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婚姻只剩下親情,該怎麼辦?(一、二、三、四、五、六、七)20180918

(一)你的配偶還是你的戀人嗎?

(二)結婚久了,愛情就會變成親情嗎?

(三)沒有愛情的婚姻,反而更幸福?

(四)沒有愛情的婚姻,卻有堅守的理由?

(五)沒有愛情的婚姻,還能走多遠?

(六)沒有感情,沒有激情,只剩親情的婚姻就能出軌嗎?

(七)愛情和婚姻是兩碼事,沒有愛情的婚姻不會幸福?

 

()你的配偶還是你的戀人嗎?

參考資料來源:http://www.gracechurch.org.hk/articles/sex.php?article=20101017-003

    雖然此性園地想像大多是青年人流覽的,但是已婚人士在性上也極需要繼續的更新與學習,否則也會出事,若然行為上保持到不出事,心中也會有問題。記得主耶穌在《山上寶訓》中論到姦淫時,問題的核心不是淫行而是『淫念』(31:9[]5:27-28[]),『腦袋中心中』才是問題根結的地方。

 

    我觀察到華人婚姻有一個奇怪的現象,婚前是戀人,初婚還是,之後又如何?若是對配偶失去了戀情,情感從那裡尋找到滿足呢?縱情於子女、於娛樂刺激、於工作嗎?

 

    讓我建議你們繼續戀愛,婚姻之定義絕對是『讓你的配偶終身成為你的戀人』,著緊她,愛護她,婚盟的承諾中說是一生一世的,現在還有效嗎?聖經真理的教導是: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2:23-25[]﹔太19:3-6﹔可10:2-12﹔路16:18[];林前6:13b-20[]﹔弗5:29-31[]),原文意中的“Leave&Cleave”就有如兩張紙用膠漿黏貼合起來,所以就二成為一了,故重生得救的基督徒夫妻也是全人的結合成為一了一體,可惜不少婚姻並非如此,戀人之間沒有,或許不以此為信仰觀念、價值、態度。

 

    你當日如何對戀人,現在也如何嗎?舉例:她病了,你是否會請假不上班、不做工陪她嗎?為何不!一生一世的戀愛就是如此呢?若然停止了戀愛與著緊才是危險呢!夫妻本來就應該是一生一世相愛的關係與婚約,故必須從行為中、行動中反映出來彼此守這個約、這個誓言。一個人不只是一副工作的機器,人是有情感的動物,若是工作、上班吸去了您所有的時間與激情,破壞了婚姻幸福,值得嗎?

 

    何時配偶不再是戀人了,你的「性」生活就開始亮起黃燈了!(林前7:1-16[])我說「性」生活是指一個人肉體的性慾與感情的需要,配偶不完全可以滿足你在這兩方面全部的需要,我們有一個空間需要上帝填滿才能滿足我們完全的需要而我們活在一個不理想的世界』(創6:11-12;伯9:24;詩82:8;賽13:1113:38-4018:7;路20:34-35[]),但是配偶總要是滿足這需要的天下第一人。但是也只有三位一體的上帝所給予的恩典才能完全的滿足人的需要!(16:11[]﹔約3:2916:2415:1917:14-16[10]5:12-21[11])

 

    請珍重、請珍惜,願與每對已婚人仕及打算結婚的人仕共勉,不要失去配偶是你心中愛戀的地位、位置!(5:25[12];彼前3:7[13])

 

(一)你的配偶還是你的戀人嗎?

(二)結婚久了,愛情就會變成親情嗎?

(三)沒有愛情的婚姻,反而更幸福?

(四)沒有愛情的婚姻,卻有堅守的理由?

(五)沒有愛情的婚姻,還能走多遠?

(六)沒有感情,沒有激情,只剩親情的婚姻就能出軌嗎?

(七)愛情和婚姻是兩碼事,沒有愛情的婚姻不會幸福?

 

()﹑結婚久了,愛情就會變成親情嗎?

參考資料來源:https://read01.com/aEy6Ee.html#.WRFLVN1aO7A.facebook

1周末,我正在和閨蜜們聚會,一位姑娘給我發了很長的一段消息。

    大意是,她和老公認識已經八年了,結婚六年,可是這幾年越來越覺得兩人三觀;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不同,婚姻生活一地雞毛,天天大、小吵不斷,她覺得這樣的生活實在太壓抑了,很想擺脫這樣的婚姻,她跟幾個朋友表達了這個想法,可是大家都告訴她,這才是正常的婚姻生活,結婚久了,愛情早就沒了,剩下的都是親情,誰結婚好幾年,還天天你愛我、我愛你的呢?勸她要求不要太高了,沒有愛情總還是有親情,何況還有孩子,不要瞎折騰,以免後悔一生。她很鬱悶,問我結婚久了,愛情真的會變成只是親情嗎?

 

2我把這個問題甩給了閨蜜們,請她們發表自己的意見。

    噹噹是一貫的毒舌,對這個問題嗤之以鼻:「要說我最不待見的話,除了天下沒有一個父母不愛自己的孩子,就是那句結婚久了,愛情就會變成親情,我們結婚是為了找一個知冷、知熱,相知相愛的老公,不是找什麼親人,如果我們結婚是為了親情的話,有什麼親情比血緣關係還可靠的?要親情回家找爸媽去就好,親情泛濫啊,還結什麼婚?」

 

    NONO說:「結婚久了,愛情就會變成親情,那絕對是一句大忽悠,就是希望大家都像爛泥一樣生活,接受將就的婚姻,就算無愛,也千萬別離婚,所以中國夫妻的婚姻質量都很差,幸福婚姻的比例很少。如果一段婚姻里,愛情沒有了,只剩下了親情,那麼這段婚姻絕對是有問題的」(林前7:10-16[14];太5:31-3219:3-9[15];可10:2-12[16])

 

    香草比較溫柔,但意見也是差不多:「我也不認同結婚久了,愛情就會變成只剩下親情,結婚久了,有了孩子後,會和老公有更多的牽掛和依戀,那種感覺確實像親人一樣,但是愛情並不會消失,好的婚姻,時間長了,會在愛情的基礎上滋生親情。只有那些質量低下的婚姻,才會只剩下兩種角色,孩子的父親和孩子的母親,真正高質量的婚姻裡,愛情是絕不可缺少的」。

 

3然後,我們共同想起了一個人,曼子。

    曼子的原生家庭很不幸,她爸爸酗酒、很兇,雖然不打人,但經常在家砸東西,每次都搞得她們姊妹心驚膽戰,年幼的曼子問媽媽,爸爸這麼壞,我們為什麼不離開他?媽媽告訴她,因為他們是一家人,有親情維繫著,所以不能離開。

 

    等待到她再長大一些,漸漸懂得了父親的暴躁與自私,母親的愁苦與無奈,她又問母親,爸爸根本不愛你,他只知道喝酒,你每天都過得這麼不開心,為什麼不離開他呢?母親先是責怪她亂說話,後來嘆了口氣說,什麼愛不愛的,婚姻到最後就是只剩親情。

 

     這句話,深深地根置在她的腦海里,後來,她長大成人,嫁給了相親的男人,卻不幸延續了母親的悲劇,原本挺正常的一個老公,由於生意失敗,也變得像她父親一樣,毫無鬥志,不求上進,天天喝酒、打牌,看著這樣的老公,原本就沒有多少愛,如此一來,更是消耗殆盡,她想逃離,年邁的母親告訴她,婚姻到了最後就是只剩親情,一如兒時母親告訴她的那樣。

 

    她苦苦耗了三年,不到三十歲的人,竟然有了不少白髮,容顏枯槁得如同鬼魅,她是噹噹的同學,一次同學聚會時,噹噹看見她嚇了一跳。

 

