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有沒有革命(或是反抗政府)的例子?20170603

聖經有沒有革命(或是反抗政府)的例子?(上)

來源:http://reader.roodo.com/yml/archives/27762567.html

新約很多要求順服政府的經文,大家都熟,我不須多提。我要講的是聖經有無同意革命或是反抗政府的經文。我只簡單列舉一些。

1.摩西出埃及

不是該順服掌權者嗎?

不是該順服政府嗎?(羅13:1-7

當時的政府,就是埃及。那麼,摩西帶以色列人出埃及,就某種角度而言,不就是反抗政府嗎?

別忘了,是上帝親自揀選摩西的!而且是上帝主動交付命令的!上帝在荊棘之火裡交代的任務,可不是只是帶以色列人去曠野敬拜耶和華而已,而是明確告訴摩西要帶以色列人到迦南地去的。就某種角度而言,這叫獨立建國!(出3:1-22

 

2.士師記

不是該順服掌權者嗎?

不是該順服政府嗎?

當時的掌權者,就是非利士人或其他迦南的民族。假使反抗政府就是錯誤,那所有士師都是錯誤!而且,別忘了,每個士師,都是上帝親自揀選的!是上帝叫他們反抗政府的!而且,不管是出埃及,還是士師記,這都不僅只是要敬拜上帝而已,而是包括脫離痛苦的權柄管轄,獲得主權獨立自主的。

 

請注意,我不是說敬拜上帝不重要,請不要誤解。但是,假使只是要敬拜上帝,那麼,其實不用帶以色列人出埃及、不用興起士師。因為,哪裡不能敬拜上帝?何地不能心中信上帝?

 

連以色列人亡國之後都能在異鄉信上帝、在羅馬帝國都能一邊當奴隸一邊信上帝了,不是嗎?幹嘛一定要出埃及、興起士師推翻暴政?而且,請記住聖經在出埃及記與士師記這二卷書裡常提到的觀念因為以色列人受苦,他們的哀求達到上帝面前,上帝憐憫他們的苦境,所以興起蒙揀選者帶他們脫離苦境(出2:23

 

翻成現今白話文來講,意思不就是這樣嗎?因為人民受苦,人民的哀求到達上帝面前,上帝憐憫人民的苦境,所以興起反對勢力來帶他們脫離苦境。

 

3.耶羅波安(王上1112章)

所羅門王後期,上帝親自透過先知的口,叫耶羅波安當十個支派的國王也就是脫離聯合王國,獨立成後來的北國以色列。就政治角度而言,這是革命!是叛變耶!當然,後來耶羅波安被上帝廢棄,但那是因為他違反了上帝剛開始揀選他時對他講的話你若持守信仰,我會堅固你的王權。

 

可是,耶羅波安取得王位之後,竟然去拜偶像,違背上帝的命令。所以,後來當然被上帝廢棄(王上12:25-13:34。也就是說,耶羅波安可以革命,是上帝自己先主動透過先知的口告訴他的;而耶羅波安的錯誤,不是因為革命,而是因為去拜偶像。

 

4.耶戶(王下910章)

耶戶部分,一樣的,是上帝叫他去革命的。上帝交代他要去殺亞哈全家。換成白話文來講,就是上帝主動叫他要去推翻政府,還要殺掉總統全家。

 

當然,後來耶戶一樣被上帝廢棄,但問題不是因為他去革命,而是因為:

1.殺人殺紅了眼

2.去拜偶像

 

通常,上帝交代人要去執行刑罰任務時,並不准許執行者太過火,而且不准驕傲,否則上帝會生氣。好比亞述:

亞述是我怒氣的棍,手中拿我惱恨的杖。我要打發他攻擊褻瀆的國民,吩咐他攻擊我所惱怒的百姓,搶財為擄物,奪貨為掠物,將他們踐踏,像街上的泥土一樣。然而,他不是這樣的意思;他心也不這樣打算。他心裡倒想毀滅,剪除不少的國。、、主在錫安山和耶路撒冷成就他一切工作的時候,主說:我必罰亞述王自大的心和他高傲眼目的榮耀』」(賽10:5-12

 

好比掃羅王殺基遍人:

上帝沒要他去殺,他自己發神經用自己的熱心去殺,結果後來上帝刑罰(撒21章)

