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公平嗎?』照你的標準,上帝這些做法公平嗎?20171022愛美村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9238553.html
宣召:羅馬書12:2
2 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甚為上帝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聖詩:34、312、515
啟應文:16
經文:以西結書18:26-29
26 義人若轉離義行而作罪孽死亡,他是因所作的罪孽而死亡。27 再者,惡人若回頭離開所行的惡,行正直與合理的事,他必定將性命救活了。28 因為他思量,回頭離開所犯的一切罪過,必定存活,不致到死亡。29 以色列家還講:主的道不公平!以色列家啊,我的道豈是不公平的嗎?你們的道豈不是不公平嗎?
上帝公平嗎?若照人類的標準來做決定的話,上帝一定是不公平的!咱們對於上帝的信仰,如果只停留在感覺的領域裡面,那是嚴重的不足,而且很容易進入錯誤、偏差與極端。
咱們對於上帝的信仰,設使只是停留在很粗淺的知識,那是嚴重的不足,隨時都有可能有錯誤、偏差、極端的觀念及後果。咱們對上帝的信念,設使不能使咱們知道與這個世界是是大大不同的,而且願意改正自己屬世界的觀念,轉成照上帝的真理來行,若這樣,咱們信仰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還需要很努力、很努力認識才行的(羅12:2)。
千萬不要以為,認識上帝,就是照著咱們原本的觀念來認識即可以。沒有這回事!還未蒙受聖靈重頭生之前,咱們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都是屬於世界的,沒一點兒是屬靈的。在蒙受聖靈重頭生之後,咱們才開始有了新的生命,開始願意學習真道(約3:3-8)。但是,在學習的過程中,必須不斷的透過聖經與聖靈的引導,將自己原先錯誤、偏差、極端的觀念,轉變成正確的觀念入來(羅8:14)。
今日,咱們要來思考一個較ka怪奇的議題,就是上帝公平嗎?咱們要承認,上帝是絕對的公義的,也是絕對的公平的。但是問題是,是照誰的標準,才叫公平呢?
是照咱們人類所定的標準呢?
還是照上帝自己所定的標準呢?
請允許我不客氣地講:
假使公不公平,是照咱們人類的標準來定的話,若這樣,上帝一定是不公平的!事實上,不要以為只有一般的未信者才會覺得上帝不公平,連許多信主很久的兄弟姊妹,面對以下所講的聖經經文時,同樣會覺得上帝不公平!所以,以下聖經的例子,正好讓咱們拿來檢驗自己對上帝的觀念是不是正確?
一﹑先惡後善,主不念其舊惡;先善後惡,主不念其前善。
假使有一個人,之前做了許多的惡事,但是後來因為信主而行善,若這樣,他會存活,之前的惡事不會被紀念;假使有一個人,之前行了許多好事,但是後來卻因為不信主而行惡,若是這樣,他會被處死,之前的善行都沒被紀念。請問,上帝這樣做公平嗎?
以西結書18:21~24﹔21 惡人若回頭離開所做的一切的罪惡,謹守kín-siú我一切的律例,行正直與合理的事,他必定存活,不致到死亡。22 他所犯的一切的罪過都沒被記念,因為所行的義,他必定存活。23 主耶和華講:惡人死亡,豈是我喜悅hí-ia̍t的嗎?不是喜悅hí-ia̍t他回頭離開所行的惡道而存活嗎?24 義人gī-jîn若轉離義行而作罪孽chōe-gia̍t,照著惡人所行一切可憎惡gê-sîn的事而行,他豈能夠存活?
照人類的眼光來看,這樣實在太不公平了!有多少人一生行善,做了許多善事,只是因為在死之前做了一些壞事,就會下地獄;可是那些一生是江洋大盜、放火、殺人、擄掠的人,只是因為在死之前變好行善事,就可以上天堂;這一點兒也不公平!(路23:43)上帝早就知道人會這樣講,所以祂也做出答覆tap-hok:
以西結書18:26-29﹔26 義人若轉離義行而作罪孽chōe-gia̍t死亡,他是因為所作的罪孽chōe-gia̍t而死亡。27 再講:惡人若回頭離開所行的惡,行正直與合理的事,他必定將性命sèⁿ-miā救活了。28 因為他思量,回頭離開所犯的一切罪過,必定存活,不致到死亡。29 以色列家還在講:主的道不公平!以色列家啊,我的道豈是不公平的嗎?你們的道豈不是不公平的嗎?
