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重預定:積極揀選,消極遺棄20170801

來源:http://reader.roodo.com/yml/archives/5825729.html

    什麼叫『雙重預定』?

    就是『上帝的揀選』和『上帝的遺棄』兩種教義。

    在介紹雙重預定之前,我要先介紹一個我們必須背起來的觀念。

    上帝主權的行使,可以分成兩大類:

一﹑積極的預定

1.計畫(例:上帝計畫耶穌基督救贖大功)(羅3:24;林前1:30;弗1:7;西1:14

2.引導(例:上帝引導亞伯拉罕到迦南地)(創12:1-9

 

二﹑消極的預定

1.許可(例:上帝許可魔鬼攻擊)(伯1:6-122:1-10

2.任憑(例:上帝任憑法老的心剛硬)(出4:217:313228:199:123510:202711:1014:4817)。

    而且,不管是上帝的積極預定,還是消極預定,上帝依然完全掌管。即使是消極的預定,也依然在上帝的掌握之下,上帝並沒有無能為力,也沒有失去掌控,我們千萬不要以為消極預定,就是上帝沒輒,絕對沒這種事。積極預定,是屬於上帝主權;消極預定,一樣是屬於上帝主權(箴8:16;彌5:2;西2:10)。

    詳細請參閱:

    『上帝主權行使(預定)的四大方式』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4227593.html

 

    只是,太多人已經養成壞習慣,一聽到『預定』,就自動想到『積極的預定』,然後忘記還有『消極的預定』。接下來,就繼續用『積極的預定』的觀念,來認知預定論、上帝的主權議題,這樣一來,難怪會對預定論充滿了嚴重的誤解、敵意連連。

 

    在這裡,我還要介紹兩個狀況,這可以使我們更清楚知道,一聽到上帝的主權、上帝的預定,可以不表示上帝『主動積極』的去做;這兩個例子也會讓我們發現,即使魔鬼的行惡、人用自由的意志行惡,也依然是在上帝主權掌管之下(伯1:6-122:1-7)。

 

例一﹑大衛屬點民數事件

    『耶和華、、、、就激動大衛,使他吩咐人去數點以色列人和猶大人』(撒下24:1)。

    『撒但起來攻擊以色列人,激動大衛數點他們』(代上21:1)。

    請問,到底是『上帝』激動大衛犯罪,還是『撒但』激動大衛犯罪?

要解成:

1.上帝『積極的激動』?
    『上帝』要大衛犯罪,所以激動撒但,之後撒但去激動大衛,然後大衛犯罪。所以,是上帝主動激動大衛去犯罪。

    還是該解成:

2.上帝『消極的激動』?

    『撒但』要大衛犯罪,但是上帝許可撒但這樣做,所以撒但去激動大衛犯罪,然後大衛犯罪。雖然是撒但主動的激動大衛去犯罪,上帝只是消極的許可,但是因為上帝掌管一切,所以依然算是上帝的激動,只是,這是上帝的消極激動。

 

例二﹑約伯的苦難

    「耶和華對撒但說:『凡他所有的都在你手中;只是不可伸手加害於他,於是撒但從耶和華面前退去』」(伯1:12)。

    『你(撒但)雖激動我(耶和華)攻擊他,無故地毀滅他』(伯2:3)。

    請問,到底是『撒但』攻擊約伯,還是『上帝』攻擊約伯?

    要解成:

1.上帝『積極的攻擊』?

    上帝要攻擊約伯,所以激動撒但,讓撒但去攻擊約伯。所以,約伯的苦難,是上帝積極主動的激動撒但去作的。

    還是該解成:

2.上帝『消極的攻擊』?