    知道實情後,和所有勸和的人不同,噹噹極力支持她去離婚。也許是離婚的念頭早已經很深,她如同瞬間覺醒的人一般。幾乎是凈身出乎,唯獨要了孩子的撫養權。

 

    離婚後的她,獨自帶著孩子,在噹噹的幫助下,租了一個門面,開了一間甜品店,雖然辛苦忙碌,氣色卻越來越好,我們就是在那時認識她的,漸漸成為她的常客,由於噹噹的關係,慢慢成了好朋友。

 

    只是,我們做好朋友的時間並不長,僅僅兩年。三十歲那年,她和一位華僑相戀,對方從小生活在國外,根本不介意她有過婚姻和孩子,一年後,她帶著孩子隨對方出國定居。

    有一次,她在群里發消息給我們說:從小到大,我媽一直跟我說婚姻到了最後愛情就會變成親情,但是我現在知道這句話是錯的,好的婚姻,愛情永不消失,在親情的加持下,它會更加濃郁綿長,謝謝你們,我的好姐妹,現在我覺得很幸福,這是從來沒有過的感覺,有愛才會有幸福的感覺。

 

    每一個姑娘,從小到大,估計都聽過無數次「結婚久了,愛情就變成親情了」這種調調,所以,很多人的婚姻即使冰冷如寒窖,天天充滿爭吵與厭煩,都認為這是婚姻的常態。

 

4我一直認為,大部分人的婚姻觀非常扭曲,她們始終處在一種自欺欺人的狀態下,拚命告訴自己和別人,婚姻就是充滿爭吵的,婚姻就是親情組成的,一地雞毛才是正常的狀態,那些幸福美滿的婚姻,不過是電視劇里演演的,若是放在生活裡,必然也是一樣的結局。

    兩人長久地生活在一起,當初相愛時的激情必然會慢慢轉緩,這是相處規律,絕大多數人的愛情都會遵循這個規律,也會有爭吵與不開心,這確實是很多婚姻裡無法避免的事。

 

    但真正有愛的婚姻是,即使我和你吵架了,吃飯時還會喊上你,即使我生你的氣,還是忍不住關心你。

 

    如果你真的認為結婚久了,愛情就會變成只剩親情,那麼,當對方愛上別人時,就不要驚訝,因為每個人活在這個世界上,都需要三種感情,親情、愛情、友情,當你們的婚姻里,只有親情時,他自然需要愛情的補充。

 

    可能有人不認同,認為有些人的結合不是因為愛情,可是婚後相處久了產生了親情,也安安穩穩的過了一輩子。其實這是一種誤解,也許他們結合時並非因為愛情,但之後的相處中,其實愛情早就已經悄悄滋生,是愛而不自知,才捨不得放下對方,捨不得傷害對方,才能白頭偕老過一生。

 

    婚姻中真正的真相是:好的婚姻,愛情中會滋生親情,使兩個人的感情更加牢固;差的婚姻里,失去愛情的同時,並不會產生什麼親情,而是所有都一起失去了,所以才會冷漠疏離,肆無忌憚地傷害對方不離婚,不代表對方顧念親情,只有不傷害,不冷漠,才是有情的表現,可是那樣的婚姻裡,往往同時具備了愛情和親情。『愛人如己』才是對每一個人該有的態度,對待沒有了愛情只剩下親情的另一半也該如此(19:18[17];太9:1922:39[18];可12:3133[19];羅13:9[20];加5:14[21];雅2:8[22])

    所以,姑娘,你一定要相信:只有同時具備愛情和親情的婚姻,才是你應該追求的婚姻,只有親情的婚姻,一定是你的悲劇,因為,每個女人都需要愛情的滋養。

 

(一)你的配偶還是你的戀人嗎?

(二)結婚久了,愛情就會變成親情嗎?

(三)沒有愛情的婚姻,反而更幸福?

(四)沒有愛情的婚姻,卻有堅守的理由?

(五)沒有愛情的婚姻,還能走多遠?

(六)沒有感情,沒有激情,只剩親情的婚姻就能出軌嗎?

(七)愛情和婚姻是兩碼事,沒有愛情的婚姻不會幸福?

 

()沒有愛情的婚姻,反而更幸福?

參考資料來源http://www.readhouse.net/articles/12350346/#.WRV9kirdjrk.facebook

    因為愛情達成的婚姻其實不見得多牢固,因為曾經被愛情滋養過的人,最受不了婚姻裡的酸苦和變味。而愛情反過來會成為人們懈怠彼此的保證書,很多少人以為有愛情的背書就可以在婚姻裡高枕無憂,從而失去了危機感

 

小悅

1著名的學者李銀河在其《中國人的性愛與婚姻》一書中,引用了拉裡科夫的一個叫做《僅僅靠愛情》的研究報告。

    該報告指出,在接受調查的1,500多人裡,其中因為真愛而結婚的,接近100%的覺得不幸福;因為某些利益而進入『圍城』的,則有70%的不幸福;而那些迫於某些輿論,或只是因為湊熱鬧,看到別人結婚才結為連理的,反倒是結果最好:大概有45%的人覺得幸福。當然,這一資料,可能存在某些國家、民族、地域和年代上的失真,但已經足夠說明瞭一點:愛情,其實跟婚姻中的幸福關係不大,有時甚至還成反比。

 

    所以,那些還在孜孜不倦地追求幸福的愛情主義者、浪漫主義者,是不是應該重新思考一下出發的方向?

 

2﹑前陣子,宇宙模範情侶皮特和朱莉正式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如果不出意外,他們將結束十二年的愛情馬拉鬆。

    這些年,沒少看到他們恩愛的街拍玉照和熒幕形象,最經典的無疑是《史密斯夫婦》了。皮特也正是因為這部片子,才跟朱莉擦出愛情的火花,繼而跟嬌妻詹妮弗·安妮斯頓分道揚鑣。隨後,他們開啟了10年的浪漫愛情,並育有6個孩子,期間朱莉還經歷了痛苦的乳房癌預防性手術‥‥一路風雨風光,同舟同心走來,看起來是要『執子之手,與子偕老』了。然而,在2014年正式結婚後,兩年左右的時間,所有的情感便消耗殆盡,一夜回到瞭解前。

 

    簡單的來說,這場世紀之戀的起源,正是因為『擦槍走火的偷情』,而這段看似羨煞旁人的愛情,也終於在婚姻的柴米油鹽中,宣告了落幕‥‥誰還記得當年大明湖畔的那個夏雨荷?

 

3﹑眾所周知,在中國古代,男子跟正房妻子很少有所謂的愛情。因愛而婚的,更是寥寥無幾;要不然,以高薪而著稱的媒妁們不早成失業大軍了。

    而且當時的人們,普遍有這樣一個觀點:為了確保一家之主的尊嚴,丈夫對妻子也不應該表現出太多的柔情蜜意,因為這是有損於一個丈夫的男子漢氣概。

 

    所以,男人的愛情都給了才色俱佳的歌妓們。從最著名的楊貴妃,到陳圓圓,再到蘇小小、李師師‥‥多少風流?雨打風吹去。愛情如斯,看起來還真夠奢侈。一般的平民百姓,有幾個能夠“享用

 

    至於以浪漫著稱的老外,也好不到哪裡去。古希臘男人對女性毫無尊敬而言,與妻子行魚水之歡的目的只有一個:生孩子。而且據當時的法令規定,成年男子,每月必須完成一定次數以上的床事。至於古羅馬人,他們要比希臘人更尊敬妻子,但絕不是因為愛情,而是因為妻子主管著整個家庭,打理著一家大小的起居。

 

    在《被劫持的私生活》一書裡,曾明確指出:其實一直到中世紀,歐洲的夫妻之間都沒有什麼愛情。直到12世紀,愛情一詞才誕生於法國南部的普羅旺斯宮廷,即『騎士之愛』。這種所謂的『騎士之愛』,聽起來甚是浪漫,但說白了就是富太太在外面包養了個小白臉。而且,更有意思的是,這種包養式的愛情,還有一些冠冕堂皇的規則。

 

4﹑大概是在公元1174年,幾個雍容華貴的貴夫人湊在了一起,晒著太陽,喝著咖啡,吃著法式麵包‥‥突發奇想地想出了一個愛情準則:這個準則一共20多條正式條款,在此摘錄幾條,共大家學習:

    婚姻絕不是排除(與丈夫之外的人有)愛情的充分理由任何人都不能同時佔有兩個情婦;越是容易徵服的情婦越讓人看不起,越是難以徵服的情婦越叫人渴望;愛情一旦萎縮,婚姻的死亡在即,很少死灰復燃;在真正的情夫眼裡,只有他情敵中意的東西才有價值。

    乍一看,這些有板有眼的偷情準則,像不像我們今天神聖而莊嚴的婚姻規則?