這種關係行善與行惡,上天堂或是下地獄的公平觀,是很怪奇的,是上帝自己啟示的(約3:16,10:28)。咱們必須修正自己過去錯誤的公平觀,改換成為上帝自己所講的公平的標準才可以。
為什麼上帝這樣才是公平的,反而hóan-tian-tò人類的觀念才是不公平的呢?因為,人類自己所以為的得救觀,是以『功德』做為基準來進行判定的。在做功德的觀念之下,善惡當然可以計量、可以累積、可以相抵sio-tú。但是,上帝的得救觀根本就不是這樣,而是以『因信稱義』做為基準來進行判定(羅4:11、16,5:1﹔加3:8、24﹔弗2:5-8)。
在因信稱義的教義之下(羅4:11、16,5:1﹔加3:8、24﹔弗2:5-8),你之前的善行,根本無法度計量、累積、相抵sio-tú,因為咱們人類未信主之前一切的善行,在上帝的眼中,不過是一件骯髒a-cha又臭的衣服罷了,無任何的功德可講(賽64:6)。
未信主的人,不可能行出真正符合上帝標準的良善,只能夠行出世間人眼中自我認為的良善;人類是在信主重頭生之後,才開始能夠真正的行出良善,而且真正的得救者,必定會行出良善。設使咱們有這種正確的觀念,若這樣當咱們讀到聖經裡那種很怪奇的上帝公平的觀念時,一點兒也不會很難讀識,而且會滿心歡喜。
二﹑葡萄園工人的工價,不管是先來的、後來的,都只有一錢的銀子(太20:1-10)。
當咱們去公司上班時,做的是一模一樣的工作,而且薪水設定也與學歷和其他的條件的無關係,可是,有人一天工作八點鐘,有人一天只做一點鐘,但是所有的人領的薪水都是同樣的,這樣公平嗎?
去葡萄園工作,有人一大清早就入去,有的人卻是到下午五點才入去,可是到了晚上領工錢時,竟然所有的人領的都同樣,只有一錢的銀子,早起來的也沒領較多,下午來的沒領較少。這樣,公平嗎?
上帝也知道人類會抗議,所以上帝也針對這個抗議做出了答覆tap-hok:
馬太福音20:11~15﹔11 他們得到了,就埋怨bâi-òan家主講:12 我們整天勞苦受熱,那後來的只做了一點鐘,你竟然叫他們和我們所得到的同樣嗎?13 家主回答其中一個人講:朋友,我沒虧負khek-khui你,你與我講定的不是一錢的銀子嗎?14 你拿你錢的走吧!我予那後來的與予你相同,這是我願意的。15 我的物件難道不可以隨我的意思用嗎?因為我作好人,你們就目眶赤了嗎?
人的抗議khòng-gī是很標準的:
我們góan整天勞苦、受熱,做那麼多點鐘,可是所得到的,竟然沒比僅做一點鐘的ka多?可是,上帝的回答,也是非常的清楚的:
1.約定本來就是一錢的銀子
2.我是主人,『有主權』自行決定
這種這麼強烈「霸道」的經文,現今有多少信徒吞得下去?在人本主義思想的潮流下,多少基督徒早就已經認為『尊重我個人的自由意志』是天經地義的事,是宇宙中絕對的真理,還有多少人記得上帝具有至高無上的主權呢?
除非咱們願意承認上帝有至高無上的主權,而且那種主權是凌駕lêng-kà在人類的意志之上,不受人類所管轄kóan-ha̍t的,否則的話,只要咱們繼續照著人本主義的思想來信主,就會繼續嚴重的誤解很多的真理,甚至『常常學習,終久不能夠明白真道理』(提後3:7),當這樣遭遇到苦難、或是遇到上帝不照咱們所求的應允時,討價還價、大吵大鬧、大哭特哭,一點兒就都不奇怪了,這就是新派的神學。
設使咱們對『上帝的主權」,有很正確的認識的話,那麼,讀到這段令人驚異的公平的經文時,咱們也不會很困難的去理解。這段經文,其實是有當時的文化背景。當時的猶太工人,一天的工資,大約就是一錢的銀子,剛剛好tú-tú-á-hó可以養家活口得到溫飽。
請留意這段經文裡主人在僱請工人的行為,就已經很特殊了:他從早上到下午,都到處去找人入葡萄園工作,而且請注意主人僱請的,都是什麼樣的人?是『閒站的人』!而且那些閒站的人,是因為『沒有人雇請他們』!頭殼正常的主人,絕對不可能會在下午五點還出去雇請工人來上班,然後在工作一點鐘之後,竟然還付他們全日的工資。這個主人的行為,不是在做『功德』的觀念之下的勞資行為,完全是出於『恩典與憐憫』(弗2:5-8),要使這些打零工té-kang卻找不到工作的可憐工人,能夠得到溫飽。
設使從『主人很需要工人入葡萄園工作』的角度來解讀這段比喻,一定會讀不出正確的意思;反而使用『主人並不是需要工人,而是藉著提供工作機會來予人恩典』,咱們就會發現這段比喻的偉大。
