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01 你是別人合適的男友嗎? 0908 妳是別人合適的女友嗎?
【 20190901( 日 ) 你是別人合適的男友嗎? 】
參考資料來源: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21251204.html
這是給未婚的兄弟,也給未婚的姊妹看的。未婚的兄弟可藉此省察自己夠格當人家的男友嗎?未婚的姊妹可藉此查驗對象夠格當我的男朋友嗎?「我設定的男朋友、女朋友,是指『以結婚為前提』的交往」。那些只想談戀愛而不考慮結婚的,不列在看此文章的對象裡。另外﹐這不是詳細的聖經整理,而是一些重要簡單的原則。
一﹑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創2:21-24[1];太19:1-12[2];可10:1-12[3];路16:18;弗5:22-33[4];林前6:15-20[5])。這是創世記一開始紀錄人類的婚姻,上帝立下的超重要的原則。這些原則,不僅是舊約聖經有記錄,主耶穌同樣的重申此令,可見這些原則是重要的。但是很不幸的,這些原則幾乎被忽略到難以想像的程度。我們要知道,人是上帝創造的,上帝是工程師,聖經是人類行事為人的幸福準則。
照工程師的指示而行,才能操作順利;偏離工程師的指示而行,很難操作得順利。遵守上帝的聖言,上帝就會背書,祂會負責履行祝福我們婚姻的應許;偏離了上帝的聖言,上帝當然不背書,當然沒有義務保守我們的婚姻幸福。因此,上帝的指示,我們一定要努力的遵行,否則難有幸福的婚姻可言。
道理其實很簡單,就像交通規則是「紅燈停,綠燈行」,結果你遇到紅燈不停,硬是要闖過去,你是使自己暴露在危險之中。這不表示你只闖一次紅燈就一定會被車子撞到,也不保證你不闖紅燈就絕不會被撞到,但是你闖紅燈次數越多,發生危險的機率越高,這是不變的道理。很不幸的,「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規定,沒有很多的基督徒放在心裡、認真的去遵行聖經的總原則的真理。特別是在選擇男女朋友時,我很少聽見有人認真地看待這句經文的。這句經文告訴我們什麼?
1 ﹑ 離開父母︰
請注意,是與「妻子成為一體」,不是與「父母成為一體」,妻子的優先順位,已經是在父母之上了!還有,所謂的「離開父母」,並非指「不能與父母住一起」。所以,請不要隨便拿這句經文來要求婚後不與公公婆婆或岳父岳母住在一起。聖經在這兒的「離開父母」,是指在「心態上、生活上,要脫離父母,以妻子為優先順位」。因此,一個丈夫可以完全不與父母住一起,但是心態上卻將父母的順位擺在妻子之上;一個丈夫也可以與父母住一起,但是心態上卻將妻子的順位擺在父母之上。看見這原則對男友選擇的重要性了嗎?
1. 萬一未來婚後婆媳發生衝突時,男友會選擇父母,還是選擇未來的妻子?
2. 假使婚後婆婆虐待媳婦,男友有決心保護自己未來的妻子嗎?
3. 男友有決心自己與妻子二人齊來努力維生,而不在經濟上企圖靠父母來養嗎?
我還可以列出更多,但是原則都同樣,就是男朋友對婚姻的觀念,是選擇將妻子的順位擺在父母之上,而且在心態上、經濟上,願意自立更生的嗎?這不表示婚後就不能與公公婆婆住一起,但是,萬一發生了嚴重的衝突與適應不良時,丈夫願意為保護妻子,而搬離家中嗎?
這也不表示婚後夫妻絕對的都不能接受父母金錢上的協助、不能住在父母提供的房子,但是,是不是已經做好了決心與準備,沒有父母的協助,也願意辛苦的共同奮鬥過生活?請不要告訴我你現在不知道未來會怎樣,因為,你現在就可以模擬未來的狀況,自己測驗自己的立場與態度,並且,妳也可以詢問對方的立場與態度。
我要很不客氣地講:現今的基督徒未婚兄弟,有很多都是答不出來的!有很多會對妳打馬虎眼、想要隨便的敷衍過去的!這表示了對方還不成熟,根本沒有做好婚姻的準備。這些人,沒有資格當男朋友,更沒有資格當丈夫!
