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01你是別人合適的男友嗎?0908妳是別人合適的女友嗎?

 

20190908()妳是別人合適的女友嗎?

參考資料來源: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21253870.html

    這是給未婚姊妹看的,也是給未婚兄弟看的。未婚姊妹可以藉此省察自己夠資格當人家女朋友嗎?未婚兄弟可以藉此查驗對象夠資格當我的女朋友嗎?我設定的男朋友、女朋友,是指「以結婚為前提」的交往。那些只想談戀愛而不考慮未來結婚的,不列在我講述的對象。

    另外,這不是詳細的聖經整理,是一些簡單原則。今日寫的重點,有些前一篇文章已經講過。你是合適的男朋友嗎?重複的我就不再多講,但是同樣的經文,因為對象的不同,會有不同的角度與著重點,這些會比較詳細講。

 

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創2:21-24[];太19:1-12[];可10:1-12[];路16:18;弗5:31[];林前6:15-20[])這句經文,不僅對男方重要,對女方同樣重要,但是著重點稍微有不同。「離開父母,與妻子成為一體」,不是講不能與父母同住,而是講「心態上、生活上,要脫離父母,以妻子為優先順位」。注意!這經文請千萬不要誤解與誤用。身為女朋友,妳是沒資格拿這經文來要求男朋友未來不與公婆同住的!假使未來妳的丈夫要求妳與公婆同住,妳可以考慮是不是繼續這份友情!

 

    另外,發現了嗎?假使男方是未信者,他會接受「妻子順位比父母高」的規定嗎?離開父母,在實際應用上,有一個很重要的,就是妳不能期望婚後有不愉快就可以隨時「回娘家」哦!婚姻,是需要離開父母,夫妻獨立自主生活的。社會上很常遇見到有困難就隨時回娘家,這是不合聖經的(守寡、離婚的不算)。

    這不是講妳都不能回娘家去訴苦、求援,但是假使妳常常這樣、繼續認為婚姻不幸福,有娘家可回去的想法,這不是很好的。

    妳要弄清楚妳已經與丈夫成為一體了(2:24;太19:3-9;可10:2-9;林前6:15-30),離開父母了,不要常常想著要繼續倚賴父母的保護與供養。另外一個要注意的是,婚後妳不能讓父母介入你們夫妻的決策中。這不是說不能請教父母的意見、尋求父母的協助,而是決策的決定者,是你們夫妻二人,不是父母。因此,當你們夫妻意見與父母不同時,要以你們夫妻的意見為意見。

    當然,有時,夫妻的意見是錯的,父母才是對的,但是既然已經結婚了,權柄與順位已經不同了,上帝給了你們權柄,你們相對的也要扛起責任,自己承擔錯誤的苦果了。不過,請注意:婚前與婚後,依然有很大的差距。婚前的男女朋友階段,雖然很多婚後的原則已經要開始學習,但是依然不是婚後就算是婚前同居過也不算是婚外性行為是不討神喜悅的婚前同居過的往往比一般人離婚的比率更高。所以,請別拿聖經離開父母這句經文,來認為男女雙方都不需看重父母的意見、不需告知父母一些事情可能包括婚前同居的行為。

 

    有些男的會逼女的不要聽父母的意見、不要告知父母、甚至私自結婚;有些女的會逼男的不要聽父母的意見、不要告知父母、甚至私自結婚;這都是嚴重的不當!對兄弟來講,一個姊妹假使是個嬌嬌女,她是不是開始準備離開父母,自己承擔起當妻子的責任?對姊妹來講,既然要尋找對象,自己是不是裝備好了自己,準備離開父母,自己承擔起當妻子的責任?