 

5﹑記得戴尼斯··盧熱蒙曾說過這麼一句話:

    『愛情和婚姻就其本質來看是不可協調的。其本質和規定互相排斥』。

    此公還有一個著名的觀點:『人類所愛的是愛情,不過是相愛本身』。

    這也難怪,今時今日,當崇高無尚的愛情,遇到赤裸裸的經濟婚姻時,倒下的往往是前者‥‥有多少人願意為了愛情,坐在單車後面的寒風中,而不是寶馬車裡?與此同時,越來越多人也認識到了,婚姻其實並不是愛情唯一的選擇,而是多元化選擇之一。需知道,在人類幾百萬年的歷史裡,一夫一妻制的時間只有6000,而將愛情視為婚姻基礎的念頭,從產生到現在,也不過200來年。說到這兒,不得不提的一個國家就是荷蘭了。

 

    據荷蘭中央統計局CBS的最新資料表明,荷蘭有十分之四的新生兒,在其出生時父母是還沒有登記結婚的。對目前剛剛出生的孩子而言,這一比例更高,大概有52%的父母尚未成婚。我有一個朋友,愛情之路不是很順,幾次下來傷痕累累,後來索性找了個荷蘭的男朋友。她說,在荷蘭,不結婚、試婚在一起的非常多。反正她已經對婚姻不抱希望了。我勸了她幾次,她都不予理會。我甚至跟她說,妳到時實在沒人嫁,我來幫妳斷後,我肯定比妳遲。她還是一如既往,堅持一條道走到黑。如今多年過去,朋友的荷蘭哥一直很固定。兩小口的日子,過得也甚是瀟灑愜意。前不久,他們更是生了一對雙胞胎。對此,我是應該不厭其煩地勸她趕緊把證領了,結髮為夫妻;還是應該衷心地祝福他們白頭偕老,恩愛兩不疑

 

(一)你的配偶還是你的戀人嗎?

(二)結婚久了,愛情就會變成親情嗎?

(三)沒有愛情的婚姻,反而更幸福?

(四)沒有愛情的婚姻,卻有堅守的理由?

(五)沒有愛情的婚姻,還能走多遠?

(六)沒有感情,沒有激情,只剩親情的婚姻就能出軌嗎?

(七)愛情和婚姻是兩碼事,沒有愛情的婚姻不會幸福?

 

()﹑沒有愛情的婚姻,卻有堅守的理由

參考資料來源http://news.sina.com.tw/books/love/barticle/7254.html

    大多數婚姻的開始,是由愛情的產生促成一個家庭組合的。因為我們現代社會中,已經不存在指腹為婚或強買、強賣的這類事情。大部分的婚姻都是自由戀愛的結果。所以,理想中的愛情是美妙的暢想。我曾經讀到過這樣一段關於愛情的文字:『愛情和情歌一樣,最高境界是餘音裊裊。最淒美的不是報仇雪恨,而是遺憾。最好的愛情,必然有遺憾。那遺憾化作餘音裊裊,長留心上。最淒美的愛,不必呼天搶地,只是相顧無言。失望,有時候,也是一種幸福。因為有所期待,才會失望』。

 

    多麼好的一段闡述啊。我覺得如果說愛情的最高境界是餘音裊裊,那麼婚姻的最高境界就是不離不棄。但愛情的境界很難達到,而婚姻卻可以

 

    理論上講,愛情是一種感情,通常是指人們在戀愛階段所表現出來的特殊感情。愛情的本質是化學反應,由激素和荷爾蒙所散發出特殊的氣味由大腦識別,知其喜好,而產生的一種感覺。但實際上,愛情就是精神上的相互信賴和身體上的彼此留戀無論精神或是肉體的哪一方面喪失,愛情就不那麼鮮活,甚至已經被時間和生活磨損掉了。所以,現階段的生活中,沒有愛情存在的婚姻應該不算少。除了離了婚的,還有堅持在婚姻中的。

 

    記得有一次我們幾個中年女人在餐桌上論起婚姻。有人像發現新大陸似的忽然說,現在離婚率那麼高,我們幾個人居然都在堅守,真是不容易(2:23-24[23];太19:5-6[24];可10:7-9[25]林前6:15-20[26]5:28-31[27])。為此,我們乾了一杯。之後,又有人提了一個問題,要求在座的如實回答。問:現在有誰跟老公分床而眠。幾個人幾乎同時舉起了手。大部分都說,我們分床好多年。分床而眠表面上是很少是為了減少相互的干擾,實際上大多是對對方身體的疏遠。那麼,缺少性愛的婚姻,還有多少愛情的凝聚力呢?(林前7:1-6[28])

    年輕的婚姻情感中,沒有幾對夫妻願意分床的。在鮮活的情愛中,夫妻們很難割捨的是對方的身體,透明一點說是離不開性愛(1:24101315-162:5-7143:14-54:1-59-12165:1-59-166:4-77:1-9138:13-48[29]林前7:1-9[30])。無論是身體方面的滿足,還是心理上的需要。男女雙方都是彼此依賴的。那樣的愛情,那樣的婚姻,即使伴隨的爭吵也是甜蜜的(箴15:9[31])。但是愛情最怕的是時間的磨礪,這就是三年痛、七年癢總結出的道理。那麼,『出軌[32]』這個詞就越來越多地出現在婚姻中,有人為此分手,有人熟視無睹,讓痛苦折磨內心。

 

    有人說,沒有愛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但見異思遷的人性本能讓多少愛情流失在婚姻中。難道這就是所謂的道德嗎?聽一縷蘭香講她的左鄰右舍。左鄰是中年夫妻,右舍青年夫婦。半夜時都曾大聲爭吵過。青年夫婦爭吵好像是因為女人的任性,很快就和好。中年夫妻的爭吵是因為男人的不忠。女人總是紅腫著眼睛出現在樓道中。這是婚姻的一個側影,卻有一定代表性。其實,婚姻中也有不吵不鬧的彼此背叛,但是兩個人都不肯離婚。也有彼此沒有背叛,但誰對對方都沒有性愛的興趣,有的寧願自己解決身體的需要,也不找對方。但都在堅守著婚姻,其實都清楚忘記了愛情是什麼東西(林前7:10-1639[33])

 

    大多數婚姻的開始,是由愛情的產生促成一個家庭組合的。因為我們現代社會中,已經不存在指腹為婚或強買、強賣的這類事情。大部分的婚姻都是自由戀愛的結果。所以,理想中的愛情是美妙的暢想。我曾經讀到過這樣一段關於愛情的文字:愛情和情歌一樣,最高境界是餘音裊裊。最淒美的不是報仇雪恨,而是遺憾。最好的愛情,必然有遺憾。那遺憾化作餘音裊裊,長留心上。最淒美的愛,不必呼天搶地,只是相顧無言。失望,有時候,也是一種幸福。因為有所期待,才會失望。多麼好的一段闡述啊。我覺得如果說愛情的最高境界是餘音裊裊,那麼婚姻的最高境界就是不離不棄。但愛情的境界很難達到,而婚姻卻可以。

