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可能上帝為人預定一個好對象,但那人拒絕,而和別人結婚的嗎?2017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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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們還要去詢問上帝這是否是祂預定給我們的對象嗎?
2."上帝所預定的對象"的定義是什麼?是"最後結了婚"的那一位嗎?
3.有可能上帝為某人預定了一個最適合的對象,但那人最後卻因為自己的選擇而沒能和那個上帝預定的她結婚的例子嗎?
若是人很想順服上帝的主權而把婚姻的選擇權交給神,也希望第一個男女朋友就是結婚的對象,有禱告尋求上帝,心中也有平安,但上帝卻沒有引導他第一次感情就是成功的,所以我們似乎沒辦法確定目前的男女朋友是否就是上帝預定的。那這樣我們還要去詢問上帝這是否是祂預定給我們的對象嗎?
又請問小小羊,"上帝所預定的對象"的定義是什麼?是"最後結了婚"的那一位嗎?
有可能上帝為某人預定了一個最適合的對象,但那人最後卻因為自己的選擇而沒能和那個上帝預定的她結婚的例子嗎?
一﹑那這樣我們還要去詢問上帝這是否是祂預定給我們的對象嗎?
答:
其實,大家已經誤解預定的觀念與應用了。讓我們來想一個問題:
上帝有沒有義務告訴你一切預定的內容?
上帝已經講的,就是聖經,這是祂『顯明的旨意』,至於上帝『隱密的旨意』,祂有沒有義務一定要對你講清楚?祂如果沒講清楚,我們就無法生活、不能生活、無法選擇了嗎?
上帝帶以色列人出埃及,事先有先對他們講清楚一切未來將會發生的事嗎?
上帝只給一個大原則,至於實際遇到的細節與狀況,則是『一步一步引導』。
因此,對於婚姻擇偶,我們當然可以問上帝這是不是祂為我選的另一半,但是,上帝當然可以不明確回答,但祂保證指引。也就是說,只要你是真心跟隨上帝、願意順服上帝的人,祂保證一定會帶領你。
也許,祂帶領你先有一段戀愛,但沒帶你們結婚。
可是,那必定是對你很有幫助、對你很好的一件事。
也許,祂帶領你這段戀愛就是你未來的伴侶。
我們凡事都可求,但不要焦慮於凡事都要得到清楚的答案。
我們要相信上帝,祂保證必定引領,單單這一點,就夠了。
所謂的引領,不表示你就有清楚的答案,但祂會時刻保守與呵護,正如在曠野四十年的引領一樣。
『誰敬畏耶和華,耶和華必指示他當選擇的道路』(詩25:12)
當選擇的道路,未必就是你一定會和他結婚的人那條路,但一定是上帝悅納的路。
二﹑"上帝所預定的對象"的定義是什麼?是"最後結了婚"的那一位嗎?
答:
不要太在意於上帝預定的『結果』,我們要多在意於上帝預定的『帶領』。
其實,『上帝你預定誰?』,不太該是我們禱告的內容。
預定是一種觀念,但不是讓人用來動輒探詢上帝預定內容用的。
慈光歌有一段歌詞,非常貼切:我不求主,指引遙遠路程;我只懇求,一步一步帶領。
三﹑有可能上帝為某人預定了一個最適合的對象,但那人最後卻因為自己的選擇而沒能和那個上帝預定的她結婚的例子嗎?
答:
這個問題,是因為誤解預定論。上帝的預定,可以有『積極的』計畫、引導,也可以有『消極』的許可、任憑,記得嗎?這觀念很重要,這四種預定內容要背起來。
上帝會積極預定人下地獄嗎?
上帝積極去計畫、引導人下地獄?
當然不是!
上帝是消極地許可、任憑人下地獄!