    至於單獨的與男生出去、還保有男性閨密與知己、同時跨兩條船或好幾條船的備胎騎驢找馬無魚蝦也好的心理……,那就別講了,因為這都是違反成為一體的命令的。這點與男方是相同的,就不用多說了。

 

﹑基督是丈夫的頭,丈夫才是妻子的頭,然後妻子要順服丈夫︰

    「妳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順服主。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妻子也當敬重她的丈夫」(弗5.22-33)。這段經文,對男方與女方,重點不同︰

 

1.順服︰

    很難哦!特別是在這個很重視女權的時代。但是聖經就是上帝的話,上帝這樣定意,我們就思考該如何這樣做才是正確的符合聖經真理的總原則而不是沒有真理原則的一味的順服那就真的是卻乏智慧與判斷力了。除非丈夫做出違反整本聖經真理的總原則的決定,否則妻子就是必須尋求禱告神的帶領後再順服,不是因為妳學歷高收入較高、經濟好能力較好、家世背景較好、各方面條件較好您的結婚對象高攀您了……而有所改變。

    在這兒說︰「順服丈夫,如順服主」。這是很重要的。因為很多姊妹嚴重的弄錯聖經中總原則的真理,結果自找了很多的重軛來背,自討苦吃卻不是神叫她受的苦不是叫她負的軛,這是白白的受苦而不是擔主要她擔的重擔(6:6-7;詩55:2268:1910:2714:25;太11:28-30[])

    聖經告訴我們:丈夫是透過對上帝的直接順服,來達成順服的。但是妻子卻是不同,是間接透過對丈夫的順服,來達成對上帝的順服。這有什麼差別呢?差別可大了!丈夫往往可以直接宣稱領受上帝的帶領,就決定要做什麼事;但是妻子卻往往不能宣稱領受上帝的帶領,就自行決定要做什麼事。當然,不管是誰宣稱是領受的,都要彼此告知與協調,但是,丈夫往往擁有最終的決定權,他往往是最終決策的裁決者。

 

    看懂了嗎?我舉了實際例子來講:丈夫可以宣稱領受了上帝的帶領,要去當宣教士,不可以不理妻子的反對;妻子可以宣稱領受了上帝的帶領,要去當宣教士,不可以不理丈夫的反對因為夫妻真正的同心的同工是很重要的夫妻二人之中有一人沒有這樣的領受夫妻就不能真正的做到同心又同工,『能同心豈能同行(3:3[];傳4:7-12[])

 

    假使妳信主,丈夫未信,妳要去教會擔任各種額外的服事,但是丈夫反對,妳就是不能去哦!妳只能做最基本的,保守家庭的和諧好比只守安息日這種而已,其他的妳恐怕都必須與丈夫商量後再做決定哦!看見信與不信的婚姻,對姊妹來講,是一種更嚴重的負擔與問題了嗎?已經信主的姊妹,同樣要順服未信的丈夫的有時不符合真理的決定,這是很難的,與他商量後再服從他的權柄往往是很困難的也是一種重的負擔。

 

2)敬重︰

    在這點,假使男方學歷高、經濟較好、收入較高、家室背景較好各方面條件較好、女方若是高攀了或是嫁入了豪門,那麼,問題可能較不大但不是都會沒有問題夫妻雖是一體的但卻是由兩個個體組合而成的一體還是會有人格特質上的差異問題性別不同的問題。問題是,假使女方各方面條件比男方還好甚至好很多,問題常常可能會很大,或是可能會很嚴重。即使現今有很多女生學歷、收入、職位、家世背景、能力、各方面條件……都比丈夫好,但是很不幸的,聖經的原則是很清楚的:

    妻子要順服丈夫!妳就是在聖經總原則的真理前提下來順服!妻子要敬重丈夫!妳就是要敬重!很不幸的是,我們的德行,恐怕都沒有那麼大。因此,當夫妻雙方,特別是男方各方面的條件假使比女方都低很多時,請謹慎的考慮,不要隨便的高看自己的適應能力啊!而盲目的因為愛情沖昏了頭嫁給對方這注定是自討苦吃的擔的生活負擔會比男方較重較辛苦在符合聖經的總原則的真理下您還願意順服可能是您未來的丈夫嗎

 

    假使在婚前,妳就無法接受婚後許多的順服、敬重,請不要與這個人邁入婚姻。因為一旦結了婚,就很難合聖經的離婚了這樣的婚姻會很辛苦或不幸福的。合聖經的離婚,只有兩條:(1)配偶淫亂、(2)不信者要離去(林前7:9-16[])(3)很痛苦的婚姻生活,可能是一輩子的痛苦,這樣的一輩子可能太久了。

    其他的,妳只能背起重軛,流淚走下去了。很不幸的,女生常會被感情沖昏頭,或因為男性的甜言蜜語殷勤的諂媚討好就什麼都不在乎了,然後自己跳進火坑,自己為自己製造重軛來背,自討苦吃。對兄弟來講,婚前,你就可以知道這位姊妹是不是願意學習順服你、敬重你了。討論事情時,她是不是願意順服你最終的決定?她是不是以你為榮?還是只是將你當作工具?

