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爾文「上帝主權」,與馬丁路得「因信稱義」不同?2017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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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召

24 然而,上帝既有豐富的憐憫,因祂愛我們的大愛,5 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2:8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上帝所賜的;9 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經文

9:11 雙子還沒有生下來,善惡還沒有做出來,只因要顯明上帝揀選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為,乃在乎召人的主。

12 上帝就對利百加說:「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

13 正如經上所記:雅各是我所愛的;以掃是我所惡的。

14 這樣,我們可說甚麼呢?難道上帝有甚麼不公平嗎?斷乎沒有!

15 因祂對摩西說: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恩待誰就恩待誰。

16 據此看來,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發憐憫的上帝。

17 因為經上有話向法老說:「我將你興起來,特要在你身上彰顯我的權能,並要使我的名傳遍天下」。

18 如此看來,上帝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叫誰剛硬就叫誰剛硬。

19 這樣,你必對我說:「祂為甚麼還指責人呢?有誰抗拒祂的旨意呢?」

20 你這個人哪,你是誰,竟敢向上帝強嘴呢?受造之物豈能對造他的說:「祢為甚麼這樣造我呢?」

21 窯匠難道沒有權柄從一團泥裏拿一塊做成貴重的器皿,又拿一塊做成卑賤的器皿嗎?

22 倘若上帝要顯明祂的忿怒,彰顯祂的權能,就多多忍耐寬容那可怒、預備遭毀滅的器皿,23 又要將祂豐盛的榮耀彰顯在那蒙憐憫、早預備得榮耀的器皿上。
24 這器皿就是我們被上帝所召的,不但是從猶太人中,也是從外邦人中。這有甚麼不可呢?(提後2:20-21[]

 

長老會的創始人加爾文強調上帝的主權』,上帝是全能全知的主,是歷史與宇宙的主宰,祂是創造者也是拯救者創17:1-2,35:11[]3:14[]。人得救這一件事上完全藉著上帝賞賜的恩典唯獨恩典,而非藉著其他任何力量,拯救的過程,完全是出於上帝的主權與恩典,這與路德馬丁所強調的因信稱義從人的觀點看起來是有所不同

是嗎?錯在哪裡?

 

弗二4~9;4然而,上帝既有豐富的憐憫,因祂愛我們的大愛,5 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2:8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上帝的主權所賜的;9 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以弗所書二章4~9是在講唯獨上帝的恩典』,羅馬書九章11~27節是在講『唯獨上帝的主權』,而這兩個教義是絕對不可以分開的。

 

假使講出前面這段話的人,是沒受過神學訓練的人,那我可以理解。但假使講出前面這段話的人,竟然是神學院畢業的牧師,那我會非常震驚。因為,怎麼會犯這種錯誤?怎麼會犯出這麼離譜的錯誤?怎麼會犯到這種連常識都不及格的錯誤

 

親愛的兄弟姊妹們,假使您是這個教會會友也聽過不少關於『罪、得救、因信稱義』與『預定論與自由意志』的道理的話,對於『因信稱義』與『上帝主權』的真理應該有相當的概念。

 

前面那位牧師講的錯在哪裡?錯在他以為馬丁路得講的因信稱義和上帝主權相衝突;錯在他以為因信稱義就是從人出發不是從上帝;錯在他根本就搞錯『因信稱義』是在講什麼真理;錯在他根本就搞錯加爾文與馬丁路得在教義上真正的差異點;更甚至,他對『因信稱義』的真理恐怕望文生義、誤解了因信稱義是在講些什麼;或是,搞錯了基督教和天主教對稱義觀念的不同,把天主教錯誤的稱義觀念當成馬丁路得的稱義觀

 

加爾文強調『上帝主權』?

是的!

馬丁路得強調『因信稱義』?

是的!

加爾文有沒有講『因信稱義』?

有!

馬丁路得有沒有講『上帝主權』?

有!

所以加爾文講的上帝主權,與馬丁路得講的上帝主權大不同?

