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31(日)與任何人相處都有屬靈的爭戰(二)
參考資料來源﹕
http://book.jdjys.net/book/zgj2/chapter17.html
(3)真理之愛與世俗之愛的區別
為什麼教會有時也像世界一樣的複雜?為什麼兄弟姊妹相處有時也像外邦人一樣的難呢?這是因為儘管我們被稱為『教會』、『兄弟姊妹』,但是我們的處世的方式卻還是『屬世的方式』(約15:19,17:14、16;約一4:5[i]),還是『屬魔鬼的方式』(約一3:8[ii])——我們的心思還是論斷的心思;說話還是喜歡『背後』說人壞話的(羅1:30[iii])和『傳舌』(箴11:13,16:28,20:19,26:20,26:22[iv])的;我們以怨氣來『關心』別人;以自義、嫉妒、自卑、苦毒、惱怒、懷恨去對看待別人的錯誤(或成績、表現)……這樣當然我們與世人一樣相處的又複雜又困難。
這樣來看我們的教會還算有愛嗎?
我們相見時親親熱熱算不得什麼,世人相見時豈不也是親親熱熱地拍拍膊頭?甚至比我們相見時還熱。我們同他們比起來強多少呢?如果我們的義不能勝過他們的義,我們有什麼好誇口的呢?(太5:20[v])
真正的愛是在共同生活裡面體現出來的,不能經得住相處考驗的“愛”,都是虛假的愛。
習慣上認為你對我好,我對你好;你不說我什麼,我不說你什麼;你送我東西,我送你東西,大家親親熱熱,和和氣氣,這就是愛。但真理的愛不是這樣的。
如果愛裡要有『忍耐、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包容、恩慈』(林前13:4-7[vi])‥‥那麼證明愛不是發生在『你好我好』、『融融和和』的時候,相反,正是發生在彼此之間有問題、有意見、有誤會、有摩擦甚至敵對時的。否則就用不著忍耐、包容、恩慈等這些東西了。更具體地說,就是有人得罪你:說你很多壞話、譭謗你的人格、使你受到精神及物質上很大的損失、常與你為敵‥‥做了你最難忍受的事,但是你仍然能『不以惡報惡、不以辱罵還辱罵』(箴20:22[vii];羅12:17[viii];帖前5:15[ix];彼前3:9[x]),這才是真理的愛!
綜觀基督教界的信徒與信徒、教會與教會、宗派與宗派的關係中,還沒有建立起真理的愛的關係!現在反觀相處的好的信徒、教會,大多是彼此還沒有發生摩擦、問題的信徒和教會;想想看那些與我們發生過問題的信徒、教會、宗派,我們有遵行到真理的愛麼?不要做強辯之辭了,我們的相處之道仍然是屬世的相處之道!這裡面沒有『忍耐、包容、不計算人的惡‥‥』,所以我們的相處就沒有愛、沒有在真理裡!我們的相處方式,仍然是稅吏、罪人的相處方式!因為我們所行的他們都能做到,甚至比我們做得還要好——怪不得我總感覺到基督教內所講的愛是空空洞洞的。
雖然我們都有看《聖經》,但從觀念上我們似乎還沒有扭轉習慣認識上的『愛』,過去世俗觀念的『愛』仍然根深蒂固地在我們的意識裡;從我們仍然行著世俗『愛』的相處之道,就可以知道,我們仍然停留在世俗的『愛』裡,仍然沒有悔改。
《聖經》的總結就是愛(約3:16﹔太22:34-40[xi]﹔可12:28-34﹔路10:25-28),從另一個角度來講,《聖經》就是教導人如何處理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我們常常研經講道,卻沒有切中實際生活中去,使愛講來講去,都是空空泛泛的理論。
基督教悔改的真正意義,是在恢復神與人、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上,這是我們悔改的根本。我們與神恢復關係,其實是落實在與人恢復關係裡面的。我們與他人相處得如何,反應出我們悔改得如何,反應出我們悔改的深度。
我們在一起聚會有多麼親熱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們相處得如何。你對我好,我對你好,親親熱熱,並不是愛,只是正常現象(太5:43-48,7:12[xii];路6:27-36[xiii]),是我們要通過愛去達到的正常現象;只有別人對你不好你仍然對他好才是愛;如果兩人之間沒有『不計較人的惡,凡事包容、凡事忍耐‥‥』這些要素,就算不得是愛。
世人的感情和友誼,是建立在禮尚往來上的:你好我好,一齊快活、一齊飲食、一齊遊玩、一起享受罪中之樂,或者這次你幫我、下次我幫你,是一種『求自己的益處』、互相利用的關係。如果我們在主裡建立的也是這種關係,是沒有意義的。我們應當建立是一種屬靈的情誼,是為了能夠彼此監督、指正,有什麼錯,也能夠坦誠相見地指出,無論誰對誰錯,都『不計較人的惡,凡事包容、凡事忍耐……』,心裡沒有疙瘩,這才是真正的愛、真理裡面的愛,基督教空空洞洞講了多時,卻從來沒有如此定位過真正的愛是什麼!