 

    當然,身為兄弟,你做的決策,夠資格讓人家順服嗎?夠資格當人家的頭嗎?聖經裡,「權柄」從來不會單獨存在的,而且是會同時伴隨「責任」、「義務」甚至「懲處」的。在此要提醒一個很重要的觀念:丈夫是妻子的頭,妻子必須順服丈夫,這種經文不得誤用!男方不得拿此經文來要求女方順服!同樣的,丈夫要愛妻子愛到願意捨己,這種經文也不得誤用!女方不得拿此種經文來要求男方答應要求!我稱這種行為叫用經文來「神功護體」、「圖利自己」。事實上,電視八卦劇、實際生活裡,這種例子處處可見。

請注意我的提醒:

    假使你的對象,出現這種誤用聖經來「神功護體」、「圖利自己」的情形,你要很小心、很小心、很小心!因為,這種人常常會比未信者更可怕、更可惡!因為,他們會濫用聖經來謀取私利,而不是用聖經來要求自己。男方動不動就要女方聽他的意見;男方不詢問女方的意見,常常獨斷獨行;男方做的決策常常荒腔走板,又聽不下女方的意見與勸告;女方動不動就要男方買東西,否則就認為男方不愛她;發生爭執時,認為錯的永遠是男方,男方永遠都必須低頭道歉;不管什麼事,自己永遠是大小姐,男方必須服事得好好的。

    這些例子,舉都舉不完,社會上一大堆。但是,身為基督徒,聖經就是我們唯一的行為準則、唯一的是非善惡判斷的依據。聖經清楚告訴我們哪些行為正確,哪些行為錯誤,我們就是以此為判斷標準,並努力奉行。

 

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

    你們與不信的原本不配,不可以同負一軛」(林後6.14-1822:10[10])。「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隨意再嫁,只要嫁在主裡的人」(林前7:39)。當今教會普遍女多男少,這經文更顯得難以遵守。因此,我也不多說。可是,上面已經講過一些,對姊妹來講,身為妻子,因為必須「順服丈夫」,所以一旦發生信仰的衝突,狀況會比兄弟娶不信者更為嚴重、重軛更加沈重,所以,自己要想清楚。

    在此,我要提醒一個很重要的觀念,就是妻子可以比丈夫軟弱。「你們作丈夫的也要照情理與妻子同住;因為她比你軟弱(比你軟弱:原文作是軟弱的器皿),與你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所以要敬重她(彼前3:7)。不管是男女朋友階段,還是婚後夫妻,妻子是可以比丈夫軟弱的,不管是信仰上、德行上……各方面都是。

    因此,男友信仰很好,女友信仰較弱,是可以的;男友聖經很強,女友聖經不熟,是可以的。男方不得因為女方較弱,就有任何輕看的態度,而是必須「敬重」,好好作頭帶領。那麼,女方比男方信仰較好,可以嗎?當然可以!只要自己知道,即使男方信仰較弱,他依然是頭,妳依然必須順服,這樣就可以了。

    假使無法接受他是頭、就是順服不了,那就不該與這個人婚嫁。事實上,有不少姊妹信仰都比兄弟較好,依然遵守聖經丈夫當頭、順服丈夫的命令的。

 

要有獨身的打算︰

    因為現今的時代艱難,照我看來,人不如守素安常才好。你有妻子纏著呢,就不要求脫離;你沒有妻子纏著呢,就不要求妻子。你若娶妻,不是犯罪;處女若出嫁,不是犯罪。不過這等人肉身必受苦難,我卻願意你們免這苦難。兄弟們,我對你們說:時候減少了。從此以後,那有妻子的,要像沒有妻子;……我願你們無所掛慮。沒有娶妻的,是為主的事掛慮,想怎樣使主歡喜。……婦人與處女也有分別。沒有出嫁的,是為主的事掛慮,要身體、靈魂都聖潔;已經出嫁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使丈夫或自己歡喜。我說這話是為你們的益處,不是要牢籠你們,是要使你們行合宜的事,得以殷勤服事主,沒有分心的事」(林前7:25-35)。