 

    理論上講,『愛情也是一種感情』,通常是指人們在戀愛階段所表現出來的特殊感情。愛情的本質是化學反應,由激素和荷爾蒙所散發出特殊的氣味由大腦識別,知其喜好,而產生的一種感覺。但實際上,愛情就是精神上的相互信賴和身體上的彼此留戀。無論精神或是肉體的哪一方面喪失,愛情就不那麼鮮活,甚至已經被時間和生活磨損掉了。所以,現階段的生活中,沒有愛情存在的婚姻應該不算少。

 

    除了離了婚的,還有堅持在婚姻中的(林前7:10-16)

    記得有一次我們幾個中年女人在餐桌上論起婚姻。有人像發現新大陸似的忽然說,現在離婚率那麼高,我們幾個人居然都在堅守,真是不容易。為此,我們乾了一杯。之後,又有人提了一個問題,要求在座的如實回答。問:現在有誰跟老公分床而眠。幾個人幾乎同時舉起了手。大部分都說,我們分床好多年。分床而眠表面上是為了減少相互的干擾,實際上是對對方身體的疏遠。那麼,缺少性愛的婚姻,還有多少愛情的凝聚力呢?(林前7:1-69[34])

 

    年輕的婚姻情感中,沒有幾對夫妻願意分床的。在鮮活的情愛中,夫妻們很難割捨的是對方的身體,透明一點說是離不開性愛。無論是身體方面的滿足,還是心理上的需要。男女雙方都是彼此依賴的。那樣的愛情,那樣的婚姻,即使伴隨的爭吵也是甜蜜的。但愛情最怕的是時間的磨礪,這就是三年痛、七年癢總結出的道理。那麼,出軌這個詞就越來越多地出現在婚姻中,有人為此分手,有人熟視無睹。讓痛苦折磨內心。

 

    有人說:『沒有愛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但見異思遷的人性本能讓多少愛情流失在婚姻中,可是男女之間的愛情不完全等於是道德,對婚姻的『不忠』往往才是最不道德的(2:23-24;太19:5-6;可10:7-9林前6:15-205:28-31)。難道這就是所謂的道德嗎?聽一縷蘭香講她的左鄰右舍。左鄰是中年夫妻,右捨青年夫婦。半夜時都曾大聲爭吵過。青年夫婦爭吵好像是因為女人的任性,很快就和好。中年夫妻的爭吵是因為男人的不忠。女人總是紅腫著眼睛出現在樓道中。這是婚姻的一個側影,卻有一定代表性。其實,婚姻中也有不吵不鬧的彼此背叛,但是兩個人都不肯離婚。也有彼此沒有背叛,但誰對對方都沒有性愛的興趣,有的寧願自己解決身體的需要,也不找對方。但是都在堅守著婚姻,其實都清楚忘記了愛情是什麼東西。

 

(一)你的配偶還是你的戀人嗎?

(二)結婚久了,愛情就會變成親情嗎?

(三)沒有愛情的婚姻,反而更幸福?

(四)沒有愛情的婚姻,卻有堅守的理由?

(五)沒有愛情的婚姻,還能走多遠?

(六)沒有感情,沒有激情,只剩親情的婚姻就能出軌嗎?

(七)愛情和婚姻是兩碼事,沒有愛情的婚姻不會幸福?

 

()﹑沒有愛情的婚姻,還能走多遠?

參考資料來源:http://www.readhouse.net/articles/230735970/

    我兩是相親認識,三個月閃婚,當時家裡人覺得他家境不好,讓我再考慮,再談一談在結婚,可是那時候我們倆玩的挺好,能玩到一塊兒,我就想結婚,可是結婚了,他家沒錢我懷孕沒錢檢查大吵過一次,溝通也溝通不到一起,他騙我不說實話,然後日子就這麼過,天天吵,我的心也不定,總是想著其它的男的,覺得他不是那個對的人,我懷孕時一直跟他吵架,我自己本身也有點產婦抑鬱症。

 

    孩子的降生更讓我覺得厭煩,現在我依然覺得我們不合適,可是一說起來離婚,我們就又打退堂鼓了,對於帶孩子,我帶過一會兒就覺得好累生活沒有希望,我不知道怎麼辦,昨天他和我回我們家了,我們又為他不買菜不滿意吵了,可是一說離婚我又不想了,我跟他在一起沒有安全感,睡覺時我不踏實,我感覺我很沒用,我們結婚的時候我就沒有工作了,一直在家裡待著,現在我想問老師我們到底合適不,我怎麼辦?

 

情感點播:張芳老師 新時代的戀愛、婚姻諮詢師

    您好,感謝留言。從您的陳述中,我感受到了您急於解決疑惑的心情。作為一個成年人,我們每個人都需要為自己的選擇承擔責任。您在當初決定與他結婚的時候,就註定了您要承擔起現在的糾結與痛苦。其實,任何選擇都沒有絕對的對錯之分,也都會為我們帶來成長,問題就在於,我們經常會因為過去的選擇而不停的自責或指責他人(林前13:5[35]),卻又在重新選擇時不去顧及後果。

    婚姻中的互動本來就是絕對的應該有『愛心』的,即使它不是只是單純的『愛情』而已,卻也是一種『愛』;『愛』是有對象、有互動,而且有彼此回饋、彼此有助益的思想、言語、行為活動,而且往往是指人與人之間『彼此相愛』的愛心;更何況人與人之間的相處本來就應該以『愛心』相對帶、『確實彼此相愛』,更何況是親人呢?更何況是親人又是夫妻的另一半呢?豈不應該『更切實的彼此相愛』(15:17[36];約13:34-35[37]15:1217[38];羅13:8[39];帖前3:12[40];帖後1:3[41];彼前1:22[42]4:8[43];約一3:11[44]23[45]4:7-8[46]11-12[47];約二1:4-6[48]),另一半與另一半合起來成為完全的『一體』,既是一體豈能再拆散成為各一半呢?聖經對於愛的最高教導、教訓原則是;首先,我們要盡心、盡性、盡意、盡智、盡力、盡志愛上帝,其次;就是我們要『愛人如己』

    『愛人如己』當然包括愛自己的另一半在內,上帝希望我們『愛人如己』,當然也更希望我們『愛另一半如同愛自己』(22:39;可12:3133[49];羅13:9[50];加5:14[51];雅2:8[52]林前13:4-813[53])

    有人說:『沒有愛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但聖經的真理卻告訴我們『人不能『愛另一半如同愛自己』才是最不道德的』,親情之愛尚且如此,何況夫妻之愛呢?對愛情的不滿足、不滿意,又不能給出起碼該有的愛人之心,往往是自私的、貪婪的、不知感恩的、虛假的(林前13:5;羅12:9[54];彼前1:22)

    這才是夫妻之間不能完全正確的真實相愛所在,『愛情』有許多的主觀感受成份在裡面,但是人與人之間的相愛的『愛心』卻不是如此,往往是彼此有『愛心』,夫妻之間沒了主觀感受性的『愛情』,所以連理性、客觀的,人與人之間彼此相愛的『愛心』都可以沒了?若是如此,這才是最沒有『愛心』的愛情,最沒有『道德』的愛情。

 

    婚姻是需要經營的,而婚姻永續經營的前提就是婚姻裡的男人和女人可以先成為完整的自己,並具有健康的心理狀態。對於您目前的狀況,我為您提出以下建議:請您從現在開始,放下對過去的自責,也放下對他人的指責,專心關注現在的狀況。多去考慮“我要怎樣做才能讓今後的我們都有更好的生活,而不要總想為什麼我會走到今天這樣的狀況,只有多想應該怎麼辦,才能讓所有的問題朝向解決的方向。只要您放下過去,而多關注當下(3:13-14[55]),在做出選擇的時候就會理智、智慧許多(1:7[56]9:10[57]14:1[58];雅1:5[59])

 

    同時,建議您多關注自己,多成長自己,放下對他人的關注。當您把關注放回到自己身上的時候,您就會感受到自己的變化。具體的做法很多,比如說,您現在沒有工作,孩子也還小,您可以考慮一下:是找份工作去充實一下自己呢?還是趁孩子小的時候,在陪伴孩子的同時去學習些東西?不管做什麼,試著讓自己在學習和成長中找回健康的心理狀態,是當務之急。如有成長方面的需要,可以參與網站的相關課程,或直接尋求一對一諮詢。

 

(一)你的配偶還是你的戀人嗎?