這就是『積極揀選、消極遺棄』的觀念。
很多誤解預定論的人,一想到預定論就自動想成『積極揀選、積極遺棄』,問題是,聖經教導的預定論,根本就不是那種『積極揀選、積極遺棄』,而是『積極揀選、消極遺棄』這樣的。
在得救與下地獄的事情上,是『積極揀選、消極遺棄』,在上帝悅納與上帝憤怒的事情上,一樣是『積極揀選、消極遺棄』觀念的擴大使用。
一切美善,都是來自上帝(積極預定);一切罪惡,都是人自己犯的(消極預定)。
看見了嗎?
假使我們聖經認真紮根、弄通弄懂,就會發現聖經非常博大精深,而且非常和諧,毫無矛盾,還能觸類旁通,完全和諧一致。
我再講一次:我們能行出上帝悅納的事,這完全是上帝透過『積極』的計畫、引導所做出來的,不是我們自己的功勞;我們所行出的一切上帝憤怒的事,這完全是上帝『消極』的許可、任憑,是我們自己犯的,不是上帝叫我們犯的,所以,罪是我們自己的,不是上帝的。
大衛和拔示巴犯姦淫,這是不是上帝預定?
當然是!
宇宙間一切萬事萬物,完全都在上帝掌管之下,沒有任何一件事能脫離祂掌握,也沒有任何一件事是超過其預料之外的。
但是,大衛和拔示巴的姦淫,是出於上帝積極預定的嗎?
上帝積極計畫、引導大衛去犯姦淫罪?
當然不是!
姦淫罪是大衛自己去犯的,上帝可沒叫他去犯,上帝只是行使消極的許可、任憑而已。
因此,大衛和拔示巴犯姦淫,是上帝消極預定,不是積極預定,但仍然是預定。
在婚姻的選擇上,你和某個人結婚,那個人,就是上帝的預定結果。但問題是,那人是上帝積極的預定,還是消極的預定,我們可不知道。
假使那人是敬虔愛主、愛妻愛家的丈夫,那麼這種美善類型的,我們會認為那是上帝積極預定的,是上帝恩典,計畫引導你去和這種好弟兄相愛結婚,不是你自己的偉大與功勞,你嫁了好老公,一無可誇,而是唯靠上帝恩典。
假使那人是好吃懶做、吃喝嫖賭的丈夫,那麼這種不良類型的,我們會認為那是上帝消極預定,是上帝許可任憑你逞自己私慾,自己去愛上這種爛人,自己要和這種爛人結婚,不是上帝積極計畫引導你去和這種人結婚。這一樣是上帝預定的結果,但卻是你自己的罪所造成的後果,是上帝的消極預定,不是上帝積極預定的結果。
亞伯拉罕和撒拉結婚,是上帝積極預定;亞伯拉罕和夏甲結婚,是上帝消極預定。
有可能上帝為某人預定了一個最適合的對象,但那人最後卻因為自己的選擇而沒能和那個上帝預定的她結婚的例子嗎?
當然不可能!
有可能上帝本來預定猶大得救,但後來猶大拒絕,所以猶大變成不得救嗎?
當然不是!