錯了!而且大錯特錯!

不是加爾文是在強調上帝的主權馬丁路得是在強調因信稱義

 

在關於上帝主權議題下,一個很重要的教義,就是預定論。大家常以為只有加爾文才講預定論,馬丁路得不講預定論,但這卻是大錯特錯。因為,馬丁路得講預定論,其實講得比加爾文還多。馬丁路得比較屬於講道型的牧師,而不是屬於嚴謹著作型的牧師,所以他關於預定論的論述會比較零散,因為數是講道形式,但是,他講的預定論可多了。

 

而加爾文是屬於嚴謹著作型的牧師,比較不是以講道為主要型態的,所以,他花好幾十年的時間來寫作並修改基督教要義書,在這本書中比較屬於完整的論述、條理分明的教義教導。另外,他寫的重要信件,幾乎都是超級長的,而且簡直就是在寫一本小書。

 

雖然二者風格不同,但是,馬丁路得與加爾文,在關於預定論議題的教導上,卻幾乎完全相

他們講兩個不同的預定論教義嗎?

他們講兩個不同的上帝主權教義嗎?

他們講的是沒什麼差異的相同教義!

為什麼?

因為只要認真閱讀本聖經,歸納出本聖經的真理,不管你是誰,讀出來的都不會有太大差別,只差在個人強調點的不同而已。事實上,這不僅表現在關於上帝主權的議題上,也表現在因信稱義的議題上。

 

我們甚至可以說,英雄所見同;我們也可以說,因為歷世歷代傳承下來的正統信仰,本來就是那樣,所以,在同樣都是飽學之士的他們二人身上,在他們認真讀經研究之後,都得出相同的答案。

 

再來,加爾文講的因信稱義,和馬丁路得講的因信稱義大不同,是嗎?

錯!而且大錯特錯!

加爾文一樣講一大堆因信稱義的道理,他的基督教要義一書用了四章來詳細講述這部分教義,放在該書第二卷:

十一章:因信稱義之名與實的界說

十二章:上帝的審判與因信白白稱義的關係

十三章:白白稱義所必需遵行的兩件事

十四章:稱義的開始與進步

 

我且引用長老會專攻加爾文神學的台灣神學院林鴻信教授寫在『加爾文神學』書中的話來給大家,看加爾文馬丁路得講的因信稱義到底有多不同:『稱義按馬丁路得的看法來說1.首先上帝是主動的2.其次人是被動的3.最後義是上帝歸人的。馬丁路得所說的因信稱義,是人通過信被上帝稱為義,不是因著人自己的信稱為義。是上帝稱人為義,人以上的所賜的來領受,而不是以自己的的功勞來稱義。義是上帝的義轉到人身上。加爾文對唯獨因信稱義的說法,是申論馬丁路得的看法,並沒有甚麼特別之處』

知道到了

 

『加爾文對義的說法,是申論馬丁路得的看法,並沒有甚麼特別之處』!這不僅是加爾文神學家的評論,也是我這個讀過基督教要義好幾次、讀不少神學書籍的人的評論。假使我們真的認真去比較他們二人對因信稱義觀念的差異,我們會發現他們其實沒有甚麼差異。這些其實是很基本的常識,但令我很痛心的是,現今有些教導的牧師卻錯得離譜。

 

暢銷書作家可以把明明就是約伯批評惡人的話,張冠李戴成約伯自己的話;大教會牧師可以把馬丁路得的因信義,當成是從人自己出發,而且以為加爾文的上帝主權觀念不同。

是不是,教導的人該用功些了?

或是,我們的神學教育恐怕出了大問題,竟然教出連基本常識都會錯得一塌糊塗的牧師?

