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牧師和年輕基督徒不談政治的五個理由20181229

參考資料來源:http://chinese.christianpost.com/article/要年輕基督徒和牧師不談政治的五個理由-20214/

    在我看來,未能識別出天賦的不同,也許可以解釋為何許多人在宗教和政治問題上有分歧。舉例來說;約翰麥克阿瑟(John MacArthur)、詹姆斯多布森(James Dobson),查克·寇爾森(Chuck Colson)、托尼伯金斯(Tony Perkins)、吉姆格魯(Jim Garlow)和詹姆斯肯尼迪(D. James Kennedy)各自有著/有過不同的事工,但是都在基督教的旗號之下事奉。神給我們每個人的慾念、天賦、興趣的程度各有不相同(林前12:4-11[];太25:14-30[];路19:11-27[])『如果神呼召一個人去傳講、教導給人祂的話語,那就是這個人的熱忱所在了』(18:24-25[];羅12:11[])『如果神呼召一個基督徒從政,那這也就是此人的熱忱所在了,如是而已。一切看呼神的呼召與帶領』。

 

    當我們變得愛判斷而有未能尊重各人有各自的人格特質區別,強求、免強別人改個性、改觀點,而且是不關呼真理的,那問題也就會隨之而來了。那些為了權利而積極奔走的人,不應該期待所有的人,都擁有與他們一樣的那種對政治的熱衷,那些認為相信基督教就應該遠離政治圈的人也必須理解,神很明白地呼召了一些基督徒去從政。神既然創造了政府這個概念(13:1-7[];提前2:1-7[]),那麼祂怎麼會不想要一個屬神的治理模式呢?我聽到不讓基督徒參與政治的最多5大理由是:

.道德多數派(Moral Majority1980年代)永遠將教會與共和黨相聯繫。

    我們乃是『為原則投票,而並非為特定政黨投票』

    我們需要受原則所驅動,而非受政黨的鼓動。那以公義治理人民的,敬畏神執掌權柄(撒下23:3-4[])。我們需要更多的謙卑、敬畏神的領導人。神痛恨驕傲、自大、自以為是。沒有謙卑和願意受教的精神卻要能恰當地進行統治,那真是比登天還難、幾乎是不可能的。謙卑並不意味著領導人要當個無名小卒,而是意味著要完全交託給神,他們『更關注神的意見,而非民意測驗』。有一種說法是,我們的政府更依賴於領導人個人的品質而非法律』。但是也要小心的是『有許多人用『宗教式的話語』,但是扭曲了聖經的原意,去支持那些不符合聖經的舉措』要按照他們『做』了什麼去判別他們,而非僅僅關注他們『說』了什麼(12:8[];箴29:2[10];太12:34-37[11])

 

.基督徒『總是在反對什麼事情』。

    他們就是會誹謗墮胎和同性戀婚姻。基督徒沒有忽略一些事情,而是誇大了另一些特定的問題,我們只是在強調這些問題的重要性。事情自有主、次之分。『要是凡事都一樣重要,那麼什麼事情都不重要了』。那些堅守、支持聖經真理的人常常被視作『總是在反對什麼事情』。但是如果我們支持婚姻只是一男一女之間,那麼我們就必須反對同性婚姻(18:22[12]﹔羅1:26-27[13]﹔猶1:7[14];創19:4-5[15];申23:14[16];王上14:2415:1222:4623:7[17];羅1:26-27[18];林前6:9-1015-20[19])。而夫妻的組合關係則是『一男一女』(2:24[20];太19:5-6[21];可10:6-9[22];弗5:31[23];詩127:3-5[24])

    如果我們支持生命的神聖性,那麼我們必須反對墮胎。如果我們支持平等,那麼我們必須反對奴隸/性貿易,等等。在愛中言說真理常常會導致『反對』某些有爭議的事情。這是不可避免的,也不應該避而不談的。我們受召是要讓真理為更多人所知道,也要讓真理更為明晰。我們必須為根本性的問題而奮戰:根基若毀壞,義人還能做什麼呢?(11:3[25])