上帝『本來就沒預定猶大得救』,但猶大不得救,不得將罪推給上帝的預定,因為是他自己的罪使他不得救的。上帝對他,只是行使消極預定,許可任憑他犯罪,而這樣的預定,就會讓猶大依照自己本性,犯下大罪了。
很多人嚴重低估上帝許可、任憑的可怕。
原諒我這樣說:
很多人口口聲聲很在乎上帝旨意,想照上帝旨意而行,但其實,這些人都是在自欺、欺人、欺上帝而已。
我不客氣講:
請捫心自問,假使上帝要你和相戀五年的男女朋友分手,你會如何對上帝說?你會對主說『主啊,我願意』嗎?(即使你哭得死去活來,肝腸寸斷)
說真的,我很厭惡很厭惡自欺欺人欺上帝的行為。我們不是真的那麼敬虔,不是真的那麼願意跟隨主的旨意行,就不要宣稱自己很在意上帝旨意。
『因他們不領受愛真理的心,使他們得救。故此,神就給他們一個生發錯誤的心,叫他們信從虛謊,使一切不信真理、倒喜愛不義的人都被定罪』(帖後2:10-12)
這段經文是很有趣的一段經文,但卻是很常被忽略的經文。這段經文是在講『不信者』,但其實,擴大使用也具有相當正確性。
另一段舊約經文,也有異曲同工之妙:『人子啊,這些人已將他們的假神接到心裡,把陷於罪的絆腳石放在面前,我豈能絲毫被他們求問嗎?所以你要告訴他們:主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家的人中,凡將他的假神接到心裡,把陷於罪的絆腳石放在面前,又就了先知來的,我耶和華在他所求的事上,必按他眾多的假神回答他』(結14:3-4)
請注意這個模式:
1.求問者本身已經有立場,而那立場是不合真理的。
2.這時,那些求問者表面上想詢問上帝旨意。
3.但上帝深知人心隱密處真正的意念。
4.上帝會容讓你順著己心,聽到你要聽的答案。
5.種答案根本就是錯誤的答案,不是真正上帝真理的答案,而是求問者內心私慾的答案而已。上帝其實是透過這種消極預定的許可任憑,來審判與定罪這些人。
很多人,其實,真正的內心,並不是想『愛真理』、『跟隨上帝旨意行』、『真心求問上帝』。所以,上帝就許可任憑他們,讓他們順從心中私慾的錯誤,信從虛謊。結果,就是讓這些人被定罪、被懲罰。
是不是真心求問上帝旨意?很簡單,先捫心自問一個問題:上帝的答案假使與我想的不同,我是否願意接受?
上帝保證一定會帶領那些真正願意聽祂旨意而行的人,這是應許,我們絕對可以放心。但是,上帝可不會去帶領那些不是真心願意聽祂旨意的人。這些人,其實在意的是自己喜好、是自己痛苦不痛苦、是自己私慾而已。
表面上說是要尋求上帝旨意,但當上帝答案和他所期待的不同時,他就會拒絕接受,不斷找理由。對這種人,上帝有時反而就讓你尋到『錯誤的憑據』,讓你倒大楣去!讓你倒楣的,不是上帝積極計畫引導的預定,而是上帝先知道你的不信之心、不愛真理之心,所以就許可任憑你繼續下去。
罪,是你自己的,不是上帝的。當然,上帝有時會對這些人施予恩典,救他們清醒過來,但這卻不是義務,更沒有必要非得給予恩典不可。
有一種病人,是心中已經先設定好自己想聽的答案的。這種病人,假使明明就得了癌症,十個醫師裡面,九個誠實對他說你得了癌症,這九個全部都會被他判定成庸醫、是沒愛心的爛醫師。
後來遇到最後一個,這醫師對他說你不是癌症。這時,他會將這醫師奉為至寶,認為這醫師才是真正有愛心、醫術高超。
誰,才是真正有愛心的醫師呢?
誰,才是真正的庸醫呢?
身為基督徒,當你犯錯、做出錯誤選擇時,上帝一定會提醒,這點不用擔心,更不用懷疑。好比說:保羅到錯誤的地方(或不是上帝預定的地方)去傳福音,聖靈就禁止了。問題是,保羅會修正,但我們會嗎?會不會繼續不願改正,繼續堅持原本錯誤下去?
好比說:約拿違抗上帝旨意,被上帝處罰,後來走回正路。問題是:約拿被處罰後會悔改,但我們會嗎?會不會繼續不願改正,繼續堅持原本錯誤下去?
別忘了,聖靈雖然會提醒,但聖靈一樣會被踩扁,甚至發不出聲音的哦!上帝的兒子,一旦犯錯,祂必定管教,但卻不是一定有義務在你犯錯時就阻擋,而是有時讓你犯錯之後才痛打你一頓的哦!
大衛要犯姦淫時,上帝可沒天打雷劈、當場劈得他醒過來,像拯救要去大馬色抓基督徒的保羅一樣,當場大光照得他瞎眼不能做壞事,來阻擋大衛犯罪。上帝是許可、任憑他去犯罪,然後再來嚴厲管教的。大衛犯罪時,難道不知道聖經『不可姦淫』的命令嗎?