    是撒但主動要攻擊約伯的,然後,激動上帝去攻擊約伯,上帝只是許可撒但。但是因為即使是消極的攻擊,也仍屬上帝的掌管、上帝的主權。所以,雖然這也算是上帝的攻擊,但卻是消極的攻擊。

    這兩個例子,我們都很清楚會發現,雖然聖經都說這是『上帝的激動』、『上帝的攻擊』,但是正確而合理的解法,是將之解釋成『上帝消極的激動』、『上帝消極的攻擊』,而非解釋成『上帝積極的激動』、『上帝積極的攻擊』,才是合理的,也才是合乎聖經的觀念。

 

    先有這些基本的觀念之後,以下開始進入正題。對於雙重預定,有好幾種講法。但是基本上,可以分成兩大類:

一﹑相等原則觀

1.積極的揀選,積極的遺棄(積極積極的預定)(positive—positive

2.上帝積極主動的介入被揀選者的生命中,進入他們的心中,去促成他們信主得救;上帝也積極主動的介入被揀選者的生命中,進入他們的心中,去促成他們不信。

 

二﹑不相等原則觀

1.積極的揀選,消極的遺棄(積極消極的預定)(positive—negative

2.上帝積極主動的介入被揀選者的生命中,進入他們的心中,去促成他們信主得救;但是上帝卻是放過不蒙揀選者(而不是主動積極的介入他們),這些不蒙揀選者依其本性,就會自動的選擇不信。

 

    採取第一種觀念,主張『積極的揀選,積極的遺棄』的,叫『極端的加爾文主義』(Hyper-Calvinism。事實上,正統的加爾文主義根本不採用這種極端的觀念。那種極端的觀念,根本不能代表加爾文主義的主張。有些神學家,甚至認為那種觀念,叫『反加爾文主義』。我已經寫過文章,表明加爾文和加爾文主義各信條,都不採用這種極端的說法。所以,請不要再用這種極少數極少數,而且不被正統的加爾文主義接納的觀念來批判加爾文主義。請參閱:

1.加爾文主張「神若預定一個人不能得救,即使他願意悔改,神也不會救他」嗎?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5805257.html

2.加爾文主義的歷代信條,有主張『積極的遺棄』的嗎?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5806393.html

 

    正統的加爾文主義,所採用的主張是『積極的揀選,消極的遺棄』。請務必記住這種觀念。事實上,真正經得起全本聖經的檢驗的,也是『消極的遺棄』這一種,而不是『積極的遺棄』那一種。

 

    當然,那種『積極的遺棄』的主張,難道沒有聖經的經文嗎?

有!

    『上帝使法老的心剛硬』(出4:217:313228:199:123510:202711:1014:4817)。

    但是,我要提醒,能提出聖經的經文,不表示就是正解聖經。否則的話,異端也很會提出聖經的經文,但是卻是錯解、強解、亂解。所以,千萬不要看到人家提出經文,就馬上以為是正解經文。這時,我們一定要小心去看對方是如何解釋這句經文、這種解法能不能通得過全本聖經的檢驗才行。

 

    聖經是有說『上帝使法老的心剛硬』沒錯,但是問題出在,什麼叫上帝『使』法老的心剛硬?是『積極的使』法老的心剛硬,還是『消極的使』法老的心剛硬?聖經在這裡根本沒有清楚的解釋!

 

    請大家再回去看我這篇文章一開始的觀念介紹。上帝的主權、上帝的預定,可以有『積極』,也可以有『消極』兩大類。這兩大類,全部都屬於上帝的主權,上帝的掌管。所以,上帝使法老的心剛硬,有兩種解法:

一﹑上帝主動積極的使法老的心剛硬(積極的遺棄的主張)

    法老的心原本沒那麼剛硬,但是上帝硬是介入他的生命裡,在他心中動工,使他的心剛硬起來。這樣一來,法老當然會完成上帝的預定,當然會心剛硬到底。這種解法,就是把『使』這個字解成『積極的使』。

 

二﹑上帝消極地使法老的心剛硬(消極遺棄的主張)

    法老的心本來就很剛硬,上帝並沒去掉他心中使他剛硬,而是『任憑』他繼續剛硬。結果,依其本性,他自然就會剛硬到底,但是這一樣可以完成上帝的預定。這種解法,就是把『使』這個字解成『任憑』。中文和合本聖經裡,這類經文就有一些小字,就是這樣說明的。