2 ﹑ 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這句話其實與上一句話是要擺在一起來看的,所以有些我們上面已經講過了。這裡繼續講稍微不同樣的部分。連合、成為一體,並不是說你們婚前就可以發生性行為的連合、成為一體,也不是說都不能有各自的生活、不能有任何獨處的空間、不能有任何的私密、所有過往私密都必須主動的坦白告知,不是這種意思。但是,身為兄弟,你已經準備好與姊妹成為一體了嗎?你已經準備以妻子為最優先的順位,其他的順位擺在後面了嗎?若是這樣,你還可以有紅粉知己嗎?你還可以有女的閨密嗎﹖你還可以在沒有其他人的陪伴的場合下,單獨的與其他的異性相處嗎?即便她是你的異性閨密﹖
除非你可以坦然地告訴我:你的女朋友可以完全的介入、完全的不在意、隨時可以介入、隨時可以觀看你與現今其他的異性的信件、隨時可以詢問你現今與異性的一切事務,否則,你就是違反了與妻子成為一體的聖經命令!妳的男朋友,會將朋友的順位擺在妳之上嗎?很多男人會這樣哦!他們的「麻吉」,比妳更為重要!他會願意將時間、精力、精神、甚至金錢,去與朋友分享,但是卻將妳擺在後面的順位哦!
這都是違反了「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的聖經命令。至於未經過討論,就擅自做出重大的決定,比如:買車、買房、離職、轉換工作……,這不用講,同樣是違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的聖經命令。
二 ﹑ 丈夫是妻子的頭,妻子要順服丈夫︰
「妳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他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妻子也當敬重她的丈夫」(弗5:22-33)。這是另外,一條非常重要的上帝的命令。偏偏,也是有很多的基督徒毫不在意,甚至違反的命令。這句經文,有對丈夫講的部分,也有對妻子講的部分。我們今日著重在「你是不是夠資格成為人家的男朋友﹖」、「妳的男朋友是不是夠資格與妳邁向婚姻﹖」的立場來講解。
另外﹐的「妳是不是夠資格成為人家的女朋友﹖」、「你的女朋友是不是夠資格與你邁向婚姻﹖」的立場,另外,一篇文章會講述。
是的!「丈夫是妻子的頭」(弗5:23),這句經文在今日這個時代聽起來,好似格外的刺耳與落伍。但是,聖經就是上帝的話,上帝這樣說,我們就這樣遵行。其實,道理很簡單,一點兒都不難懂:一部火車,可以有幾個車頭,同時決定方向?一部汽車,可以有幾個方向盤,同時決定方向?請不要告訴我「夫妻彼此協調」,我當然知道,而且舉雙手雙腳絕對贊成。問題是,即使再恩愛、再協調的夫妻,也會有意見不同的時候,不是嗎?「這時候丈夫是不是先以基督為他的頭,然後妳才以他為頭,才順服他,『如同順服基督﹖(弗5:22bb)』」
這句經文告訴我們的就是:萬一就是意見不合,不管如何協調都不合的時候,以誰的意見為第一順位?這問題與前面所講的「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的經文有異曲同工之妙,因為這經文不是叫我們不要孝順,也不是叫我們不用努力協調,而是萬一就是無法協調時,優先的順位是什麼?我講得更白一點:萬一媽媽與妻子,二者只能救其中一人,你要救誰?另外,一句則是:妳要往東,妳的丈夫要往西,最終要聽誰的?看見了嗎?權柄!順位!順序!這正是聖經裡一貫的立場與講述。
當我們正解聖經的時候,會發現聖經是完全和諧、毫無矛盾、彼此相容相協調的。很多道理,都可以舉一反三、融會貫通。相反的,假使我們不照正意正解釋聖經,就會發現聖經常常出現矛盾,支離破碎的,連對教義、教理的認知也是支離破碎的。對於夫妻的關係的優先順序狀況如下,聖經講得很清楚:
先是: 1 . 基督是丈夫的頭、2 . 基督是妻子的頭、
然後: 3 . 丈夫才是妻子的頭、
先是: 4 . 丈夫要順服基督、5 . 妻子要順服基督、
然後: 6 . 妻子才要順服丈夫。
那麼,這對未婚的男女朋友,又有什麼實際上的意義?當然有!意義就是:
1 . 基督首先是你的頭嗎﹖然後你夠格當人家的頭嗎?然後你夠格讓人家順服嗎?