世俗所認為的愛是你好我好,大家無問題就是愛;真理的愛是發生在有問題的時候。愛是為了消除相處時發生的問題,如果不能消除這些問題,就證明我們還沒有達到愛,這與我們在世俗中所認為的『愛』是截然不同的,只有相處時出現問題了,愛才能發揮它的功用,才知道有沒有愛。能經得起檢驗的愛是在相處裡。
(4)靠著聖靈,以智慧與人相處
『與人相處一定要學會依靠聖靈』,有智慧地為人處世,這樣才是把相處當作一種真實的屬靈爭戰。面對自義、驕傲、自卑、嫉妒、苦毒‥‥的人,既要忍耐又要有智慧,特別是對於生命中有嚴重問題的人,我們一定要靠著賜智慧的聖靈去戰勝他生命裡隱藏的屬魔鬼的東西(弗5:15[xiv])。
比如我與一個鄰舍教會的領袖接觸,一直以來我很瞭解他嫉妒的性格,見面時聖靈就會格外提醒我:面對這個人,你一定要採取謙卑、再謙卑的態度。這樣,我一定不會跟他談我工作上的成績,我文字事工的果效,因為我知道他(其實是背後的惡靈)很不喜歡聽到我(其他人也一樣)的成績,如果知道我有某些成績,他一定會暗中使絆子,到處散佈閒話、謠言,暗中破壞;為了避免這一切,我對自己的文字事工隻字不提,只說目前遇到的困難、有什麼失敗、軟弱(當然是實際的情形,而不是說謊),他很喜歡聽到別人的失敗、軟弱,於是就嫉妒不起來,反而不會搞什麼破壞。驕傲是一種愚昧,相反的謙卑是一種智慧,是一種很好的爭戰方式(箴23:9[xv])。
保羅所處的地位,有許多人不服、嫉妒,而他所採取的就是:『我若必須自誇,就誇那關乎我軟弱的事便了』(林後11:30)。
耶穌對於外幫人,如已被趕了鬼的格拉森人,就要他四處傳揚自己的作為(可5:1-20;太8:28-34;路8:26-39);但在以色列地,耶穌做完了事工,卻多次叫人不要告訴別人,為什麼呢?這就是耶穌的智慧,因為他知道有許多人心懷鬼胎(雅1:15),會破壞他的計畫,主的時候未到(約2:4,7:6、30,8:20),所以他必須小心行事。聖靈要某些人的事工特別隱藏的原因之一,就是防止生命有問題的人去破壞它。真槍真炮的戰爭也是一樣,為了提防仇敵的破壞,一定要隱蔽自己,用密碼、代號、隱藏等方式,否則就會失敗。
我們要靠著聖靈(智慧),辯別對方裡面的靈,然後靠著聖靈的智慧與勇氣去與他相交。不同的人,我們要隨從聖靈的感動——聖靈會以不同的經文和智慧,靈巧地教導我們與人相交,使我們不順從自己的惡,又能制勝於他人的惡。
(5)以善勝惡的秘決
當我們面對一個人的時候,其實是同時面對著他的兩個方面:一個是他自己,代表著良心、道德、向善的一面(如果是基督徒,則代表順從聖靈的一面);另一個是他的受靈界影響(即魔鬼),代表著情欲、血氣、醜惡、罪惡的一面。同他相處就是同時與這兩方面相處,那麼我們該怎麼面對這些呢?