 

耶戶在執行時,手段已經過火,而且殘酷,甚至連上帝沒交代殺的也去殺,像:亞哈王的大臣、密友、祭司、後來連拜巴力的也去殺,這也顯示他執行時已經殺紅眼,還認為這是為耶和華熱心。

 

其實,聖經對耶戶執行上帝任務去武力推翻亞哈王家一事,並沒太多譴責,而且還得上帝稱讚,並祝福子孫四代可以繼承王位。耶和華對耶戶說:因你辦好我眼中看為正的事,照我的心意待亞哈家,你的子孫必接續你坐以色列的國位,直到四代』」(王下10:30

 

唯一譴責耶戶武力流血的,是何西阿書:

耶和華對何西阿說:給他起名叫耶斯列;因為再過片時,我必討耶戶家在耶斯列殺人流血的罪,也必使以色列家的國滅絕」(何1:4

 

也就是說,耶戶認真執行上帝任務,得到上帝的稱讚與獎賞;但執行太過火的部分,上帝一樣不高興。上帝對於是非善惡對錯,獎賞與懲罰,一直都分得很清楚的其實,耶戶被上帝廢掉,最主要並不是革命流血,而是拜偶像。這種因為拜偶像被廢棄的情形,在舊約不斷重複出現。『只是耶戶不盡心遵守耶和華以色列神的律法,不離開耶羅波安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的那罪』(王下10:30-31

 

假使要把何西阿經文解成上帝是因為耶戶執行上帝交付的殺人任務就刑罰,那這馬上會和列王記經文產生矛盾,因為列王記描述上帝稱讚並祝福耶戶執行上帝交付的任務。可是,假使解成『擅自過度殺戮』,就比較可以合理解通。因此,我不認為可以拿何一4來做為上帝反對革命的依據。

 

聖經有沒有革命或是反抗政府的例子?(下)

來源: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27768325.html

那麼,話又要講回來了,聖經有沒有要人不准革命、要順服的啊?有啊!

別的不講,單單耶利米書的例子就是啊!猶太王國即將滅亡前,上帝透過先知耶利米的口,不斷要猶太人投降敵國巴比倫。這叫叛國罪耶!

新約更別提了,主耶穌自己不推翻羅馬帝國,保羅書信也沒要基督徒推翻羅馬帝國。很多經文,都要信徒忍受苦難,做消極性的逃避、躲藏,而非積極性的反抗。

 

可是,這就表示舊約那些革命的例子都可以作廢嗎?若是如此,那麼我們都該效法羅馬帝國時的基督徒一樣,或是都該像耶利米時期一樣,反正國家滅亡,就該順服,不能反抗,是嗎?那日本侵略中國,大家也該投降,是嗎?而摩西出埃及、士師記就通通都錯誤了?所以乾脆國防與軍隊都裁撤就好,任何人來侵略我們都投降?

 

問題出在哪裡,知道嗎?問題出在『所有權柄都是出於神』,這是包括後來的權柄,也就是任何反對者建立的權柄,也都是出於神的。換言之,這種順服,是一種『動態』的順服,而非『靜態』的順服。再加上新約也講得很清楚順服神而不順服人是應當的(徒4:19-21

 

因此,請注意我的提醒:

事實上,聖經並沒辦法給我們很簡單的原則,輕易就能套用在政治領域上。正因為聖經並不是專講政治的地上的國的書,而是著重信仰的天上國的書,所以,我們無法在聖經裡找到太多可輕易套用在政治上的東西(約18:36

我們所擁有的,只有一些大概性的原則,但是並無太詳細的內容。所以,當我們要將信仰拿去和政治結合時,我們無法輕易就說聖經說一定要如何如何。

 

以人民對政府的態度為例,聖經其實二種情形都有:有叫人順服的,也有叫人反抗的。

 

其實,就連耶利米說的投降敵國,也是反抗當時尚在執政的猶太政府的命令的。因為,當時的猶太政府,當然反對投降,而是主張抵抗,並且是非常努力抵抗侵略的。結果,耶利米正因為反對政府,還被政府刑罰呢!