2 . 妳願意基督先當妳的頭嗎﹖然後妳願意這個男人未來當妳的頭嗎?妳願意先順服基督嗎﹖然後這個男人夠資格讓妳順服嗎?然後妳願意順服這個男人嗎?
有多少未婚的兄弟姊妹,會將這段經文放在心裡,做為婚友選擇的依據?聖經是很令人敬畏的,上帝的話是超級銳利的寶劍(來4:12[6];弗6:17-18[7]),會使很多東西無所遁形、令人痛苦萬分!聖經可不僅是大家以為的溫柔、安慰……這樣柔性的東西。事實上,很多時候,聖經是一種比原子彈還強大的武器,會使我們在省察自己、查驗對方時,使自己或是對方粉身碎骨!
兄弟們!你夠資格當人家的頭嗎?你是不是優柔寡斷呢?你是不是毫無主見呢?是不是有許多人格特質的負面缺點,是不是有更多的人格特質的優點﹖(按:十六種人格特質或是九型人格特質)你可以放心的讓人家倚靠你的領導嗎?你有決心要當一個頭、領導了嗎?真的嗎?什麼叫做「頭」,你知道嗎?就是要「愛妻子,愛到願意為她而死」!(弗5:5[8])因為基督就是這樣當我們的頭的!聖經要求丈夫必須愛到願意為妻子而死,可是卻沒有要求妻子必須愛丈夫愛到願意為丈夫死。
不過,我們常常看見的卻是完全相反的,因為社會上有一大堆笨女孩、笨妻子,願意為男朋友、為丈夫而死,可是這些男人卻是孬種,一點兒也不願意為女朋友、為妻子死哦!假使有一天你們陷入苦境,妻子餓肚子,你必須淪為乞丐,身為丈夫,你願意捨棄一切尊嚴去乞討來養活妻子嗎?
這個問題很尖銳,但是用這種尖銳的問題,可以逼使我們很認真地去省察嚴肅的事情。假使丈夫願意愛妻子甚至願意為妻子捨命,那麼,又怎麼會有暴力毆妻、推妻子入火坑呢﹖(西3:19[9];彼前3:1-2、7[10])……,這麼多不當做的事件?同樣的,身為姊妹,妳認真地思考慮過這個男人是不是夠資格當妳的頭嗎、領導嗎?妳真的願意或做得到順服這個男人嗎?這個男人夠資格讓妳甘心的順服嗎?這個男人願意為了愛妳而犧牲自己、捨自己的命嗎?請不要告訴我對方說「願意」,因為,假使妳以為男人嘴裡講的話就是真話,那妳就是笨蛋!因為男人往往會用甜言蜜語迷惑妳。
多少花言巧語的男人,什麼愛妳愛到海枯石爛的鬼話講不出來的?問題是,從他們的行為,我們可以檢驗得出來,他們講的是真話還是假話,可以從許多的小事、小細節去檢驗,他是否是一個會對妻子『忠心』的人(太25:23[11];路16:10[12])。很多人都會說婚前與婚後不一樣,其實,是自己笨蛋,沒有認真在婚前看清楚。很多時候,婚前就已經露出許多嚴重線索與破綻,只是還沒有原形畢露而已,但是姊妹們常常一廂情願、看而不見、或是進行各種合理化的解釋與接受,來自我欺騙,而造成自己很大的虧損。這樣,就是使自己陷入危險的境界,婚後萬一不幸福,其實是自找苦吃的苦果與『重軛』(林後6:14-18[13]),而不是上帝要我們背的十字架。
三﹑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
「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林後6.14-18+申22:10[14]),「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隨意再嫁,只是要嫁在主裡的人」(林前7:39)這是老生常談了,很多人都知道,但是很多人都軟弱到守不住。對這些經文,我不再多講,求主幫助我們。對兄弟來講,因為我們要當頭,所以,我們的信仰必須比妻子好。因此,我們當時常省察自己(路11:35-36[15]),我是不是有好的信仰見證?我是不是有聖經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這三觀?三觀相同很重要,因為會影響到婚姻的幸福與否(唯獨以聖經為一切最高的原則與指引『唯獨聖經』(提後3:16-17[16];撒下22:31[17];詩18:30[18];箴30:5[19]))。
對姊妹來講,因為這個男人是妳未來的頭,是妳未來要順服的對象,因此,他的信仰好嗎?他經常或總是順服基督為頭嗎﹖有了聖經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嗎?請別給我講他當過團契會長、教會長老或執事,就以為他靈命成熟、信仰好、靈性好,長老不長不老,執事不做事、不懂事的都有。團契會長、教會長執結婚後發生婚外情的一大堆!離婚的也有,對子女的信仰教育失敗的也有,很多人只是表面敬虔,內心一點兒也不敬虔(提後3:5[20])。一個男人是不是真正有內心的敬虔(約4:23[21]),你自己要睜大眼睛詳細的看,而且,不可能完全都看不出來,一定看得出來的。
四 ﹑ 要有獨身的打算︰
「因為現今的艱難,照我看來,人不如守素安常才好。你有妻子纏著呢,就不要求脫離;你沒有妻子纏著呢,就不要求妻子。你若娶妻,並不是犯罪;處女若出嫁,也不是犯罪。不過這等人肉身必受苦難,我卻願意你們免受這苦難。兄弟們,我對你們說:時候減少了。從此以後,那有妻子的,要像沒有妻子的;……我願你們無所掛慮。沒有娶妻的,是為主的事掛慮,想要怎樣叫主喜悅。娶了妻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要怎樣叫妻子歡喜。婦人與處女也有分別。沒有出嫁的,是為主的事掛慮,要身體、靈魂都聖潔;已經出嫁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要怎樣叫丈夫歡喜。我說這話是為你們的益處,不是要牢籠你們,是要叫你們行合宜的事,得以殷勤服事主,沒有分心的事」(林前7.25-35)。