(二)結婚久了,愛情就會變成親情嗎?

(三)沒有愛情的婚姻,反而更幸福?

(四)沒有愛情的婚姻,卻有堅守的理由?

(五)沒有愛情的婚姻,還能走多遠?

(六)沒有感情,沒有激情,只剩親情的婚姻就能出軌嗎?

(七)愛情和婚姻是兩碼事,沒有愛情的婚姻不會幸福?

 

(六)﹑沒有感情,沒有激情,只剩親情的婚姻就能出軌嗎?

參考資料來源http://www.readhouse.net/articles/267379704/

    我和老公結婚十年了,有兩個兒子。之前我們一直在一起的,前年有老二時我回老家了,去年在老家呆了一年帶小孩。因為要掙錢還房貸,我去年生老二時他沒有回家。他平常也比較忙,很少打電話給我們。過春節時他回去了,年後帶我出來。一過來他就說出差,連著幾天不回來。

    偶然一次機會被我發現他騙我!你問他什麼,他不否認也不承認,說只是一個知已,比較聊得來的,說我們之間沒有共同語言,沒有感覺,沒有激情,只剩下親情。我和他屬於閃婚,之前是沒有感情基礎。但是結婚以後我們慢慢也有感情了。前幾年雖然說有過吵鬧,過後我們挺好的。他遷就我、讓著我,我對他關心體貼。知道這個事以後我們談了一下,他很少說話,只是說對不起我。

    我說對他有感情,特別珍惜我們這個家。這件事情我就當沒有發生過,給他機會,只要他回頭,我們好好地過日子。他還是老樣子,三四天晚上回來一次,回來每人蓋一床被子。說兩人蓋一張被子不習慣,他不挨我睡,也不讓我挨著他睡。我想和他談一談,他表現不冷不熱,只是讓我說,他聽,也不表決意見。

老師怎麼辦?我要怎麼做才能挽回這段婚姻和這個家?

 

導師解答

    你好,根據你的描述,我想他已經移情別戀,且和外面的第三者在一起有一段時間了,至於只是『精神出軌』還是其他,目前還不能百分百確定。現在,他把你接過來,也許是為瞭解決這一段三角關係。只是他也不知道該怎麼處理,於是就選擇了逃避。

 

    你說想要挽回這樣一段婚姻,老師想知道的是,你們除了兩個孩子之外,還有什麼其他的交集嗎?你們兩地分居1年多,連兒子出生他都不回來,可見他對這個孩子似乎一點都不期待,而你則總是為他的行為尋找各種合理的藉口,比如因為他要掙錢還房貸,因為他平常忙。事實的真相真的是這樣嗎?還是你一直在自欺欺人呢?我想凡事都有原因,他的轉變並非突然,只是你不曾覺察或者下意識地忽略了問題的存在,但現在已經到了你不得不去面對的時候了。

 

    他說和你沒有共同的語言,沒有激情,只有親情,我相信他應該也沒有撒謊,但是為什麼會走到今天這個地步,除了當初閃婚所帶來的弊端,還缺了點什麼,這是需要你去思考的問題。或許,你付出的,未必是他真正想要的,而你也不知道他想要的到底是什麼,你們關心和在乎的東西也許都不在同一個頻道上。如果兩個人之間的差距越來越大,婚姻必然就會出現問題。

    比如說這個家裡的經濟來源在你養胎及帶孩子期間都靠你老公一個人,既要還房貸,還要養兩個小孩,應該還有老人家需要贍養,那他必然會有很大的壓力。假設他在外面工作不是那麼順利,你也從來不曾給他分擔壓力的話,那麼他的心的出走,也不是特別讓人意外的一件事情:男人累了,也特別希望有個可以棲息的港灣,希望得到更多的理解、接納和支援,這樣他工作起來才會有無窮的動力。

 

    當然,走到今天這個地步,雙方都有責任,作為想要挽回的一方,你得找到目前你有哪些資源可以利用,比如孩子是你們共同的牽掛;比如你的公公婆婆是否支援你;比如你們是否有共同的值得信任的朋友;比如你們之前是否有很多美好的回憶可以重新喚起他對你的愛;你自身又具備哪些優勢等,有資源就好好運用起來。

 

    除此之外,你目前最需要做的就是先振作起來,給自己找一份還不錯的工作,首先在經濟上獲得獨立,這樣可以減輕丈夫在經濟上的負擔,從而幫助你在他的心目中獲得加分。

 

    只有通過看到自身的不足,一步步地去提升自己的伴侶價值,不管是內在的還是外在的,才有機會讓他看到更加成熟和有魅力的你,做好妻子兼朋友、媽媽以及兒媳婦的角色,並且懂得適當地示弱,讓他知道他這個人本身對你來說是多麼的重要,對於你們這個家來說是多麼的重要,而不僅僅只是充當這個家庭的供養者。

 

(一)你的配偶還是你的戀人嗎?

(二)結婚久了,愛情就會變成親情嗎?

(三)沒有愛情的婚姻,反而更幸福?

(四)沒有愛情的婚姻,卻有堅守的理由?

(五)沒有愛情的婚姻,還能走多遠?

(六)沒有感情,沒有激情,只剩親情的婚姻就能出軌嗎?

(七)愛情和婚姻是兩碼事,沒有愛情的婚姻不會幸福?

 

()﹑愛情和婚姻是兩碼事,沒有愛情的婚姻不會幸福?

參考資料來源https://read01.com/2eK57z.html

    這世間有一樣被無數人謳歌,被無數人咒罵,讓人肝腸寸斷又極喜若狂,名為『愛情』的東西。很難去給『愛情』下定義,仁者見仁、智者見智,於你於我而言不同。

 

沒有愛情的婚姻是什麼樣子?

    就像你永遠不知道,當提到自己老公時,其他女人眼裡流轉的光芒。想要訴說,有無盡的話題,想要肢體接觸。若你這一生體驗不到、見不到,豈不是入寶山而空手還嗎?我很喜歡海德格爾的一句話:「向死而生」。我不知道我哪一天會死去,我不知道明天意外是否會來臨(路12:18-20[60];太6:36)。我只知道現在的這一刻我真切的活著。

 

    就算經過生活的捶打,意識到人這一生終究會歸於平凡,也請選擇一個有趣想要和他一起度過漫長歲月的人吧。

無數的未婚女人都有這樣的疑問:『沒有愛情能結婚嗎?

