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3 為甚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樑木呢?4 你自己眼中有樑木,怎能對你弟兄說:『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5 你這假冒為善的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樑木,然後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
[十八]弗6:10 要靠著主,倚賴他的大能大力作剛強的人。11 要穿戴神所賜的全副軍裝,就能抵擋魔鬼的詭計。12 因我們並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乃是與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13 所以,要拿起神所賜的全副軍裝,好在磨難的日子抵擋仇敵,並且成就了一切,還能站立得住。14 所以要站穩了,用真理當作帶子束腰,用公義當作護心鏡遮胸,15 又用平安的福音當作預備走路的鞋穿在腳上。16 此外,又拿著信德當作盾牌,可以滅盡那惡者一切的火箭;17 並戴上救恩的頭盔,拿著聖靈的寶劍,就是神的道;18 靠著聖靈,隨時多方禱告祈求;並要在此警醒不倦,為眾聖徒祈求,19 也為我祈求,使我得著口才,能以放膽開口講明福音的奧祕,20 並使我照著當盡的本分放膽講論。
[十九]羅12:17 不要以惡報惡;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18 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19 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20 所以,「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21 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
[二十一]雅1:19 我親愛的弟兄們,這是你們所知道的。但你們各人要快快地聽,慢慢地說,慢慢地動怒,20 因為人的怒氣並不成就神的義。21 所以,你們要脫去一切的污穢和盈餘的邪惡,存溫柔的心領受那所栽種的道,就是能救你們靈魂的道。
[二十二]雅4:1 你們中間的爭戰鬥毆是從哪裏來的呢?不是從你們百體中戰鬥之私慾來的嗎?2 你們貪戀,還是得不著;你們殺害嫉妒,又鬥毆爭戰,也不能得。你們得不著,是因為你們不求。3 你們求也得不著,是因為你們妄求,要浪費在你們的宴樂中。
[二十四]太12:9 耶穌離開那地方,進了一個會堂。10 那裏有一個人枯乾了一隻手。有人問耶穌說:「安息日治病可以不可以?」意思是要控告他。11 耶穌說:「你們中間誰有一隻羊,當安息日掉在坑裏,不把牠抓住,拉上來呢?12 人比羊何等貴重呢!所以,在安息日做善事是可以的。」13 於是對那人說:「伸出手來!」他把手一伸,手就復了原,和那隻手一樣。14 法利賽人出去,商議怎樣可以除滅耶穌。
[二十五]路20:19 文士和祭司長看出這比喻是指著他們說的,當時就想要下手拿他,只是懼怕百姓。20 於是窺探耶穌,打發奸細裝作好人,要在他的話上得把柄,好將他交在巡撫的政權之下。21 奸細就問耶穌說:「夫子,我們曉得你所講所傳都是正道,也不取人的外貌,乃是誠誠實實傳神的道。22 我們納稅給凱撒,可以不可以?」23 耶穌看出他們的詭詐,就對他們說:24 「拿一個銀錢來給我看。這像和這號是誰的?」他們說:「是凱撒的。」25 耶穌說:「這樣,凱撒的物當歸給凱撒,神的物當歸給神。」26 他們當著百姓,在這話上得不著把柄,又希奇他的應對,就閉口無言了。
[二十六]約8:3 文士和法利賽人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叫她站在當中,4 就對耶穌說:「夫子,這婦人是正行淫之時被拿的。5 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你說該把她怎麼樣呢?」6 他們說這話,乃試探耶穌,要得著告他的把柄。耶穌卻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7 他們還是不住地問他,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8 於是又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9 他們聽見這話,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地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穌一人,還有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10 耶穌就直起腰來,對她說:「婦人,那些人在哪裏呢?沒有人定你的罪嗎?」11 她說:「主啊,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二十八]加5:16 我說,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17 因為情慾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慾相爭,這兩個是彼此相敵,使你們不能做所願意做的。18 但你們若被聖靈引導,就不在律法以下。19 情慾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就如姦淫、污穢、邪蕩、20 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異端、21 嫉妒、凶殺、醉酒、荒宴等類。我從前告訴你們,現在又告訴你們,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國。
[二十九]太5:43 (路6:27-28,32-36)「你們聽見有話說:『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44 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45 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因為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46 你們若 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甚麼賞賜呢?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行嗎?47 你們若單請你弟兄的安,比人有甚麼長處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這樣行嗎?48 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出7:12 所以,無論何事,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因為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
[三十]路6:27 (太5:38-48,7:12)「只是我告訴你們這聽道的人,你們的仇敵,要愛他!恨你們的,要待他好!28 咒詛你們的,要為他祝福!凌辱你們的,要為他禱告!29 有人打你這邊的臉,連那邊的臉也由他打。有人奪你的外衣,連裏衣也由他拿去。30 凡求你的,就給他。有人奪你的東西去,不用再要回來。31 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32 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甚麼可酬謝的呢?就是罪人也愛那愛他們的人。33 你們若善待那善待你們的人,有甚麼可酬謝的呢?就是罪人也是這樣行。34 你們若借給人,指望從他收回,有甚麼可酬謝的呢?就是罪人也借給罪人,要如數收回。35 你們倒要愛仇敵,也要善待他們,並要借給人不指望償還,你們的賞賜就必大了,你們也必作至高者的兒子,因為祂恩待那忘恩的和作惡的。36 你們要慈悲,像你們的父慈悲一樣」。
[三十二]林後2:8所以我勸你們,要向他顯出堅定不移的愛心來。
[三十三]林後6:14 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甚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甚麼相通呢?15 基督和彼列(彼列就是撒但的別名)有甚麼相和呢?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甚麼相干呢?16 上帝的殿和偶像有甚麼相同呢?因為我們是永生上帝的殿,就如上帝曾說:我要在他們中間居住,在他們中間來往;我要作他們的上帝;他們要作我的子民。17 又說: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與他們分別;不要沾不潔淨的物,我就收納你們。18 我要作你們的父;你們要作我的兒女。這是全能的主說的。
[三十八]來12:14 你們要追求與眾人和睦,並要追求聖潔;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15 又要謹慎,恐怕有人失了神的恩;恐怕有毒根生出來擾亂你們,因此叫眾人沾染污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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