「因現今的艱難」!這個時代,是邪惡的世代,報章雜誌我們看多了,各種婚姻的不幸我們也都知道。我們必須照聖經說的:
1.準備邁入婚姻。 2.準備終生獨身。
表面上看,這二者彼此矛盾,其實不然。聖經常常告訴我們不管是哪一種境遇,我們都要能處之泰然。因此,做好心志與準備,才能遇到好的對象,感謝主,我們為主邁入婚姻;沒遇到好的對象,也感謝主,我們為主守獨身。請小心,假使你很「瘋要娶妻子」或是「瘋要嫁丈夫」,急欲找到對象,你很容易犯了大錯!因為,這種「瘋要娶妻子」或「瘋要嫁丈夫」,會使人喪失理性,使人不願意為合適的婚姻等待,使人不願意守獨身。我不是說,不需要在適婚的年齡積極的尋找婚配的對象,請不要誤解。我說的是不能「著急」!很多人很著急,這時很容易犯下大錯。「積極」與「著急」是兩回事,請自行體會。
五﹑留意普遍恩惠下的智慧︰
「要當智慧人,不要當愚昧人」(詩篇、箴言經文極多,不再列舉)。所有生物,只有人類是照著上帝的形象創造的(創1:26-27,9:6;雅3:9)。人的理性,是上帝所賜寶貴的禮物。任何基督徒假使廢棄理性,然後,宣稱自己純粹的倚靠上帝的帶領,那就是欺騙自己,使自己淪為愚昧的人。上帝當然會對基督徒有特殊的帶領,但是,上帝在許多時候,是透過自然律、各種普遍的恩惠,來要我們善用理性與智慧來行事。
這種普遍的恩惠所賜下的智慧,不多說,因為太多了。好比:有暴力傾向的男人(箴22:24-25[22]),不應該輕輕率率地與他成為男女朋友,甚至應該考慮離開、分手。好比:個性偏激的男人,我們要小心。好比:男女雙方學歷、家世背景差距太大,婚姻會比較艱難。這種智慧很多,無法一一的列舉。事實上,這些東西,連一般的未信者都知道,基督徒沒有不知道的理由。以上簡單的講述。盼望能夠幫助兄弟姊妹。
◆ 問題討論與心得分享:
◆ 彼此代禱:
[1] 創2:21 耶和華神使他沉睡,他就睡了;於是取下他的一條肋骨,又把肉合起來。22 耶和華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領她到那人跟前。23 那人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稱她為「女人」,因為她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24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25 當時夫妻二人赤身露體,並不羞恥。
[2] 太19:1 耶穌說完了這些話,就離開加利利,來到猶太的境界約旦河外。2 有許多人跟著他,他就在那裏把他們的病人治好了。3 有法利賽人來試探耶穌,說:「人無論甚麼緣故都可以休妻嗎?」4 耶穌回答說:「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5 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6 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7 法利賽人說:「這樣,摩西為甚麼吩咐給妻子休書,就可以休她呢?」8 耶穌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許你們休妻,但起初並不是這樣。9 我告訴你們,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犯姦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10 門徒對耶穌說:「人和妻子既是這樣,倒不如不娶。」11 耶穌說:「這話不是人都能領受的,惟獨賜給誰,誰才能領受。12 因為有生來是閹人,也有被人閹的,並有為天國的緣故自閹的。這話誰能領受就可以領受。」
[3] 可10:1 耶穌從那裏起身,來到猶太的境界並約旦河外。眾人又聚集到他那裏,他又照常教訓他們。2 有法利賽人來問他說:「人休妻可以不可以?」意思要試探他。3 耶穌回答說:「摩西吩咐你們的是甚麼?」4 他們說:「摩西許人寫了休書便可以休妻。」5 耶穌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寫這條例給你們;6 但從起初創造的時候,神造人是造男造女。7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8 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9 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10 到了屋裏,門徒就問他這事。11 耶穌對他們說:「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姦淫,辜負他的妻子;12 妻子若離棄丈夫另嫁,也是犯姦淫了。」