    與兄弟一樣,任何適婚年齡的姊妹,都必須做好獨身的準備。假使出現「瘋丈夫」的現象,很容易犯下大錯。在獨身的部分,男方與女方有比較大的不同。因為,兄弟需要配偶的幫助,姊妹反而未必需要配偶的幫助。在獨身的部分,姊妹比兄弟往往更加有恩賜。這一點,聖經的教導與社會的觀念完全不同,我們要注意。「那男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女人幫助他……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創2:18-25)。

    當然,聖經也講得很清楚,「照主的安排,女也不是無男,男也不是無女」(林前11:11),婚姻是一般常態。「假使自己禁不住,就可以嫁娶。與其慾火攻心,較輸嫁娶為妙」(林前7:9),假使男女性慾很強,或是很需要異性陪伴,嫁娶便是。

    為了結婚而結婚,雖然一定可以找到對象,可是卻未必幸福!硬是要娶,硬是要嫁,一定找得到阿貓、阿狗嫁娶,不是嗎?再講一次,一定可以結,與結了會幸福,是兩回事,要慎重為之。

    婚姻,人人都當尊重」(來13:4)。對所有的人來講,不管男女,結婚都是常態,獨身才是恩賜(林前7:7)。結婚不需要恩賜,但是獨身需要恩賜。不過,有或沒有恩賜,未必是自己來決定,有時是由上帝決定。有時自己覺得有獨身的恩賜,但是上帝卻認為沒有,所以讓你邁入婚姻。有時自己覺得沒有獨身的恩賜,但是上帝卻認為有,所以讓你獨身。不管婚姻或是獨身,我們敬畏上帝的主權,善盡自己本分便是。

 

留意普遍恩惠下的智慧︰

    「要作智慧人,不要作愚昧人」,這點與上一篇同,不再重述。

 

才德的婦人︰

    才德的婦人誰能得著呢?她的價值遠遠勝過珍珠。她的丈夫心裡倚靠她,必不缺少利益;她一生使丈夫有益無損。她尋找羊羢與麻,甘心用手做工。她好像商船從遠方運糧來,未到黎明她就起來,將食物分給家中的人,將當做的工分派婢女。她想得田地就買來;用手所得之利栽種葡萄園。她以能力束腰,使膀臂有力。她覺得所經營的有利;她的燈終夜不滅。她手拿撚線竿,手把紡線車。她張手賙濟困苦人,伸手幫補窮乏人。她不因為下雪為家裡的人擔心,因為全家都穿著朱紅衣服。她為自己製作繡花毯子;她的衣服是細麻與紫色布作的。她的丈夫在城門口與本地的長老同坐,為眾人所認識。她做細麻布衣裳出賣,又將腰帶賣予商家。能力與威儀是她的衣服;她想到日後的景況就歡喜。她開口就發出智慧;她嘴舌上有仁慈的法則。她觀察家務,並不吃閒飯。她的兒女起來,稱她有福;她的丈夫也稱讚她,說:才德的女子很多,惟獨你超過一切。艷麗是虛假的,美容是虛浮的;惟獨敬畏耶和華的婦女必得稱讚。願她享受操作所得的;願她的工作在城門口榮耀她(31:10-31)

 

    聖經對於男生,比較少這種長篇的經文,而是零散的。但是上帝對於女生,卻列出這大段經文,這是很特殊的。也因此,這是上帝對姊妹的恩典,使姊妹很容易就知道上帝要求與重點。這段經文,我們在此不詳細探討,只是簡單的講到。

 

重點很簡單娶妻娶賢德︰

    請注意,這與現今社會習慣同樣完全不同:社會是「以貌取人(用外表的帥不帥、漂不漂亮、身材好不好……)來決定戀愛的對象(撒上16:7);聖經的要求卻不是這種,而是「德行」。這整段「好妻子」的經文,完全沒有用「外表的漂亮、身材的好壞」來做為判定的依據,甚至還特別提醒「艷麗是虛假的,美容是虛浮的」,講到妻子信仰的重要,經文寫敬畏耶和華的婦女。

    因此,任何兄弟假使選擇女友,是將「外貌」列為重要的考量,甚至高於對其他德行的考量時,你們已經犯大錯了!更可惡的是,現今教會普遍女多於男,但是不少兄弟卻是貪戀外邦女子的美貌,而不將要娶已經信者列為絕對必要的考量(約一2:6),這罪加一等!