例:出421

    這兩種解法,哪種才正確合乎聖經?請再回去看上面我所舉的『大衛屬點民數』、『約伯苦難』的解經例子,哪種解法才合理,應該很清楚才對。這也正是為什麼我們敢說,歸正神學的解法是正確的。因為,歸正神學就是主張『消極的遺棄』的解法,這種解法才能通得過全本聖經的檢驗。

 

    關於這種『上帝消極式的預定』、『消極的遺棄』、『許可、任憑』的觀念,我們要作更進一步的說明。這種觀念,有一個很大的前題:

    犯罪的主動者,是人或是魔鬼自己,不是上帝。上帝沒有叫人去犯罪,上帝也沒有激動人去犯罪,是人自己主動要去犯罪,但是上帝許可、任憑人去犯罪而已。可是,雖然上帝只是許可、任憑,但是上帝依然掌管一切、依然掌握一切,沒有一件事能脫離上帝的掌管(雅1:12-18)。

 

    假使上帝不許可,魔鬼根本不能動約伯一根汗毛,麻雀根本不會掉下(太1029-31;路12:6-7)。「『耶和華對撒但說:凡他所有的都在你手中;只是不可伸手加害於他』」(伯1:12)。『耶和華對撒但說:他在你手中,只要存留他的性命』(伯2:6)。

    『兩個麻雀不是賣一分銀子嗎?若是你們的父不許,一個也不能掉在地上』(太10:29)。所以,即使在上帝許可任憑裡,我們依然看見強烈的上帝主權、上帝掌管觀念。上帝的許可任憑,並不表示上帝無能為力、或是事情已經非上帝所能控制。相反的,上帝依然完全掌管,一點也沒有失控。

 

    約瑟被賣,賣他的哥哥是出於惡意,並不是上帝叫他們去犯的,是他們出於自己邪惡的自由意志去犯的,上帝只是許可任憑而已。然而,上帝依然使用這許可任憑,完成祂美好的預定。上帝的主權,從來沒有任何人能夠攔阻。因此,約瑟的哥哥並不能因此就說自己無罪,更不能說這是上帝的預定,所以他們無辜。在上帝『消極的預定』的領域裡,犯罪的人,是無可牽拖、無可推諉卸責的,因為,是他們自己要去犯的,不是上帝叫他們、逼他們去犯的(創50:15-21)。

 

    在救恩的議題上,我們千萬不要忘記,加爾文主義五要點的第一條,就是『人類是全然的墮落』。這一條的意思是說,所有的人,沒有一個例外,都已經有罪,靈性都已經死亡,都必須下地獄去。罪已經污染了人的每一個層面,連人的理性、良心、感情、道德、自由意志、、、全部都污染了。在這種情形下,除非上帝先給只有下地獄這條唯一的路可走的人先重生過來,否則的話,依照人本性已經被罪污染的自由意志,絕對不會有任何一個人願意用自由意志來決定信主,這人本義思想的結果(約3:3-8;多3:5;彼前1:81:23)。

 

    在人心剛硬的議題上,由於人是全然的墮落,所以,本性就已經剛硬了。可是,為什麼世界上有很多人都沒信主,世界卻還不是亂到到處燒殺擄掠、強盜橫行、無法無天嗎?因為,上帝的恩典有兩類:

1.普遍恩惠

這種恩惠,不管有沒有信主,上帝都會給。

    像:陽光、雨水、空氣(太5:45)。

    另外,即使連不信主的人,上帝也依然按照普遍的恩惠,對世界進行掌管,像警察、法律、國家、軍隊、、、、去牽制邪惡的力量(羅13:1-7)。

2.特殊的恩惠

    這種恩惠,只有蒙神揀選的人才能得到。像:蒙重生、當神的兒女、能信耶穌是基督、、、。

 

    就因為上帝對剛硬的人、邪惡的人,依然用普遍的恩惠去牽制邪惡,才能不使邪惡過度橫行。可是,當上帝一旦撤出祂恩典的手,將普遍的恩惠收回,這時,剛硬的人就會自然地依其本性,一路剛硬到底;邪惡的人就會自動依其本性,越來越邪惡。

    好比是『水往低處流』,這是水的自然傾向。不需我們去『施加力量』去逼水往下流,只要我們『不去擋住』水,水就會『依其本性』,自動地往低處流下去。是我們擋住水,水才不會往低處流。但當我們撤出我們的手,這時,水絕對會自動的依其本性,往下流下去。這時,水能說是我們推它往下流的嗎?