 

而且,就算可以革命,也不是人人都可以擅自出來革命,也不是每次革命都符合上帝的心意。以色列人在埃及受苦四百三十年,必須等到摩西才是真正上帝興起的革命者(出12:40-41

 

在這之前,假使有任何人受不了被欺壓的痛苦而反抗,都是自己找死,沒有上帝的指令。上帝的時間還沒到,就是只能等待。

 

上帝對於受苦的人民,一直有『給領導者帶領革命』與『忍受苦難』兩種做法。何時、何地、何法,完全是上帝的主權,非我們事先所能預期與僭越的。所以,對於受苦的以色列人,上帝可能給他們摩西、士師們,來進行革命,脫離暴政;但是,對於受苦的以色列人,上帝一樣可能叫他們忍耐,忍受痛苦,不要抵抗,一如耶利米時期。而何時使用哪種狀況,坦白講,我們很難明確於現今得知。

 

所以,要革命的人,必須自己反問:上帝真有呼召我進行革命嗎?對於反對革命的人,也必須自己反問:上帝真的沒有呼召他們進行革命嗎?正因為很難確認,所以,我們最好盡量保守一些,不要太快下定論。大家可以依據自己的領受,去決定參與革命或是反對革命,但是,不要隨便就認為對方是違反聖經。

 

因為,沒有革命者可以隨便拿聖經來宣稱一定要這樣做才對,也沒有反革命者可以隨便拿聖經說一定要這樣做才對。另外稍微提一下,在判斷革命陣營有無上帝的呼召時,我們不能以參與者的宗教信仰來當成唯一判斷依據。

 

因為,在政治上,上帝本來就可以興起非基督徒來當上帝的僕人,執行上帝任務。亞述帝國、巴比倫尼布甲尼撒王、波斯王古列、、、。

 

最後,我要提出一些簡單的結論以下只講革命,但其實各種反抗政府的模式都包括在其中,只是我省略不提:

1.我們無法輕易的從聖經說基督徒一定要革命,或是一定不可以革命。

2.聖經裡,同時有基督徒革命與不革命的例子。

3.假使有人要革命,我們不能輕易就說對方不合聖經。

4.基督徒不能輕易革命,但是萬一真的沒辦法而要革命,也不是不合聖經。

5.然而,假使要革命,請先搞清楚自己真正有上帝的呼召嗎?

6.同樣的,假使要反對革命,也請先搞清楚革命陣營真的沒有上帝的呼召嗎?

7.正因為很難確認,所以我們盡量不要太快下定論

8.基督徒可以依據自己的領受,決定是否參加革命。

9.不管參加或是不參加、不管同意或是不同意,我們都該給予以尊重。

10.面對革命,我們可能盡量保守些,不要太快下定論會比較好。畢竟,上帝隱密的旨意,神聖可畏,我們常事先不得而知。

 

每個人有權利決定自己採取什麼立場。假使有人反對革命,我絕對尊重,只要這人是前後一致即可。好比說:

有人反對革命,所以,認為任何革命都是錯誤的,連美國獨立、中華民國建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都是錯誤。假使真的抱持這種態度,那麼這是可以的。

 

但是很不幸的,很多基督徒,是雙重標準,不敢說美國獨立、中華民國建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是錯誤的,只敢責備反對現今政府者是暴民。那麼,在這種雙重標準的態度下,是很嚴重的錯誤,我們一定要改正。

 

有部電影『教會』(mission)裡面的一段狀況,可以拿來做為例子。當地土著受逼迫時,駐守當地的兩位神父,剛好有兩種不同的觀念與做法:

甲神父主張和平,寧可受死也不反抗,所以他和許多當地信徒一起在政府攻擊下而死亡。

乙神父主張反抗,而且採取武力來抵抗。後來一樣和許多支持的信徒戰死了。

對這兩種模式,我們都該予以尊重。

信徒有權依據自己領受,決定要順服或反抗政府。順服者,不應責備反抗者;反抗者,不應責備順服者。

大家彼此尊重各自的領受,這樣才合宜。

畢竟,沒有人有權宣稱自己的決定就一定是上帝旨意。

 

另外,稍微提一下新派。沒錯,很多時候,新派的解經與思想是錯誤的。但是,我們不能因為新派多半主張可以反對政府,我們就反過來認為反對政府一定是錯誤。其實,這是很簡單的道理,但是很多人卻常會忘記,所以我特別提醒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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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峯(峰)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