 

.政治很骯髒,會觸犯人,讓人們分裂。

     我們不能以自己所說的話是否會觸犯人﹖而判斷這話是好是壞。國家的法律才能奠定其根基。政府不可能與其所建立的根基分離,或是對其保持中立的立場。不難想見,許多政府,包括我們自己的政府,都有缺陷,這就是為什麼我們『應該努力站在神的這一邊,而非總是認定神站在我們這邊』若兩邊的政治人物都是基督徒的話,要站在哪一邊﹖不是哪一邊﹖而是永遠站在神這一邊當美國南北戰爭時,至終林肯總統獲勝了,有人恭賀他說︰『上帝站在你這邊』,林肯總統回答說︰『不是上帝站在我這邊,而是我站在上的這一邊』。

 

    神允許人們設定了政府的秩序,但是祂並不會贊同所有政府的形式。可是兩邊的政治人物都有可能認為自己站在上帝那一邊,而兩邊的基督徒也都可能認為自己是站在上帝那一邊?這又該當如何?難道真的要絕對的完全政教分離?在教會絕對的不談政治,聖經有這樣絕對的教導嗎?長老會的牧者常說︰『要一手拿聖經,一手拿報紙』,這到底那一邊對?真的要求主憐憫,求主引導。但是兩邊的支持者又都認為他們也在求主憐憫,也在求主引導,這又是哪一邊對呢?真的只能求主憐憫,求主引導了?

 

    當涉足政治時,我們不必放棄自己的信仰道德主張,也不要在信仰原則上有所妥協『失了味的鹽、斗底下的燈,還有什麼益處呢?(5:13[26]﹔可9:50[27]﹔路14:34-35[28]﹔太5:14-16[29]﹔可4:21-25[30]﹔路8:16-18[31]11:33-36[32])

    『政治』並不是什麼壞的詞。簡單的說,政治的意思是治理、帶領一群人。政治不會拯救美國,但是為了應對變化、榮神益人,我們必須採取行動,也就是說,參與到政治的進程中。

    我們不可能通過強加法律和統治來改變一個人的心,但是我們可以遏制罪惡、阻止惡行。那種認為神不想要我們選出屬於神的領袖、推動屬於神立法的看法與神的本性相違背(13:1-7[33])

 

.教會應該與政權分離。

    法院曾經用臭名昭著的『分離』原則來禁止一切宗教活動尤其是那些推崇基督教原則的活動。遺憾的是,有許多人都相信憲法裡有所謂『政教分離』的話,而實際上,這句根本就在憲法裡找不到如果你是個公立學校、公立大學,甚至是『基督教』大學的學生,對此尤其要弄清楚。

 

    美國《獨立宣言》的簽署人托馬斯傑弗遜,曾在1802年的一封寫給康涅狄格州丹伯里市浸信會的私人郵件裡使用過這個短語。當時是浸信會擔心政府有一天限制宗教的自由表達。諷刺的是,這就是我們今天看到的東西。重要的是要理解憲法第一修正案的精神所在。換言之,當時的殖民者,就像清教徒那樣,並不想要政府為人民設立一個國教或者說國家的宗派他們要的是自由的進行崇拜。

 

    傑弗遜很明智地贊同他們的主張,就像許多國父一樣。他說這話的本意是保護宗教的自由表達,在教會和國家之間建立一道牆壁,這牆壁維護的乃是宗教自由免受聯邦政府的破壞。政府不得建立國教,但是政府可以公開、無需顧慮地承認神的主權之手。承認並非建立。

 

.『福音』不允許參政參政那不是我們的使命所在。

    美國位列第一的問題並不是政治問題,而是屬靈上稱為罪的問題。教會最首要的目標並不是變成一個政治運動,而是帶來屬靈的影響力政治不會拯救美國,就像緣木無法求魚。然而,我們不能無視神給我們的公民責任,以及政治對我們社會的巨大影響。美國的領袖在塑造國家的方向上起了很大的作用。

 

    神的話語乃是要我們一直面對問題、認罪、轉離罪政治熱點避無可避。許多人會反駁說:『我們不應該說、做任何與政治相關的事情。我們要做的就是傳揚福音』。這裏要小心,儘管福音是我們的『首要目標』,但是這並不是我們對『次要目標』逃避行動的藉口。因為我們的屬靈基礎,神才祝福、持守美國。我們應該忽視這點嗎?