    自始以來人類就在續延著婚姻,其它動物也有婚姻,只是沒有人們的文明程度。所以是由人類一直在續延著婚姻這個名詞。愛情不是婚姻存續的必然條件。妻子和丈夫之間的關係,隨著時代的變革,不如說更像是合伙人或者盟友的關係。

 

    以前看了不少瓊瑤的愛情小說,看去很美,實際上是遙不可及。南仁淑是愛情務實主義的代表。她一開始就鼓勵女人要嫁得好,就是選條件好的男人。在這個務實的年代,在這個女人需要經濟實力的年代,無疑是最適合我們的需要的

 

    在一本《婚姻,決定女人的一生》的書裡,她從戀愛的發展到了婚姻的視角,一開始她就拋出『婚姻條件論』:就是根據雙方條件來決定的婚姻,至少比那些只用愛情來維繫的婚姻更加穩定;因為『愛情是一種不穩定的感情。「幸福的婚姻」,如果要找一個離它最近的,當然是選條件,而不是愛情。

 

    甚至她還說「沒有愛情,也能擁有幸福的婚姻」。這點讓我大跌眼鏡,尤其是對我們成天說愛成天問「你愛我嗎」這樣的女人,簡直是一個太大膽的觀點,與「沒有愛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大相逕庭。婚姻裡的沒有愛情,可以理解為,我不夠愛那個男人,也許是因為感動,也許是因為這個男人能夠提供富足的生活,也許是這個男人能夠給孩子良好的教育,甚至這個男人更懂得孝敬自己的父母(20:12[61];申5:16[62];太19:19[63];弗6:1-2[64])。就如同那句話「與次愛的人相濡以沫,與最愛的人相望於江湖」

 

    比如,當你想跟某人結婚,你的動機為100。其中男人的自身條件占40,愛情至少要在20以上。剩下的40就要由愛情或者自身條件來填滿它。條件占10,愛情占90的婚姻,經不起愛情變淡的危機﹔條件占90,愛情占10的婚姻,則讓雙方都感覺不到生活的樂趣;條件占40,愛情占20的婚姻,雖然滿足了最小限度的前提條件,但是,沒有足夠滿足任何一種理由,這樣就使雙方對婚姻失去了信心。

 

    婚姻裡的沒有愛情,可以理解為;戀愛的時候有愛情、有激情,結婚後隨著相處的時間久了,愛情的激情就漸漸散去了,最後沒有了愛情、沒有了激情,只剩下親情,是一種左手握著右手的感情,甚至最後是一種恩情、友情或只愛心的實行。

 

    她說:「那些經常吵架卻還能過得很美滿的夫妻,肯定是因為晚上一起過得特別開心。夫妻之間的性愛,能夠帶來精神上的安定,並促進雙方身體的健康。因為夫妻之間的這種關係不是為了滿足一時的洩慾,而是一種感官上的交流和對話」(林前7:1-5[65]9[66])

    對於女人來說,沒有愛情,婚姻的性能和諧嗎?女人通常都是『先有愛後有性』的。實際上,確切地說,我覺得至少不討厭,不能雙方都冷漠,一點感覺都沒有,那麼就算條件再好,也是掉入了婚姻的冰窖,就更談不上性和諧了。

 

    愛到骨子、愛到靈魂裡的愛,太稀有了,那是『傳奇』,而婚姻中的相依相伴,那才是生活。

 

    慧極必傷,情深不壽。轟轟烈烈的戀愛,一次就夠了。至於婚姻,還是細水長流的好。這就是我們新時代的務實愛情主義吧。轟轟烈烈的戀愛與細水長流的好的婚姻若能並存更好,但絕大多數的人是做不到的。

 

[] 31:9 我若受迷惑,向婦人起淫念,在鄰舍的門外蹲伏。

[] 5:27 你們聽見有話說:不可姦淫。28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裏已經與她犯姦淫了

[] 2:23 那人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稱她為「女人」,因為她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24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 19:3 有法利賽人來試探耶穌,問他說:「人無論甚麼緣故都可以不可以休妻嗎?」意思是要試探耶穌4 耶穌回答說:「摩西吩咐你們的是甚麼?他們說:摩西許人寫了休書便可以休妻」。5 耶穌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寫這條例給你們;但那起初造的時候,神造人是造男造女,5 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了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6 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到了屋裏,門徒就問他這事。耶穌對他們說:「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姦淫,辜負他的妻子;妻子若離棄丈夫另嫁,也是犯姦淫了」。

[] 林前6:13 食物是為肚腹,肚腹是為食物;但神要叫這兩樣都廢壞。身子不是為淫亂,乃是為主;主也是為身子。14 並且神已經叫主復活,也要用自己的能力叫我們復活。15 豈不知你們的身子是基督的肢體嗎?我可以將基督的肢體作為娼妓的肢體嗎?斷乎不可!16 豈不知與娼妓聯合的,便是與她成為一體嗎?因為主說:「二人要成為一體」。17 但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18 你們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無論甚麼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19 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這聖靈是從神而來,住在你們裏頭的;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20 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

[] 5:29 從來沒有人恨惡自己的身子,總是保養顧惜,正像基督待教會一樣,30 因我們是祂身上的肢體(有古卷加:就是他的骨他的肉)31 為這個緣故,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 林前7:2 但要免淫亂的事,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3 丈夫當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4 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5 夫妻不可彼此虧負,除非兩相情願,暫時分房,為要專心禱告方可;以後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引誘你們。7 我願意眾人像我一樣;只是各人領受神的恩賜,一個是這樣,一個是那樣。8 我對著沒有嫁娶的和寡婦說,若他們常像我就好。9 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10 至於那已經嫁娶的,我吩咐他們;其實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說:妻子不可離開丈夫,11 若是離開了,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離棄妻子。12 我對其餘的人說(不是主說):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願和他同住,他就不要離棄妻子。13 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願和她同住,她就不要離棄丈夫。14 因為不信的丈夫就因著妻子成了聖潔,並且不信的妻子就因著丈夫(原文是弟兄)成了聖潔。不然,你們的兒女就不潔淨,但如今他們是聖潔的了。15 倘若那不信的人要離去,就由他離去吧!無論是弟兄,是姊妹,遇著這樣的事都不必拘束。神召我們原是要我們和睦。16 你這作妻子的,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你這作丈夫的,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

[] 20:34 耶穌說:「這世界的人有娶有嫁;35 惟有算為配得那世界,與從死裏復活的人也不娶也不嫁。

[] 16:11 你必將生命的道路指示我。在你面前有滿足的喜樂;在你右手中有永遠的福樂。

[10] 17:14 我已將你的道賜給他們。世界又恨他們;因為他們不屬世界,正如我不屬世界一樣。15 我不求你叫他們離開世界,只求你保守他們脫離那惡者(或譯:脫離罪惡)16 他們不屬世界,正如我不屬世界一樣。

[11] 5:12 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13 沒有律法之先,罪已經在世上;但沒有律法,罪也不算罪。14 然而從亞當到摩西,死就作了王,連那些不與亞當犯一樣罪過的,也在他的權下。亞當乃是那以後要來之人的預像。15 只是過犯不如恩賜,若因一人的過犯,眾人都死了,何況神的恩典,與那因耶穌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賞賜,豈不更加倍地臨到眾人嗎?16 因一人犯罪就定罪,也不如恩賜,原來審判是由一人而定罪,恩賜乃是由許多過犯而稱義。17 若因一人的過犯,死就因這一人作了王,何況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賜之義的,豈不更要因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嗎?18 如此說來,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照樣,因一次的義行,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19 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20 律法本是外添的,叫過犯顯多;只是罪在哪裏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21 就如罪作王叫人死;照樣,恩典也藉著義作王,叫人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生。

[12] 5:25 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

[13] 彼前3:7 你們作丈夫的也要按情理(原文是知識)和妻子同住;因她比你軟弱(比你軟弱:原文作是軟弱的器皿),與你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所以要敬重她。這樣,便叫你們的禱告沒有阻礙。

[14] 林前7:10 至於那已經嫁娶的,我吩咐他們;其實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說:妻子不可離開丈夫,11 若是離開了,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離棄妻子。12 我對其餘的人說(不是主說):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願和他同住,他就不要離棄妻子。13 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願和她同住,她就不要離棄丈夫。14 因為不信的丈夫就因著妻子成了聖潔,並且不信的妻子就因著丈夫(原文是弟兄)成了聖潔。不然,你們的兒女就不潔淨,但如今他們是聖潔的了。15 倘若那不信的人要離去,就由他離去吧!無論是弟兄,是姊妹,遇著這樣的事都不必拘束。神召我們原是要我們和睦。16 你這作妻子的,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你這作丈夫的,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