[4] 弗5:22 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23 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他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24 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25 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26 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27 可以獻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28 丈夫也當照樣愛妻子,如同愛自己的身子;愛妻子便是愛自己了。29 從來沒有人恨惡自己的身子,總是保養顧惜,正像基督待教會一樣,30 因我們是他身上的肢體(有古卷加:就是他的骨他的肉)。31 為這個緣故,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32 這是極大的奧祕,但我是指著基督和教會說的。33 然而,你們各人都當愛妻子,如同愛自己一樣。妻子也當敬重她的丈夫。
[5] 林前6:15 豈不知你們的身子是基督的肢體嗎?我可以將基督的肢體作為娼妓的肢體嗎?斷乎不可!16 豈不知與娼妓聯合的,便是與她成為一體嗎?因為主說:「二人要成為一體。」17 但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18 你們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無論甚麼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19 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這聖靈是從神而來,住在你們裏頭的;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20 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
[6] 來4:12 神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
[7] 弗6:17 並戴上救恩的頭盔,拿著聖靈的寶劍,就是神的道;18 靠著聖靈,隨時多方禱告祈求;並要在此警醒不倦,為眾聖徒祈求,
[8]弗5:5 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
[9] 西3:19 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不可苦待她們。
[10] 彼前3:1 你們作妻子的要順服自己的丈夫;這樣,若有不信從道理的丈夫,他們雖然不聽道,也可以因妻子的品行被感化過來;2 這正是因看見你們有貞潔的品行和敬畏的心。彼前3:7 你們作丈夫的也要按情理(原文是知識)和妻子同住;因她比你軟弱(比你軟弱:原文作是軟弱的器皿),與你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所以要敬重她。這樣,便叫你們的禱告沒有阻礙。
[11] 太25:23 主人說:『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
[12] 路16:10 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在最小的事上不義,在大事上也不義。
[13] 林後6:14 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甚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甚麼相通呢?15 基督和彼列(彼列就是撒但的別名)有甚麼相和呢?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甚麼相干呢?16 神的殿和偶像有甚麼相同呢?因為我們是永生神的殿,就如神曾說:我要在他們中間居住,在他們中間來往;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17 又說: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與他們分別;不要沾不潔淨的物,我就收納你們。18 我要作你們的父;你們要作我的兒女。這是全能的主說的。
[15] 路11:35 所以,你要省察,恐怕你裏頭的光或者黑暗了。36 若是你全身光明,毫無黑暗,就必全然光明,如同燈的明光照亮你。」
[16] 提後3:16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或譯:凡神所默示的聖經),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17 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22] 箴22:24 好生氣的人,不可與他結交;暴怒的人,不可與他來往;25 恐怕你效法他的行為,自己就陷在網羅裏。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