 

    為什麼神在我們基督徒在美國設立這樣的一個政府,卻不讓我們參與其中呢?儘管我們的首要目標是傳講福音,我也感謝神讓我們基督徒可以參與到政治裏,影響了美國的政治環境。我希望這影響可以更大。就像我們國度內部的道德、文化戰爭正在升級一樣,我們從屬靈的麻木狀態中甦醒的需求也越來越大。『哪裡戰火激烈,那裡戰士的忠誠就得受到考驗』(馬丁路德語)這戰爭關乎我們國度的靈魂選擇在我們堅守或是倒下。

 

[] 林前12:4 恩賜原有分別,聖靈卻是一位。5 職事也有分別,主卻是一位。6 功用也有分別,神卻是一位,在眾人裏面運行一切的事。7 聖靈顯在各人身上,是叫人得益處。8 這人蒙聖靈賜他智慧的言語,那人也蒙這位聖靈賜他知識的言語,9 又有一人蒙這位聖靈賜他信心,還有一人蒙這位聖靈賜他醫病的恩賜,10 又叫一人能行異能,又叫一人能作先知,又叫一人能辨別諸靈,又叫一人能說方言,又叫一人能翻方言。11 這一切都是這位聖靈所運行、隨己意分給各人的。

[] 25:14 天國又好比一個人要往外國去,就叫了僕人來,把他的家業交給他們,15 按著各人的才幹給他們銀子:一個給了五千,一個給了二千,一個給了一千,就往外國去了。16 那領五千的隨即拿去做買賣,另外賺了五千。17 那領二千的也照樣另賺了二千。18 但那領一千的去掘開地,把主人的銀子埋藏了。19 過了許久,那些僕人的主人來了,和他們算帳。20 那領五千銀子的又帶著那另外的五千來,說:『主啊,你交給我五千銀子。請看,我又賺了五千』21 主人說:『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22 那領二千的也來,說:『主啊,你交給我二千銀子。請看,我又賺了二千』23 主人說:『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24 那領一千的也來,說:『主啊,我知道你是忍心的人,沒有種的地方要收割,沒有散的地方要聚斂,25 我就害怕,去把你的一千銀子埋藏在地裏。請看,你的原銀子在這裏』26 主人回答說:『你這又惡又懶的僕人,你既知道我沒有種的地方要收割,沒有散的地方要聚斂,27 就當把我的銀子放給兌換銀錢的人,到我來的時候,可以連本帶利收回。28 奪過他這一千來,給那有一萬的。29 因為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30 把這無用的僕人丟在外面黑暗裏;在那裏必要哀哭切齒了』

[] 19:11 眾人正在聽見這些話的時候,耶穌因為將近耶路撒冷,又因他們以為神的國快要顯出來,就另設一個比喻,說:12 「有一個貴冑往遠方去,要得國回來,13 便叫了他的十個僕人來,交給他們十錠(錠:原文是彌拿,一彌拿約銀十兩)銀子,說:『你們去做生意,直等我回來』14 他本國的人卻恨他,打發使者隨後去,說:『我們不願意這個人作我們的王』15 他既得國回來,就吩咐叫那領銀子的僕人來,要知道他們做生意賺了多少。16 頭一個上來,說:『主啊,你的一錠銀子已經賺了十錠』17 主人說:『好!良善的僕人,你既在最小的事上有忠心,可以有權柄管十座城』18 第二個來,說:『主啊,你的一錠銀子已經賺了五錠』19 主人說:『你也可以管五座城』20 又有一個來說:『主啊,看哪,你的一錠銀子在這裏,我把它包在手巾裏存著。21 我原是怕你,因為你是嚴厲的人;沒有放下的,還要去拿,沒有種下的,還要去收』22 主人對他說:『你這惡僕,我要憑你的口定你的罪。你既知道我是嚴厲的人,沒有放下的,還要去拿,沒有種下的,還要去收,23 為甚麼不把我的銀子交給銀行,等我來的時候,連本帶利都可以要回來呢?』24 就對旁邊站著的人說:『奪過他這一錠來,給那有十錠的』25 他們說:『主啊,他已經有十錠了』26 主人說:『我告訴你們,凡有的,還要加給他;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27 至於我那些仇敵,不要我作他們王的,把他們拉來,在我面前殺了吧!』