[15]5:31 又有話說:『人若休妻,就當給她休書』。32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休妻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叫她作淫婦了;人若娶這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19:3 有法利賽人來試探耶穌,說:「人無論甚麼緣故都可以休妻嗎?」:4 耶穌回答說:「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5 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6 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7 法利賽人說:「這樣,摩西為甚麼吩咐給妻子休書,就可以休她呢?」8 耶穌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許你們休妻,但起初並不是這樣。9 我告訴你們,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犯姦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

[16] 10:2 有法利賽人來問他說:「人休妻可以不可以?」意思要試探他。3 耶穌回答說:「摩西吩咐你們的是甚麼?」4 他們說:「摩西許人寫了休書便可以休妻」。5 耶穌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寫這條例給你們;6 但從起初創造的時候,神造人是造男造女。7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8 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9 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10 到了屋裏,門徒就問他這事。11 耶穌對他們說:「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姦淫,辜負他的妻子;12 妻子若離棄丈夫另嫁,也是犯姦淫了」。

[17] 19:18 不可報仇,也不可埋怨你本國的子民,卻要愛人如己。我是耶和華。

[18] 19:19 當孝敬父母;又當愛人如己。22:39 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

[19] 12:31 其次就是說:『要愛人如己』。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12:33 並且盡心、盡智、盡力愛他,又愛人如己,就比一切燔祭和各樣祭祀好的多。

[20] 13:9 像那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婪,或有別的誡命,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

[21] 5:14 因為全律法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

[22] 2:8 經上記著說:「要愛人如己」。你們若全守這至尊的律法才是好的。

[23] 2:23 那人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稱她為「女人」,因為她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24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24] 19:4 耶穌回答說:『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5 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6 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25] 10:6 從起初創造的時候,神造人是造男造女。7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8 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9 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26] 林前6:15 豈不知你們的身子是基督的肢體嗎?我可以將基督的肢體作為娼妓的肢體嗎?斷乎不可!16 豈不知與娼妓聯合的,便是與她成為一體嗎?因為主說:「二人要成為一體」。17 但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18 你們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無論甚麼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19 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這聖靈是從神而來,住在你們裏頭的;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20 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

[27] 5:28 丈夫也當照樣愛妻子,如同愛自己的身子;愛妻子便是愛自己了。29 從來沒有人恨惡自己的身子,總是保養顧惜,正像基督待教會一樣,30 因我們是他身上的肢體(有古卷加:就是他的骨他的肉)。31 為這個緣故,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28] 林前7:1 論到你們信上所提的事,我說男不近女倒好。2 但要免淫亂的事,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3 丈夫當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4 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5 夫妻不可彼此虧負,除非兩相情願,暫時分房,為要專心禱告方可;以後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引誘你們。6 我說這話,原是准你們的,不是命你們的。

[29] 雅歌(新娘)1:2 願他用口與我親嘴;因你的愛情比酒更美。1:4 願你吸引我,我們就快跑跟隨你。王帶我進了內室,我們必因你歡喜快樂。我們要稱讚你的愛情,勝似稱讚美酒。他們愛你是理所當然的。(新郎)1:10 你的兩腮因髮辮而秀美;你的頸項因珠串而華麗。(新娘)1:13 我以我的良人為一袋沒藥,常在我懷中。(新郎)1:15 我的佳偶,你甚美麗!你甚美麗!你的眼好像鴿子眼。(新郎)1:16 我的良人哪,你甚美麗可愛!我們以青草為床榻,(新娘)2:5 求你們給我葡萄乾增補我力,給我蘋果暢快我心,因我思愛成病。6 他的左手在我頭下;他的右手將我抱住。7 耶路撒冷的眾女子啊,我指著羚羊或田野的母鹿囑咐你們:不要驚動、不要叫醒我所親愛的,等他自己情願(不要叫醒‥‥情願:或譯不要激動愛情,等它自發)。(新娘)2:14 我的鴿子啊,你在磐石穴中,在陡巖的隱密處。求你容我得見你的面貌,得聽你的聲音;因為你的聲音柔和,你的面貌秀美。3:1 我夜間躺臥在床上,尋找我心所愛的;我尋找他,卻尋不見。3:4 我剛離開他們就遇見我心所愛的。我拉住他,不容他走,領他入我母家,到懷我者的內室。3:5 耶路撒冷的眾女子啊,我指著羚羊或田野的母鹿囑咐你們:不要驚動、不要叫醒我所親愛的,等他自己情願(不要叫醒‥‥情願:或譯不要激動愛情,等它自發)。(新郎)4:1 我的佳偶,你甚美麗!你甚美麗!你的眼在帕子內好像鴿子眼。你的頭髮如同山羊群臥在基列山旁。2 你的牙齒如新剪毛的一群母羊,洗淨上來,個個都有雙生,沒有一隻喪掉子的。3 你的唇好像一條朱紅線;你的嘴也秀美。你的兩太陽在帕子內,如同一塊石榴。4 你的頸項好像大衛建造收藏軍器的高臺,其上懸掛一千盾牌,都是勇士的籐牌。5 你的兩乳好像百合花中吃草的一對小鹿,就是母鹿雙生的。(新娘)4:16 北風啊,興起!南風啊,吹來!吹在我的園內,使其中的香氣發出來。願我的良人進入自己園裏,吃他佳美的果子。(耶路撒冷的眾女子)5:1 我的朋友們,請吃!我所親愛的,請喝,且多多地喝!我身睡臥,我心卻醒。這是我良人的聲音;他敲門說:(新郎)2 我的妹子,我的佳偶,我的鴿子,我的完全人,求你給我開門;因我的頭滿了露水,我的頭髮被夜露滴濕。(新娘)3 我回答說:我脫了衣裳,怎能再穿上呢?我洗了腳,怎能再玷污呢?4 我的良人從門孔裏伸進手來,我便因他動了心。5 我起來,要給我良人開門。我的兩手滴下沒藥;我的指頭有沒藥汁滴在門閂上。(耶路撒冷的眾女子)5:9 你這女子中極美麗的,你的良人比別人的良人有何強處?你的良人比別人的良人有何強處,你就這樣囑咐我們?(新娘)10 我的良人白而且紅,超乎萬人之上。11 他的頭像至精的金子;他的頭髮厚密纍垂,黑如烏鴉。12 他的眼如溪水旁的鴿子眼,用奶洗淨,安得合式。13 他的兩腮如香花畦,如香草臺;他的嘴唇像百合花,且滴下沒藥汁。14 他的兩手好像金管,鑲嵌水蒼玉;他的身體如同雕刻的象牙,周圍鑲嵌藍寶石。15 他的腿好像白玉石柱,安在精金座上;他的形狀如黎巴嫩,且佳美如香柏樹。16 他的口極其甘甜;他全然可愛。耶路撒冷的眾女子啊,這是我的良人;這是我的朋友。(新郎)6:4 我的佳偶啊,你美麗如得撒,秀美如耶路撒冷,威武如展開旌旗的軍隊。5 求你掉轉眼目不看我,因你的眼目使我驚亂。你的頭髮如同山羊群臥在基列山旁。6 你的牙齒如一群母羊洗淨上來,個個都有雙生,沒有一隻喪掉子的。7 你的兩太陽在帕子內,如同一塊石榴。(新郎)7:1 王女啊,你的腳在鞋中何其美好!你的大腿圓潤,好像美玉,是巧匠的手做成的。2 你的肚臍如圓杯,不缺調和的酒;你的腰如一堆麥子,周圍有百合花。3 你的兩乳好像一對小鹿,就是母鹿雙生的。4 你的頸項如象牙臺;你的眼目像希實本、巴特拉併門旁的水池;你的鼻子彷彿朝大馬士革的黎巴嫩塔。5 你的頭在你身上好像迦密山;你頭上的髮是紫黑色;王的心因這下垂的髮綹繫住了。6 我所愛的,你何其美好!何其可悅,使人歡暢喜樂!7 你的身量好像棕樹;你的兩乳如同其上的果子,纍纍下垂。8 我說:我要上這棕樹,抓住枝子。願你的兩乳好像葡萄纍纍下垂,你鼻子的氣味香如蘋果;9 你的口如上好的酒。7:13 風茄放香,在我們的門內有各樣新陳佳美的果子;我的良人,這都是我為你存留的。(新娘)8:1 巴不得你像我的兄弟,像吃我母親奶的兄弟;我在外頭遇見你就與你親嘴,誰也不輕看我。8:3 他的左手必在我頭下;他的右手必將我抱住。8:4 耶路撒冷的眾女子啊,我囑咐你們:不要驚動、不要叫醒我所親愛的,等他自己情願(不要叫醒……情願:或譯不要激動愛情,等它自發)。(新娘的兄弟)8:8 我們有一小妹;她的兩乳尚未長成,人來提親的日子,我們當為她怎樣辦理?8:9 她若是牆,我們要在其上建造銀塔;她若是門,我們要用香柏木板圍護她。(新娘)10 我是牆;我兩乳像其上的樓。那時,我在他眼中像得平安的人。