把人向善的一面稱為"他(善)",向惡的那一面成為"它(惡)"的話,我們知道"他"和"它(惡)"本來是一對朋友,他們之間己經有數十年的關係。如果我們與他相處,一定要想方設法使"他(善)"離開"它(惡)"。首先我們一定要同"他(善)"建立一種良好的關係,用愛爭取"他"成為你的朋友,這過程,"它(惡)"總會來傷害你的(如發脾氣、背後傳舌毀謗您),但你不要與"它(惡)"計較、對抗,如果你對抗"它(情欲)","他(善)"和"它(惡)"就會來一齊對抗你,所以《聖經》說:『不計較人的惡,凡事包容』的意思(林前13:5-8),就是說要避開"它(惡、情欲)"的鋒芒,不要觸動"它(惡、情欲)"的惡,如果你不計較、去包容,"它(惡、情欲)"就惡不到那裡去。
而你同"他(善)"相愛到一定的程度的時候,你和"他(善)"的朋友關係己超過了"他(善)"同"它(惡)" 的朋友關係的時候,你和"他(善)"就可以一起去對付那個"它(惡、情欲)"了。如果你們已經是好朋友,你說什麼他都願意聽你的,你指出他的缺點、錯誤,他也會很樂意接受的。我們彼此相愛,就是要爭取"他(善)"這個人成為我們的"統一戰線",使我們能夠一齊去戰勝那個"它(惡、情欲)"。因為愛能勝過許多的罪(惡、情欲),善能得勝惡,就是這個意思(彼前4:8[xvi])。
在現實生活中,我們常常遇到這樣的事:有一個人,鬧得正兇,誰都不敢惹他,但是這時來了一個有恩於他,又處處待他好的人,勸阻他、批評他、甚至呵責他時,他也只得乖乖地聽從,他裡面的惡是怎麼都發不出來的,因為他和"他(善)"的關係超過了"他(善)"和"它(惡、情欲)"的關係。
再容我舉一個眾人都容易明白的例子:《水滸傳》中李逵是一條暴躁兇狠的漢子,什麼人都惹不起他,誰都不敢觸動他裡面的惡;但只要宋江一出面,他就乖得像貓一樣,如果宋江是一位基督徒、一個牧者,勸勉李逵來對付暴躁的舊生命,李逵也會乖乖地聽從的,因為宋江和李逵感情深厚,李逵甘心樂意順服宋江。
相反,如果"他(如李逵)"與"它(惡)"的關係比你和"他"的關係要好,你想用強硬的辦法、血氣的東西、用你的"惡"觸動"它(惡)","他"就會跟你拼命,因為"它(惡)"是"他"的好朋友,"他"總會護著"它(惡)"的。
具體地說,我們每個人都同自己惡的壞毛病、惡的壞性情,生活了半輩子了,已經成為了一體,誰要是指出"它(惡、情欲)"的缺點、敗壞,就像是對"他"動了刀子一樣難以忍受,因為"他"和"它(惡、情欲)"已經成為了一體,當你針對"它"時,"他"就認為是針對"他"的,就好像在"他"的身上動手術刀一樣會痛的,所以"他"要極力來保護他的"朋友"。
如果你與他還沒有建立愛的關係,就同他的惡產生了矛盾,或著指出他的惡來,他就會從心底裡頂撞你,或者乾脆說出來:"你也不看看你自己?你不也是這樣的嗎,你也好不到那裡去,哼!","他"總會站在惡的這一邊。我們以為禱告就能解決這些問題,就禱告說:"奉耶穌基督的名,把某某身上自以為是的靈趕走……"他知道後覺得被控告了,就會更加堅定地與你作對,如果一個人不願意離棄"它(惡、情欲)",神讓他有自由意志選擇的;但是如果你同他先建立相愛的關係,一旦時機成熟,你向他指出來時他就不會抵擋了,然後你說:"現在我們同心合意去趕這個靈(它),好不好?"他就會很樂意接受了。耶穌說:『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兄弟姊妹向你懷怨,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兄弟姊妹和好,然後來獻禮物』(太5:23-24)。這樣的禱告是先有愛,然後才生效的。
信了主之後,我們就避免談友誼、感情了,認為這是世人的東西,只講大而空的"愛",以為這才是屬靈人該講的,就因為這種認識上的偏差,使我們對人沒有真正地愛起來。
大衛與約拿單的友誼,比愛情更深(撒上18:1-4,9:1-7,20:1-42;撒下1:17-27,9:1-13);保羅與提摩太的感情,比父子情更濃;誰能否定信主後我們應該更深建立友誼和感情?