[] 18:24 有一個猶太人,名叫亞波羅,來到以弗所。他生在亞歷山大,是有學問(或譯:口才)的,最能講解聖經。25 這人已經在主的道上受了教訓,心裏火熱,將耶穌的事詳細講論教訓人;只是他單曉得約翰的洗禮。

[] 12:11 殷勤,不可懶惰;要心裏火熱,常常服事主。

[] 13:1 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2 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3 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你願意不懼怕掌權的嗎?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稱讚;4 因為他是神的用人,是與你有益的。你若作惡,卻當懼怕;因為他不是空空地佩劍;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5 所以,你們必須順服,不但是因為刑罰,也是因為良心。6 你們納糧,也為這個緣故;因他們是神的差役,常常特管這事。7 凡人所當得的,就給他。當得糧的,給他納糧;當得稅的,給他上稅;當懼怕的,懼怕他;當恭敬的,恭敬他。

[] 提前2:1 我勸你,第一要為萬人懇求、禱告、代求、祝謝;2 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也該如此,使我們可以敬虔、端正、平安無事地度日。3 這是好的,在神我們救主面前可蒙悅納。

[] 撒下23:3 以色列的神、以色列的磐石曉諭我說:那以公義治理人民的,敬畏神執掌權柄,4 他必像日出的晨光,如無雲的清晨,雨後的晴光,使地發生嫩草。

[] 12:8 下流人在世人中升高,就有惡人到處遊行。

[10] 29:2 義人增多,民就喜樂;惡人掌權,民就歎息。

[11] 12:33 你們或以為樹好,果子也好;樹壞,果子也壞;因為看果子就可以知道樹。34 毒蛇的種類!你們既是惡人,怎能說出好話來呢?因為心裏所充滿的,口裏就說出來。35 善人從他心裏所存的善就發出善來;惡人從他心裏所存的惡就發出惡來。36 我又告訴你們,凡人所說的閒話,當審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來;37 因為要憑你的話定你為義,也要憑你的話定你有罪

[12] 18:22 不可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這本是可憎惡的。

[13] 1:26 因此,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27 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

[14] 1:7 又如所多瑪、蛾摩拉和周圍城邑的人,也照他們一味地行淫,隨從逆性的情慾,就受永火的刑罰,作為鑑戒。

[15] 19:4客人還沒有上床,所多瑪的男子,不分老少,都來包圍羅得的房子。5 他們喊叫羅得,問他:「今晚住在你家裏的那些人在哪裏?把他們帶出來!我們好跟他們睡覺」

[16] 23:17「以色列的男女不可在寺廟當孌童或娼妓。18 賣淫得來的錢不可拿到上主你們上帝的殿宇還願。因為上主你們的上帝厭惡寺廟孌童和娼妓。

[17] 王上14:24 最可惡的是在境內的神殿有男娼賣淫。猶大人民做的這一切可惡的事,正是以色列人民進入這地以前那些被上主趕走的外族人所做的。王上15:12 他把神廟裏所有的男娼都趕出國外,並且把他祖先所立的偶像統統除掉。王上22:46 他掃除了他父親亞撒時代遺留下來所有在神廟活動的男娼。王上23:7 他拆除神廟的男娼在聖殿霸佔的房子,就是婦女們編織拜亞舍拉時所穿那種袍子的地方。