    對於外貌與打扮,我不是說女生都不需要打扮,也不是說裝扮美麗不可以,更不是說不能對揀對象有任何外貌上的喜好,請不要誤解。我講的是,「德行」(11:22)的優先順位佔很重要的位置,重要到「有美貌而無德行」、「有美貌而非基督徒」的女生,你必須放棄的程度。箴言這段經文告訴我們賢妻的德行是什麼?

(1)可以讓丈夫倚靠,對丈夫有益(只想倚靠丈夫的姊妹,應該醒醒了)

(2)勤奮、努力。

(3)認真盡本分,不為睡懶覺而輕忽本分(愛睡懶覺的姊妹,該醒醒了)另外﹐早起早睡身體好。

(4)理財能力。

(5)愛心幫助貧苦。

(6)努力讓家人衣食無虞。

(7)幫助丈夫得榮耀。

(8)講話有智慧。

(9)被丈夫與兒女稱讚。

(10)是敬畏上帝的基督徒。

     聖經還有很多關於妻子德行的講述,在此不多講。單單上面所講的,我們就會發現聖經已經告訴我們很多德行的內容,可以幫助我們裝備自己,或是選擇對象了。在這兒要提醒一件事:很多人都以為賢德的女生就是柔柔弱弱、什麼都不會,那是大誤解!上帝規定的賢德,可不是這樣,而是「柔中帶強」的!

    因為,那段箴言經文,清楚告訴我們,賢德的妻子,是「很能幹」的,一點兒都不是弱不禁風、什麼都不會的。這不是說每一位姊妹都要做到、都很厲害,不是這個意思。因為,不管是男人、女人,我們都是能力有限的罪人,都不可能做到完美。但是,起碼我們已經有標竿(腓3:14),可以幫助自己努力追求成聖。另外也要提醒一下:

    揀別人?要先看自己!不少兄弟姊妹對配偶的要求很高,卻不知道省察自己是不是配得上條件那麼好的對象。事實上,很多時候,不少條件不佳、德行不好的人,反而很喜歡揀條件超好、德行超高的對象。這是很糟糕的行為,我們務必改正。

    還有一個很嚴重的問題,要在這兒講一下,就是處女情結。我很痛恨處女情節的兄弟!更可惡的是,有些自己不是處男,卻在意對方是不是處女;有些自己是處男,就以此自高來嫌棄非處女。因為這種信仰與論點,我已經接到好幾次,所以必須再次公開糾正。

    只要對方「現在」德行好,請不需要去追問女方的過去,更不得在意女方是不是處女,或是嫌非處女髒。請不要忘了,在上帝眼中我們都是骯髒的罪人,是蒙耶穌寶血赦免與拯救的。我們憑什麼嫌棄已經悔改的女友或是妻子?主耶穌嚴厲警告,不赦免人的,上帝也不赦免你(太6:1518:21;可11:26)。請不要忘記這嚴厲的警告。

    最後,對所有的兄弟姊妹,我要講一些心裡話:當初,我堅持找不到基督徒姊妹,願意終生不娶;我自己是處男,但是從不要求對方是處女;我看重女生品德,多過看重外貌。上帝不是笨蛋,祂在天上看。誰是不是真心敬畏祂,祂清楚得很。

    我願意為主放下,主卻賜福我福杯滿溢,超過我所求所想(弗3:20)、未求未想的。上帝賜給我賢妻,不管外貌德行都兼備,好到我事前難以想像的程度的。「若有人愛上帝,這人是上帝所知道的」(林前8:3)。「上帝實在恩待以色列那些清心的人」(詩73:1)。「上帝能照著運行在我們心裡的大力充充足足地成就一切,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弗3:20)有些時候,不蒙上帝祝福,真正的要自己檢討一下。願上帝幫助還在尋找配偶的兄弟姊妹,祝福大家。