在得救的事上面,沒有任何一個人有資格講我信主比較ka久、上帝的事工做得比較ka多,所以我有『權利』得到更ka多的『得救』。在得救的這一件事上面,在上帝的面前,沒有任何一個人有資格宣稱自己有權利得到救恩、得到更ka多的得救的恩典。每一個人僅是在得救這一件事上面得到的,都是同樣的,就僅有得救這一件事而已。從小漢就信主的,得到救恩;死之前才信主的,同樣得到救恩(路23:43)。
這不是在講『在天上的獎賞chióng-sióng』都是相同的,因為,這段經文不是在講『在天上的獎賞chióng-sióng』這個主題。這段經文講的,是關係『得救』的,不是『獎賞chióng-sióng』的問題。太多數的人對於『得救』與『獎賞』這兩個議題,常常混淆saⁿ-lām-chham不清楚。一個人能夠得救,完全與他的行為無有關係,不是你信主之前的好行為更ka多,就能夠得到更ka多的得救的恩典;也不是你信主之後的好行為較ka少,你就變成不能夠得救。
『稱義』、『得救』,與行為是無關係的(羅2:6,4:2、6,11:6),純粹是『上帝的主權與恩典』,而且沒有人有資格對上帝要求更ka多(羅8:30、33)。『成聖』,是與行為有關的,這時人的努力,會影響到『天上的獎賞』的多寡,但是不影響得救的份位。
你信主早,並且信主之後的好行為佳,你同樣得救,而且「天上的獎賞chióng-sióng『較ka多』」;你在死之前才信主,或是信主之後的好行為很少,你同樣能夠得救,但是「在天上的獎賞chióng-sióng『較ka少』,甚至可能僅剩下『得救』而已」。
三﹑愛雅各、惡以掃
羅馬書9:10-18;11囝仔都還未出生chhut-seⁿ來,他們未來的善惡都還未做出來,就已經先說講愛這個惡那個,這樣公平的嗎?雅各、以掃都還未出生chhut-seⁿ,他們都還未有行出善惡,竟然就講愛雅各惡以掃,14還講這個揀選不在於人的行為、只在於上帝自己的心意,這樣公平嗎?(創25:23,27:35-37)。
又同樣的,很有趣味的,當聖經出現這種很怪奇的公平觀時,上帝都知道人會提出抗議與質疑chit-gî,而且確實的都提出答覆:
羅馬書9:14~21﹔14咱們可以講甚麼呢?難道上帝有甚麼無公平嗎?斷然沒有!15 因為祂對摩西講: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恩待誰就恩待誰。16 照這樣看來,這不在於那定意的,也不在於那奔跑的,只在於發憐憫的上帝。17 因為經上有話向法老王講:我將你興起來,特別要在你身上彰顯我的權能,並且要使我的名傳遍thôan-piàn天下thiⁿ-ē。18 如此看來,上帝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叫誰剛硬giám-ngē就叫誰剛硬giám-ngē。19 這樣,你必定對我講:祂為甚麼還指責人呢?有誰能夠抗拒祂的旨意呢?20 你這個人哪,你是誰,竟然敢向上帝強嘴呢?受創造之物豈能夠對創造他的主講:你為甚麼這樣創造我?
人類的抗議都是同樣,都認為上帝很不公平!可是,保羅卻講一點兒都沒有沒公平!為什麼沒有沒公平呢?答案又是同樣,因為這是『上帝的主權』。看到沒?假使咱們真正弄識聖經的總原則,咱們讀到各種的經文,絕對不會矛盾連連、亂成一團,反而會深深感受上帝的智慧的偉大與全本聖經的和諧hô-hâi一致(羅9:14-21)。
上帝也知道人類對這樣的答覆tap-hok很不滿意,會對上帝抗議講:既然一切都是預定ī-tēng的、都是上帝的主權,那麼我犯罪是理所當然的,上帝怎樣能夠為祂的預定ī-tēng還來懲罰chhù-ho̍at我呢?羅9:19 這樣,你必定對我講:祂為甚麼還指責人呢?有誰抗拒祂的旨意呢?。
而且上帝對這個問題的答覆tap-hok,是非常少看見的嚴厲giâm-lē與不客氣,直接明講bêng-kóng:你是什麼東西,有資格對我這樣講話?羅9:20 你這個人哪,你是誰,竟然敢向上帝強嘴thih-khí呢?受創造之物豈能夠對創造他的講:祢為甚麼這樣創造我?
親愛的兄弟姊妹,當咱們碰觸到上帝的主權的問題時,請要戒慎恐懼kiaⁿ-sim,不要隨便!面對上帝的主權的行使,假使咱們企圖推卸thui-sià自己犯罪的責任,或是企圖不知道敬畏,而硬要探觸上帝不肯透露thàu-lō͘的奧秘ò-pì的心意與旨意時,不要忘記了,上帝是很嚴厲的回答的!