如果我們能與別人在沒有發生矛盾、摩擦之前就先建立一種友誼、感情的話,那麼到了發生矛盾、摩擦時,彼此就容易忍讓、包容了;正如夫妻二人,如果在談戀愛的時候建立了深厚的感情,那麼婚後相處即使碰到矛盾、摩擦,也容易忍讓、包容,彼此也較容易為對方而遷就和改變自己,但婚後傷害對方很大的話,這段婚姻就難以維持,難以長久、和諧、幸福。
人們之間有感情、有友誼,才能更好地去相愛,才能更好地『忍讓、不計較和包容』(林前13:4-8),也才能更容易正確地糾正別人的過錯。我們在講愛之前,還是先建立起實實在在的感情和友誼吧!
要在人與人之間建立超越惡的關係真不容易,這種愛一定要遠遠大於人的惡。在建立這種關係的過程中,肯定會遇到惡的挑戰,但是每一次的挑戰,我們都要以『不計較(林前13:5b)、凡事包容(林前13:7b)、恒久忍耐(林前13:4a)、七十個七次的饒恕(太18:22b)』來迎戰,那麼惡就會敗下陣來,愛也最終戰勝惡(太18:21-35)。你的愛終於贏得了他人的信服,你就能爭取他人一起去對抗惡了!(羅12:21[xvii])
能夠勝惡、能夠服人的,一定是人的優秀品格、美好生命和堅定不移的愛!(林後2:8[xviii])我很盼望基督徒之間能夠有深厚的感情,牢固的友誼,能經得起考驗、相處,真的做到友誼長久!(箴17:17[xix],27:17[xx])在世人面前作出響噹噹的見證!
(6)與魔鬼合作的人我們不能相處
話說回來,儘管愛能勝過許多的罪,但是有一些人,你怎麼愛他,他都不會改變,正如無論神怎麼愛世人,還是有不少人願意跟隨撒但一樣(林後6:14-18[xxi];申22:10)。有一些人,他跟惡不但是朋友,而且己經結盟,成為了魔鬼的化身,成為一體了。
這些就是教會裡:『專顧自己,貪愛錢財,自誇、狂傲,謗瀆、違背父母、忘恩負義、心不聖潔、無親情、不解怨、好說讒言、不能自約、性情兇暴、不愛良善、賣主賣友、任意妄為、自高自大、愛宴樂,不愛神、有敬虔的外貌,卻背了敬虔的實意』等等這種人。面對這些人該怎麼辦?聖經接著說:『這等人你要躲開』(提後3:1-5),離他們越遠越好。否則,他身上的惡(邪惡的勢力),會給你、給教會帶來很大的麻煩。『好生氣的人,不可與他結交;暴怒的人,不可與他來往』(箴22:24)‥‥這些人,已經不能把他們當作純粹意義上的人了,他們是與魔鬼合而為一的人,他們的父已成為了魔鬼(約8:44),是魔鬼的化身,是不能與他們相處的,否則你自己的生命也會受到虧損。
對於卑鄙的小人、性情怪癖的人、生命裡有嚴重問題的人,我們都不要直接的與之較量,與他們一般見識。如果你是獅子,你根本不會與老鼠比輸贏。你如果與一個不是同一重量級的人爭執不休,就會浪費自己很多心力,並無意中提升了他的地位,貶低了自己的身份,有損你的人格。並且,可能是魔鬼藉著他來轉移我們事奉的注意力,因此,我們心存藐視地遠離他們。
如果有一些生命上有嚴重問題的人,老是犯同樣的罪而不悔改,為了使教會合一、純淨,不讓這些問題妨礙教會的異象事工,為了不讓這種罪漫延開來,為了警戒他和會眾,那麼,這種人應該趕出教會(太18:15-17﹔林前5:2、13)。
有時無論你怎樣愛某些人也無動於衷,仍然犯罪,就只能用懲處,而不是無止境的忍耐了。
我們與人的關係,有時超出了人與人之間的關係,而是神與魔鬼的關係,所以我們行事為人要有神的真理和智慧,例如對待"東方閃電、全能神"教會,根本上就沒有相處可言;又如對待希特勒和以消滅猶太人和基督教為宗旨的恐怖分子,也是不可能用『凡事包容、凡事忍耐、不計較人的惡‥‥』去對待,而是要用聖愛中的一種公義去對待,去消滅了;聖經上,神讓以色列人面對迦南人和亞瑪力人就是這種情況。
默想與禱告:
①我是一個怎樣的人?有什麼缺陷?