上帝這種顯明的旨意,難道他不清楚嗎?知道的啦!只是私慾已經克制不住而已。
那些管教,唉!
『刀劍必不離你的家』(撒下12:10)
兒子強姦女兒、兒子相殘、兒子叛變、兒子與父親嬪妃當眾上床、四處逃難、、。
『不要消滅聖靈的感動』(帖前5:19)
『主所愛的,他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納的兒子』(來12:6)
很多不合適的婚姻,其實,在婚前,聖靈早就已經發出勸誡了。但是,有多少人,能克制得住私慾,願意順服神的呢?當然,後來,上帝還是容許你們結婚了,這仍是上帝預定的結果。但是,你可知道,這並不是上帝積極計畫引導的預定,而是上帝消極許可任憑的預定?
上帝會不會為這種人先做好積極計畫引導的預定,預備一個好配偶,然後這些人拒絕呢?不會的啦!因為上帝早就知道這些人不會聽祂的話,所以早就做出許可任憑的預定了,正如猶大一樣。
請注意,我不是說上帝就不會勸誡這些人,正如主耶穌也多次勸誡過猶大一樣,我說的是:
上帝會知道哪些人是真心愛真理,哪些人只是嘴巴愛真理心裡並不愛的人。對那些非真心者,上帝有時是不會浪費時間與力氣去幫他們安排與準備的,直接行使消極預定,許可任憑就好,還不簡單?
這些人婚後會不會有很大的痛苦?當然可能!但是,那是自找的重軛,不是上帝要他們背的十字架。假使他們是上帝真正的兒女,上帝絕不會因為他們犯了這個錯,娶錯嫁錯,就丟棄他們,使他們變成不得救。
但是,他們將要為自己錯誤的行為,附上高昂的代價、承受許多不必要的痛苦、接受上帝嚴厲的管教。假使他們不是上帝的兒女,那就不用講太多了。有時,反而會一帆風順,一路順到地獄去的。我再提醒一次:犯錯、犯罪,還一路順到底,常常是不得救者的記號,而不是得救者的記號哦!
『我見惡人和狂傲人享平安就心懷不平。他們死的時候沒有疼痛;他們的力氣卻也壯實。他們不像別人受苦,也不像別人遭災。、、、我實在徒然潔淨了我的心,徒然洗手表明無辜。因為,我終日遭災難;每早晨受懲治。、、、我思索怎能明白這事,眼看實係為難,等我進了神的聖所,思想他們的結局。你實在把他們安在滑地,使他們掉在沉淪之中』(詩73)
那麼,假使婚後才發現娶錯嫁錯、婚姻不幸,那可不可以離婚,再來找另一個上帝預備的?當然不行!這是亂來!繼續犯罪!因為,當你們一結婚,你們就是上帝配合的,人不可分開了(太19:6)。
你只能在這個痛苦的婚姻中,倚靠上帝恩典,祈求上帝幫助,然後努力經營而已。即使對方再爛,你也只能愛他,不論貧賤與富貴、不論疾病與健康、至死分離。
很多人會嚇到抗議:
這樣還不如不娶、不如不嫁,否則多恐怖啊?嗯!兩千年前的門徒,早就問過這些人的問題了:離婚假使這麼難的話,『門徒對耶穌說:人和妻子既是這樣,倒不如不娶』(太19:10)
主耶穌如何回答?祂就讓步了?隨你們想離婚就離婚去了?想不結婚就不結了?『耶穌說:這話不是人都能領受的,惟獨賜給誰,誰才能領受』(太19:10)
又回到保羅說的『獨身是恩賜』(林前7:7)的觀念了。
看見聖經的美妙了嗎?完美和諧、毫無矛盾。上帝真理,義哉!誠哉!何等美善哉!
願上帝幫助我們,願上帝幫助每一位尋找另一半的弟兄姊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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