設使咱們知道正確的教義,若這樣咱們對這段強硬的上帝的主權的經文,同樣不會很難理解:
j全然的墮落
所有的人類,都是用泥土jūn-thô͘所創造的,都是全然的墮落,沒有一個義人,都是必須下地獄的人(羅3:9-12)。
k無條件的揀選
同樣是要下地獄的人,上帝決定施恩予某些人,拯救他們上天堂。這不是因為這些人比未蒙受揀選的人ka好,有什麼值得上帝挑的,純粹是出於上帝的主權與恩典。
l限定的救贖
同樣是要下地獄的人,上帝照祂至高無上的主權,就是決定要拯救其中一些人,但是卻決定放棄其中一些人不拯救,這是上帝的主權與恩典,沒有人有資格可抗議或是不滿意。
行為的地位,在『稱義』與『成聖』的領域裡面,是不同樣的。在稱義的領域裡,行為是沒有任何的地位的;在成聖的領域léng-he̍k裡,行為才是有地位的。而且上面三段關於上帝公平沒公平的聖經的經文,都是在解釋『稱義』的領域léng-he̍k,都不是在解釋『成聖』的領域léng-he̍k。
設使咱們用成聖的觀念來看這三段經文,會很難解釋得通,會矛盾連連的;但是咱們用稱義的觀念來看這三段經文,會輕而易舉khin-jî-ī-kí,非常和諧。設使咱們用『行為稱義』的錯誤的原則來解釋,會很難解釋得通、矛盾連連;設使咱們用『因信稱義』(羅4:11,5:1﹔加3:8、24)的總原則,來解釋經文,若這樣,就可以輕而易舉khin-jî-ī-kí的解釋得通。而且正確的因信稱義的觀念,又會和正確的上帝的主權、上帝的恩典、上帝的預定的觀念,和諧的融合iông-ha̍p在一起,無任何矛盾。
設使咱們沒有正確的觀念,若這樣,咱們是無法度解釋得通這樣的問題的:
j為什麼古代很多國家的人都沒福音可聽?為什麼很多人終其一生至死沒有福音可聽?
k為什麼明明知道某些地方的人聽了福音會信主,但是卻不去那裡傳呢?
這些問題,的答案都是同樣,就是『上帝的主權』。任何不講上帝的主權、無法度解釋的通上帝的主權的人,都很難回答這二個問題。那些企圖高舉人類的自由意志而錯誤教導的人,的人本主義思想者,都將會在這樣的問題下,暴露出他的無知與荒謬hàm-kó͘。
馬太福音11:20~21(路10:13)20 耶穌在諸個城中行了許多異能,那些城的人終是不悔改,就在那時候責備他們,21 講:『哥拉汛哪,你有災禍了!伯賽大啊,你有災禍了!因為在你們中間所行的異能,若行在泰爾、西頓,他們早就已經披麻、蒙灰、悔改了』。
同樣的,主耶穌繼續講答案:『父啊,是的,因為你的美意本是如此』(太11:26)。又回到上帝的主權的答案來,與前面的那些的經文的例子,又是和諧一致的。
不僅是主耶穌,連舊約的先知以西結領受使命時,上帝也給他講很怪奇的話:
以西結書3:4~7:4 祂對我講:人子啊,你往以色列家那裡去,將我的話對他們講。5 你奉差遣不是往那說話深奧chhim-ò、語言難識的民、多國去,乃是往以色列家去;6 他們的話語是你不識得的。我若差遣你往他們那裡去,他們必定聽從你。7 以色列家卻不肯聽從你,因為他們不肯聽從我;原來以色列全家是額頭很硬、心很硬的人。
同樣的情形,上帝明知道若是差遣以西結去外邦的國家,雖然他們的語言很難識,但是只要以西結去傳講,他們一定會聽從;而且上帝也知道,以西結去對以色列人傳講,他們一定不會聽從。
但是上帝就是更欲要以西結去,那種明知道,聽了不會信的人那裡去傳福音真理,而不是差遣他去明知聽了會信的人,那兒去傳福音真理。講真的,設使對上帝的主權觀念不正確,只會用錯誤認知的『上帝愛世間人,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不願意有任何一個人沉淪,乃是願意人人都悔改得救的』(彼後3:9),就以為上帝要拯救『全世界的每一個人』的話,若這樣咱們是不可能解釋得通這些怪奇的上帝的主權的經文的。
真正的真理,必定經得起整本聖經總原則的檢驗;錯誤的假道理,絕對經不起整本聖經總原則的檢驗(賽34:16﹔約5:39,7:52﹔徒17:11)。
願上帝幫助咱們,更加清楚的認識真理,更加深深的認識咱們所信的,也更加能夠行出咱們所相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