②與人相處時常常在那些地方傷害了人?
③我在什麼地方容易受傷害?也就是說,我在什麼地方不容易包容別人的過錯?
親愛的主啊,我要向祢更深地悔改,我沒有好好地改變自己,而使人與人之間更融洽、更親切(羅12:18,14:19﹔林後13:11﹔帖前5:13﹔來12:14-15﹔彼前3:11)。這不是別人的錯,更重要的是我自己所犯的罪。懇求聖靈幫助我,沒有祂,我只能順從自己的脾氣品性,行出祂溫柔和謙卑的道來,聖善的靈啊,來幫助我!阿們。
悔改:運用所學的方法,找一個與你不太好的人去嘗試建立感情友誼,恢復關係,直到能夠去愛—不計較、凡事包容、凡事忍耐‥‥。
[iv] 箴11:13 往來傳舌的,洩漏密事;心中誠實的,遮隱事情。 箴16:28 乖僻人播散紛爭;傳舌的,離間密友。 箴20:19 往來傳舌的,洩漏密事;大張嘴的,不可與他結交。 箴26:20 火缺了柴就必熄滅;無人傳舌,爭競便止息。
[v] 太5:20 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
[vi] 林前13:4 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5 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6 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7 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8 愛是永不止息。
[viii] 羅12:17 不要以惡報惡;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18 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
[xi] 太22:34 法利賽人聽見耶穌堵住了撒都該人的口,他們就聚集。35 內中有一個人是律法師,要試探耶穌,就問他說:36 「夫子,律法上的誡命,哪一條是最大的呢?」37 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38 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39 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40 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
[xii] 太5:43 (路6:27-28,32-36)「你們聽見有話說:『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44 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45 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因為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46 你們若 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甚麼賞賜呢?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行嗎?47 你們若單請你弟兄的安,比人有甚麼長處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這樣行嗎?48 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出7:12 所以,無論何事,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因為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
[xiii] 路6:27 (太5:38-48,7:12)「只是我告訴你們這聽道的人,你們的仇敵,要愛他!恨你們的,要待他好!28 咒詛你們的,要為他祝福!凌辱你們的,要為他禱告!29 有人打你這邊的臉,連那邊的臉也由他打。有人奪你的外衣,連裏衣也由他拿去。30 凡求你的,就給他。有人奪你的東西去,不用再要回來。31 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32 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甚麼可酬謝的呢?就是罪人也愛那愛他們的人。33 你們若善待那善待你們的人,有甚麼可酬謝的呢?就是罪人也是這樣行。34 你們若借給人,指望從他收回,有甚麼可酬謝的呢?就是罪人也借給罪人,要如數收回。35 你們倒要愛仇敵,也要善待他們,並要借給人不指望償還,你們的賞賜就必大了,你們也必作至高者的兒子,因為祂恩待那忘恩的和作惡的。36 你們要慈悲,像你們的父慈悲一樣」。
[xv] 箴23:9 你不要說話給愚昧人聽,因他必藐視你智慧的言語。
[xvi] 彼前4:7 萬物的結局近了。所以,你們要謹慎自守,警醒禱告。:8 最要緊的是彼此切實相愛,因為愛能遮掩許多的罪。9 你們要互相款待,不發怨言。10 各人要照所得的恩賜彼此服事,作神百般恩賜的好管家。
[xviii] 林後2:8所以我勸你們,要向他顯出堅定不移的愛心來。
[xix] 箴17:17 朋友乃時常親愛,弟兄為患難而生。
[xx] 箴27:17 鐵磨鐵,磨出刃來;朋友相感(原文是磨朋友的臉)也是如此。
[xxi] 林後6:14 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申22:10)。義和不義有甚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甚麼相通呢?15 基督和彼列(彼列就是撒但的別名)有甚麼相和呢?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甚麼相干呢?16 上帝的殿和偶像有甚麼相同呢?因為我們是永生上帝的殿,就如上帝曾說:我要在他們中間居住,在他們中間來往;我要作他們的上帝;他們要作我的子民。17 又說: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與他們分別;不要沾不潔淨的物,我就收納你們。18 我要作你們的父;你們要作我的兒女。這是全能的主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