 

    其實,依照水的自由意志,它的自由意志就是自動地往下流,反而是我們擋住它,才是違反它的自由意志。正如上帝施加恩典的手,擋住剛硬者的剛硬、擋住邪惡者的行惡,這才是違反那些人的自由意志。剛硬者,越剛硬越高興;邪惡者,越邪惡越愉快。

 

    越不受外力的干涉,越能隨自己的自由意志去幹任何事,人越爽。因為,這是天性。當上帝撤出祂恩典的手,不再去擋那些人時,這時,上帝是使那些人『更自由,更能用自由意志』去做壞事,而不是『違反他們的自由意志』。看到這種弔詭之處了嗎?

 

    上帝要『使』惡人行惡,祂並不需主動積極去惡人的心中動工,使他們去行惡,祂只需要消極的撤出祂恩典的手,不去擋住他們,只需要『任憑』他們,讓他們『更自由』,這時,他們就會很自然地依其邪惡的本性,一路壞到底(詩81:12;徒7:4214:16;羅1:242628)。結果,被上帝給他越自由的人,他反而下地獄越快;被上帝管教約束的人,反而才能上天堂。

 

    上帝對祂自己的孩子,就是管東管西,聖靈整天嘮嘮叨叨,孩子做錯事還會鞭打,可是,這樣反而會帶孩子上天堂;上帝對祂棄絕的人,就是給他們更自由、更自主、更不受任何束縛、不需去管教,可是,這樣反而會讓他們下地獄(來12:1-13)。

 

當父母的、老師的,一定可以理解我在說些甚麼。對壞孩子,假使你放任他自由自在,那他一定完蛋得更快、壞得更快。他去壞,可不是我『逼他』去壞、『叫他』去壞,而是他『自己』去壞的。我只是『任憑』,沒有『逼使』。

 

    這種上帝消極的『許可』、『任憑』的觀念,聖經有很多的例子。很多我們用『積極預定』無法解通的觀念,只需轉成用『消極預定』去解,很多聖經難題就會迎刃而解。

 

    我要再次重申,很多人誤解預定論、誤解加爾文主義,就是因為他們很多時候,根本沒弄清楚預定論和加爾文主義,是主張預定有『積極預定』與『消極預定』兩種情形的。在雙重預定的領域裡,被正式接納的觀念,也是經得起聖經檢驗的觀念,這就是『積極揀選,消極遺棄』

    對祂揀選的人,祂採取積極主動的預定;對祂遺棄的人,祂採取消極任憑的預定。

 

    另一方面,太多人單獨將雙重預定單獨切割出來看,卻忘記雙重預定的基本前題,是『所有人都全然墮落』。真正合聖經的雙重預定教義,是建立在『原罪論』上的,而不是建立在『普救論』上的;也就是說,真正合聖經的雙重預定教義,是建立在『所有的人都有罪,都必須下地獄』的基礎上的,而不是『所有的人都應該上天堂』上的。

 

    假使有人值得上天堂,而上帝硬要把他拖去地獄,這確實很不公平;但問題是,有這種人嗎?當所有的人本來就有罪,本來就應該全部下地獄,這時,上帝從裡面揀選一些人出來,給他們恩典,帶他們上天堂,然後,繼續讓其他人繼續有罪而下地獄,又有什麼不公義的?忘記人類全部都該下地獄,然後,以為上帝遺棄一些人這是不合理、沒愛心,這樣的話,如何能真正對上帝給我們的恩典,有充足而深深的感謝呢?

 

    『(預定)這教義對那些凡以真心順從福音的人,就提供了謙虛、勤勉與豐富安慰的題材,對神就提出讚美、敬畏與讚嘆的題材』(偉斯敏斯特信條3-8)對神就提出讚美、敬畏與讚嘆!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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