[18] 1:26 因為這樣,上帝任憑他們放縱自己的情慾;不但女人以反自然的性行為替代自然的性關係,27 男人也放棄跟女人自然的性關係,彼此慾火中燒,男人跟男人做可恥的事,結果招來這種敗行所應得的懲罰。

[19] 林前6:9 難道你們不知道邪惡的人不能作上帝國的子民嗎?不要欺騙自己呀!凡是淫亂,拜偶像,姦淫,作孌童,親男色,10 盜竊,貪婪,酒醉,毀謗人,或勒索人的,都不能作上帝國的子民。林前6:15 豈不知你們的身子是基督的肢體嗎?我可以將基督的肢體作為『娼妓』(異性)的肢體嗎?斷乎不可!16 豈不知與娼妓(異性)聯合的,便是與她(異性)成為一體嗎?因為主說:「二人要成為一體」17 但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18 你們要逃避淫行(同性性行為)。人所犯的,無論甚麼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同性性行為)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19 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這聖靈是從上帝而來,住在你們裏頭的;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20 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上帝。

[20] 2:24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異性非同性)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21] 19:5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異性非同性)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6 既然如此,夫妻(異性非同性)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上帝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22] 10:6 但從起初創造的時候,上帝造人是『造男造女』(異性非同性)7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異性非同性)連合,二人成為一體。8 既然如此,夫妻(異性非同性)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9 所以,上帝配合的(異性非同),人不可分開」。

[23] 5:31 為這個緣故,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異性非同性)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24] 127:3 兒女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所懷的胎是他所給的賞賜。4 少年時所生的兒女好像勇士手中的箭。5 箭袋充滿(兒女充滿)的人便為有福;他們在城門口和仇敵說話的時候,必不至於羞愧。

[25] 11:3根基若崩潰了,義人能做甚麼?

[26] 5:13 你們是世上的鹽。鹽若失了味,怎能叫它再鹹呢?以後無用,不過丟在外面,被人踐踏了。

[27] 9:50 鹽本是好的,若失了味,可用甚麼叫它再鹹呢?你們裏頭應當有鹽,彼此和睦。

[28] 14:34 鹽本是好的;鹽若失了味,可用甚麼叫它再鹹呢?35 或用在田裏,或堆在糞裏,都不合式,只好丟在外面。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

[29] 5:14 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15 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16 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

[30] 4:21 耶穌又對他們說:「人拿燈來,豈是要放在斗底下,床底下,不放在燈臺上嗎?」22 因為掩藏的事,沒有不顯出來的;隱瞞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23 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24 又說:「你們所聽的要留心。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並且要多給你們。25 因為有的,還要給他;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去」。

[31] 8:16 沒有人點燈用器皿蓋上,或放在床底下,乃是放在燈臺上,叫進來的人看見亮光。17 因為掩藏的事沒有不顯出來的;隱瞞的事沒有不露出來被人知道的。18 所以,你們應當小心怎樣聽;因為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凡沒有的,連他自以為有的,也要奪去。

[32] 11:33 沒有人點燈放在地窨子裏,或是斗底下,總是放在燈臺上,使進來的人得見亮光。34 你眼睛就是身上的燈。你的眼睛若瞭亮,全身就光明;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35 所以,你要省察,恐怕你裏頭的光或者黑暗了。36 若是你全身光明,毫無黑暗,就必全然光明,如同燈的明光照亮你。

[33] 13:1 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2 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3 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你願意不懼怕掌權的嗎?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稱讚;4 因為他是神的用人,是與你有益的。你若作惡,卻當懼怕;因為他不是空空地佩劍;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5 所以,你們必須順服,不但是因為刑罰,也是因為良心。6 你們納糧,也為這個緣故;因他們是神的差役,常常特管這事。7 凡人所當得的,就給他。當得糧的,給他納糧;當得稅的,給他上稅;當懼怕的,懼怕他;當恭敬的,恭敬他。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春峯(峰) 的頭像
    春峯(峰)

    劉春峰的部落格 信仰生活、系統神學、聖經神學、歷史神學筆記。

    春峯(峰)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