牧師講道引用經文張冠李戴、基本常識錯誤的現象,到處都是。

是神學生不用功

是神學院的教授沒教好

更甚至,會不會連神學教授自己都糊里糊塗?好似新派的神學家One way不是The way我知道這是一條路而已,我不知道是不是又有別條路。徒四12除了耶穌是基督、是彌賽亞以外,無有別的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只有耶穌基督的名

 

 

美國知名加爾文神學家Sproul就曾批評過:

「有一次,我聽到一個長老會的神學院院長說:我不是加爾文學者,因為我不相信神會違背人的意願,把一又踢又叫、心不甘情不願的人帶進天國,同時卻將一些迫切想進天國的人摒於天國門外。當我聽到這些話時,我很驚訝,我不敢相信一個長老會神學院的院長會對他自己教會的神學有如此大的誤解。他所譏的天國畫像,與加爾文學說的真相差甚遠」

 

唐崇榮牧師也講過一個觀念;當會友比你牧師還用功時,牧師們恐怕就必需反省一下了,有很多牧師,書房裡沒幾本書,但卻有些會友,書房裡是一大堆信仰的書,而且是好書不是雜書閒書

 

我真的有點生氣

牧師們,難道不知道,有越來越多的信徒,比牧師們還用功?

我不是說講道要多有恩賜、多會講道,但是,起碼盡量不要犯出這種離譜的錯誤,因為這樣會害死人。經文引用要正確,基本常識要正確,這都不是什麼很過份的要求,而是很基本的本職而已。

 

我也不是說牧師就絕對都不能講錯、絕對都不能經文引用錯誤、絕對都不能常識上的錯誤,畢竟,我們只是人,不是神,我們都會犯錯。但是,真的要很努力,不要貽笑大方、誤人誤己。

 

假使教數學的大學教授發生連國小二年級的數學都錯誤,我們會覺得對方數學常識正確嗎?能接受嗎?會覺得對方很努力盡本分嗎?以我所批判的這篇文章而言,那個嚴重的錯誤,會讓人以為馬丁路得是人本主義路線而不是以上帝為路線,會讓人以為上帝主權和因信稱義彼此不合,會讓人以為因信稱義的道理就是人本思想的神學觀,問題是,這根本就是大錯特錯。

 

加爾文和馬丁路得是哪裡不同,大家知道嗎?

主要是那種枝節的問題,像:聖餐觀念、教會制度應該採主教制或長老制或是會眾之類門諾會是會眾制喔。他們的差異,不是在上帝主權、因信稱義這類很重要的根基教義上的差異。他們還有什麼差異?

馬丁路得講因信稱義,然後一直著重在此領域;加爾文講因信稱義之外,還看重稱義之後是否真有好行為的檢驗。當然,馬丁路得因信稱義很出名,加爾文預定論很出名,這就不再多說了。簡單說,他們二人著重點或一點點兒不同,但對於核心的主要教義觀念卻沒什麼差別。

 

加爾文講『因信稱義』,強調上帝才是恩典的給予者,而且是唯一的給予者,人在得救的這件事上毫無功勞,馬丁路得講的也差不多唯獨恩典之後才是『因信稱義』。加爾文講『因信稱義』,強調人唯獨透過信耶穌是基督才能得救,而這信也不是靠自己,而是靠上帝恩典所賜下的信心,馬丁路得講的也一樣

 

加爾文講『因信稱義』,強調『信』的本身不是一種功勞、功德,而只是一種管道,讓靈性亡的人得救的管道而已,管道本身沒有功勞、沒有功德,完全都是上帝的主權與恩典,馬丁路得講的也一樣人會相信接受耶穌是基督的信心完全是出於上帝的主權所給的恩典』,加爾文講『因信稱義』,強調『法庭式的稱義』,犯人被法官在法庭上宣判無罪釋放,也就是一個人因為接受耶穌是基督,就被上帝宣判無罪,馬丁路得講的也一樣

 

加爾文講『因信稱義』,強調在得救這一件事上與人的行為無關,人的任何善行都不能產生因信稱義,唯獨上帝的主權所賜的恩典。馬丁路得講的也一樣。加爾文講的因信稱義,和誰講的不同?

和天主教不同

誰的因信稱義,才是從人本思想出發的?

是天主教!