 

問題討論與心得分享:

 

彼此代禱:

 

[] 2:21 耶和華神使他沉睡,他就睡了;於是取下他的一條肋骨,又把肉合起來。22 耶和華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領她到那人跟前。23 那人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稱她為「女人」,因為她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24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25 當時夫妻二人赤身露體,並不羞恥。

[] 19:1 耶穌說完了這些話,就離開加利利,來到猶太的境界約旦河外。2 有許多人跟著他,他就在那裏把他們的病人治好了。3 有法利賽人來試探耶穌,說:「人無論甚麼緣故都可以休妻嗎?」4 耶穌回答說:「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5 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6 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7 法利賽人說:「這樣,摩西為甚麼吩咐給妻子休書,就可以休她呢?」8 耶穌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許你們休妻,但起初並不是這樣。9 我告訴你們,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犯姦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10 門徒對耶穌說:「人和妻子既是這樣,倒不如不娶。」11 耶穌說:「這話不是人都能領受的,惟獨賜給誰,誰才能領受。12 因為有生來是閹人,也有被人閹的,並有為天國的緣故自閹的。這話誰能領受就可以領受。」

[] 10:1 耶穌從那裏起身,來到猶太的境界並約旦河外。眾人又聚集到他那裏,他又照常教訓他們。2 有法利賽人來問他說:「人休妻可以不可以?」意思要試探他。3 耶穌回答說:「摩西吩咐你們的是甚麼?」4 他們說:「摩西許人寫了休書便可以休妻。」5 耶穌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寫這條例給你們;6 但從起初創造的時候,神造人是造男造女。7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8 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9 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10 到了屋裏,門徒就問他這事。11 耶穌對他們說:「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姦淫,辜負他的妻子;12 妻子若離棄丈夫另嫁,也是犯姦淫了。」

[] 5:31 為這個緣故,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 林前6:15 豈不知你們的身子是基督的肢體嗎?我可以將基督的肢體作為娼妓的肢體嗎?斷乎不可!16 豈不知與娼妓聯合的,便是與她成為一體嗎?因為主說:「二人要成為一體。」17 但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18 你們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無論甚麼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19 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這聖靈是從神而來,住在你們裏頭的;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20 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

[] 11:28 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裏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29 我心裏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這樣,你們心裏就必得享安息。30 因為我的軛是容易的,我的擔子是輕省的。」

[] 3:3 二人若不同心,豈能同行呢?

[] 4:7 我又轉念,見日光之下有一件虛空的事:8 有人孤單無二,無子無兄,竟勞碌不息,眼目也不以錢財為足。他說:「我勞勞碌碌,刻苦自己,不享福樂,到底是為誰呢?」這也是虛空,是極重的勞苦。9 兩個人總比一個人好,因為二人勞碌同得美好的果效。10 若是跌倒,這人可以扶起他的同伴;若是孤身跌倒,沒有別人扶起他來,這人就有禍了。11 再者,二人同睡就都暖和,一人獨睡怎能暖和呢?12 有人攻勝孤身一人,若有二人便能敵擋他;三股合成的繩子不容易折斷。

[] 林前7:9 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10 至於那已經嫁娶的,我吩咐他們;其實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說:妻子不可離開丈夫,11 若是離開了,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離棄妻子。12 我對其餘的人說(不是主說):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願和他同住,他就不要離棄妻子。13 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願和她同住,她就不要離棄丈夫。14 因為不信的丈夫就因著妻子成了聖潔,並且不信的妻子就因著丈夫(原文是弟兄)成了聖潔。不然,你們的兒女就不潔淨,但如今他們是聖潔的了。15 倘若那不信的人要離去,就由他離去吧!無論是弟兄,是姊妹,遇著這樣的事都不必拘束。神召我們原是要我們和睦。16 你這作妻子的,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你這作丈夫的,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

[10] 22:10 不可並用牛、驢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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