[30] 林前7:1 論到你們信上所提的事,我說男不近女倒好。2 但要免淫亂的事,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3 丈夫當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4 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5 夫妻不可彼此虧負,除非兩相情願,暫時分房,為要專心禱告方可;以後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引誘你們。6 我說這話,原是准你們的,不是命你們的。7 我願意眾人像我一樣;只是各人領受神的恩賜,一個是這樣,一個是那樣。8 我對著沒有嫁娶的和寡婦說,若他們常像我就好。9 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

[31] 15:19 懶惰人的道像荊棘的籬笆;正直人的路是平坦的大道。

[32] 『出軌(心理學名詞)出軌,一個文化名詞,一個社會現象的統稱和變稱。出軌一詞,源於交通名詞,引申到社會婚姻學中來說明一種現象,也可以區分為精神出軌,身體出軌。出軌一詞,起源於上世紀九十年代,由交通常用詞語引申而來。鐵路交通中列車的傾覆,常常是脫軌所致。後來被引用到社會中男女脫離正常的道德準則去謀求非正當的感情、性的利益。

[33] 林前7:10 至於那已經嫁娶的,我吩咐他們;其實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說:妻子不可離開丈夫,7:11 若是離開了,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離棄妻子。12 我對其餘的人說(不是主說):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願和他同住,他就不要離棄妻子。13 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願和她同住,她就不要離棄丈夫。14 因為不信的丈夫就因著妻子成了聖潔,並且不信的妻子就因著丈夫(原文是弟兄)成了聖潔。不然,你們的兒女就不潔淨,但如今他們是聖潔的了。15 倘若那不信的人要離去,就由他離去吧!無論是弟兄,是姊妹,遇著這樣的事都不必拘束。神召我們原是要我們和睦。16 你這作妻子的,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你這作丈夫的,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林前7:39 丈夫活著的時候,妻子是被約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隨意再嫁,只是要嫁這在主裏面的人。

[34] 林前7:1 論到你們信上所提的事,我說男不近女倒好。2 但要免淫亂的事,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3 丈夫當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4 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5 夫妻不可彼此虧負,除非兩相情願,暫時分房,為要專心禱告方可;以後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引誘你們。6 我說這話,原是准你們的,不是命你們的。林前7:9 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

[35] 林前13:5 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

[36] 15:17 吃素菜,彼此相愛,強如吃肥牛,彼此相恨。

[37] 13:34 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35 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

[38] 15:12 你們要彼此相愛,像我愛你們一樣;這就是我的命令。15:17 我這樣吩咐你們,是要叫你們彼此相愛

[39] 13:8 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

[40] 帖前3:12 又願主叫你們彼此相愛的心,並愛眾人的心都能增長,充足,如同我們愛你們一樣。

[41] 帖後1:3 弟兄們,我們該為你們常常感謝神,這本是合宜的;因你們的信心格外增長,並且你們眾人彼此相愛的心也都充足。

[42] 彼前1:22 你們既因順從真理,潔淨了自己的心,以致愛弟兄沒有虛假,就當從心裏(從心裏:有古卷是從清潔的心彼此切實相愛

[43] 彼前4:8 最要緊的是彼此切實相愛,因為愛能遮掩許多的罪。

[44] 約一3:11 我們應當彼此相愛。這就是你們從起初所聽見的命令。

[45] 約一3:23 神的命令就是叫我們信祂兒子耶穌基督的名,且照祂所賜給我們的命令彼此相愛

[46] 約一4:7 親愛的弟兄啊,我們應當彼此相愛,因為愛是從神來的。凡有愛心的,都是由神而生,並且認識神。8 沒有愛心的,就不認識神,因為神就是愛。

[47] 約一4:11 親愛的弟兄啊,神既是這樣愛我們,我們也當彼此相愛12 從來沒有人見過神,我們若彼此相愛,神就住在我們裏面,愛他的心在我們裏面得以完全了。

[48] 約二1:4 我見你的兒女,有照我們從父所受之命令遵行真理的,就甚歡喜。5 太太啊,我現在勸你,我們大家要彼此相愛。這並不是我寫一條新命令給你,乃是我們從起初所受的命令。6 我們若照祂的命令行,這就是愛。你們從起初所聽見當行的,就是這命令。

[49] 12:31 其次就是說:『要愛人如己』。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12:33 並且盡心、盡智、盡力愛祂,又愛人如己,就比一切燔祭和各樣祭祀好的多。

[50] 13:9 像那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婪,或有別的誡命,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

[51] 5:14 因為全律法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

[52] 2:8 經上記著說:「要愛人如己」。你妳們若全守這至尊的律法才是好的。

[53] 林前13:4 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5 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6 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7 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8 愛是永不止息。林前13:13 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愛這三樣,其中最大的是愛。

[54] 12:9 愛人不可虛假。惡,要厭惡;善,要親近。

[55] 3:13 弟兄們,我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14 向著標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穌裏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

[56] 1:7 敬畏耶和華是知識的開端;愚妄人藐視智慧和訓誨。

[57] 9:10 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認識至聖者便是聰明。

[58] 14:1 智慧婦人建立家室;愚妄婦人親手拆毀。

[59] 1:5 你們中間若有缺少智慧的,應當求那厚賜與眾人、也不斥責人的神,主就必賜給他。

[60] 12:18 又說:『我要這麼辦:要把我的倉房拆了,另蓋更大的,在那裏好收藏我一切的糧食和財物,19 然後要對我的靈魂說:靈魂哪,你有許多財物積存,可作多年的費用,只管安安逸逸地吃喝快樂吧!』20 神卻對他說:『無知的人哪,今夜必要你的靈魂;你所預備的要歸誰呢?』

[61] 20:12 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62] 5:16 當照耶和華你神所吩咐的孝敬父母,使你得福,並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63] 19:19 當孝敬父母;又當愛人如己。

[64] 6:1 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裏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2 「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

[65] 林前7:1 論到你們信上所提的事,我說男不近女倒好。2 但要免淫亂的事,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3 丈夫當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4 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5 夫妻不可彼此虧負,除非兩相情願,暫時分房,為要專心禱告方可;以後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引誘你們。

[66] 林前7:1 論到你們信上所提的事,我說男不近女倒好。2 但要免淫亂的事,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3 丈夫當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4 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5 夫妻不可彼此虧負,除非兩相情願,暫時分房,為要專心禱告方可;以後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引誘你們。7:9 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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