事實上,不管是馬丁路得還是加爾文,他們都主張相同的因信稱義道理,反對天主教的靠行為稱義觀念。天主教主張的是什麼?

是『因信成義』,主要觀念是人單靠接受耶穌是基督是彌賽亞還不夠,還必需一直有好行為表現才能稱義得救,也就是『信心+行為』才能稱義得救上帝先用主權賜給我們相信的信心『唯獨上帝的主權』,人因著上帝的主權所賜下相信的信心的恩典『唯獨恩典』,才能夠相信接受耶穌是唯一的基督是唯一的彌賽亞因為徒四12除了耶穌是基督、是彌賽亞以外,無有別的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只有耶穌基督的名』,這才是聖經的真理

 

天主教針對馬丁路得與加爾文這些改教運動者所喊出的『因信稱義』,『法庭式稱義被判無罪啦!』嚴厲反對,並在正式的天主教大會決議裡天特會議,咒詛基督徒這種被上帝這位審判官的神學觀。

 

天主教的稱義觀念,才是真正從人本思想出發的,因為,它有強烈的功德觀念。在天主教裡,『做功德』的觀念,非常普遍,特別是民間天主教徒,功德觀念更是嚴重。念玫瑰經的次數越多,功德越大劉恩厚的例證;做善事越多,功德越大;所以在賣贖罪券時代,連錢的多寡也可以拿來贖罪的大小的公德那麼窮人怎麼辦就沒辦法得救了嗎死去的親人要怎麼辦就沒有得救了嗎

 

可是,馬丁路得的因信義,有任何功德觀嗎?是人本思想所出發的嗎?不是唯獨上帝恩典、不是強調上帝主權嗎?我們可以批判前人的錯,但是,不要誣賴前人沒犯過的錯,更甚至,不該誤解或捏造前人所沒有犯過的錯。我告訴您們:「人本主義人本思想走到極端的時候會認為人是靠著自己的功德與自己的自信心而得救的」。

 

馬丁路得在當時農民反抗暴政的運動裡,站在暴政的一方;加爾文說傳福音的職分已經沒有了;這些,都很有問題,值得我們重新思考檢討。但是,說出拯救的過程,完全是出於上帝的主權與恩典,這與路德馬丁所強調的因信稱義從人的觀點看起來是有所不同」,這種錯得一塌糊塗的話,實在太離譜,而且非常不應該。

 

在這時代,牧師們要多用功,信徒自己也用功。對真理的判別,並不是只有牧師才需要這樣做,而是連信徒自己都必需努力這樣做。沒錯,講錯真理的教導者,要受到上帝加嚴重的審判;但是,跟錯誤的真理的信徒,上帝可沒說這就可以無罪?!各三1『我的兄弟們,不要多人作師傅,因為曉得我們要受更重的判斷』這個我們字,是指所有的信上帝的人

 

特別是,現今許多教導者對聖經的熟悉程度和過去有相當大的差距,講、錯誤的引用經文的情形更加是普遍,信徒更謹慎小心,不要被誤導了影響了一生信仰的前途?!不能輕率將別人所教導的照單全收、毫不檢驗就全部都吸收下去。有一位牧師認為自己很寬廣所以想要走完全納的中間的路線結果後來那位牧師與他所牧養的教會都出了大問題?!這是我親身的見證盼望各位兄弟姊妹慎思明辨

 

願三位一體的上帝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常常與大家同在

 

[] 提後220 在大戶人家,不但有金器銀器,也有木器瓦器;有作為貴重的,有作為卑賤的。21 人若自潔,脫離卑賤的事,就必作貴重的器皿,成為聖潔,合乎主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 171 亞伯蘭年九十九歲的時候,耶和華向他顯現,對他說:「我是全能的上帝。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2 我就與你立約,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3511 上帝又對他說:我是全能的上帝;你要生養眾多,將來有一族和多國的民從你而生,又有君王從你而出。

[] 314 上帝對摩西說:「我是自有永有的」;又說:「你要對以色列人這樣說:『那自有的打發我到你們這裏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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