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的17個後果—阻礙你幸福的最大障礙20170619
來源:http://chinese.christianpost.com/article/
經文:加5:16-26
16 我說,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17 因為情慾和聖靈相爭, 聖靈和情慾相爭,這兩個是彼此相敵,使你們不能做所願意做的。18 但你們若被聖靈引導,就不在律法以下。19 情慾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就如姦淫、污穢、邪蕩、20 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異端、21 嫉妒(有古卷加:凶殺二字)、醉酒、荒宴等類。我從前告訴你們,現在又告訴你們,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上帝的國。22 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23 溫柔、節制。這樣的事沒有律法禁止。24 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25 我們若是靠 聖靈得生,就當靠 聖靈行事。26 不要貪圖虛名,彼此惹氣,互相嫉妒。
大多數的人認為,犯罪是獲得幸福的最好途徑。不然,為什麼那麼多人花盡他們的時間想搞清楚如何犯罪又不犯法會更大更大有好處呢?
然而,清教徒拉爾夫·維寧很多年前就有強有力地向我們證明:『獲得幸福最大的敵人就是罪』。以下總結了他的教導,目的是要表明罪直接對人類有害…無論對是現在還是對未來,是對今世還是對永遠,是現在生活的世界還是將來的世界。罪違背了人內心的善的一面,也有損於每個人的利益。
1﹑罪觸犯了神,因而也違背了我們自己。
罪是我們的敵人相對,使我們與神分離;而神是我們最大的好處和喜悅。
2﹑罪損害了我們健康的身體。
它使我們的血液腐朽,肉身死亡,我們要為罪負責,因而變得卑鄙。在身體被埋在墳墓之前會日趨衰弱,不斷消耗,每天都向死亡跨進一步。人的身體(林前11:27-32[一];加5:16-26[二])增加了很多危險。
3﹑罪是毒害我們健康的靈魂。
對人而言,與肉體的傷害相比,靈裏的傷害的後果要嚴重得多。除了罪,沒有任何東西能影響人的靈魂,而罪也總是抓住人的靈魂不放。
4﹑罪妨礙了我們過幸福的生活。
我們的生活原本充滿了意義,但是罪剝奪了我們生活的權利。無論我們接受還是指責罪,它都是人獲得益處的『絆腳石』(林前8:9[三])。
5﹑罪使我們不能安息,不能放鬆。
罪增加了我們的工作負擔,使我們的工作更難,休息更少,甚至會擾亂我們的睡眠(詩77:2[四];來3:7-11,4:1-11)[五]。
6.罪阻礙我們得到安慰和喜悅。
我們終日有工作和孩子的地方本應充滿喜樂和滿足,但卻充滿了悲傷和勞苦。
7﹑罪不利於我們身體的成長。
所有疾病和病痛的根源都在於犯罪(林前6:18-20,7:27-32[六])。
8﹑罪違背了我們的良心(彼前2:19)[七]。
良心裏內疚感深深地刺透我們,使我們痛苦。
9﹑罪使我們不再美麗。
犯罪之前,人的裏面沒有空虛和扭曲的想法。一切都很美好,在這個卑劣世界里,人最美好。
10﹑罪使我們的靈魂和身體不能相愛,也不能和睦相處。
我們的靈魂和身體很愉快地結了婚,很甜蜜地在一起生活了一段時間;直到罪在他們中間撒下了不和的種子,使他們鬧矛盾。現在身體和靈魂之間有許多鬥爭,感性與理性的爭鬥,它們往不同的方向拉,從而開始了內戰(羅7:7-25)[八]。
11﹑罪破壞我們的人際關係網。
我們的生活或舒適或充滿悲傷,大多數取決於我們如何處理人際關係。人與人之間本應互相幫助,卻因著罪相互阻礙。
12﹑罪違背了我們的人性。
罪不僅不會讓我們生活得很好,而且讓我們失去做人的資格。有多少嬰兒被扼殺在子宮裡!罪使多少人墮胎?許多人在出生之前就死了。
13﹑罪違背了我們的道德。
罪玷污(利18:20、22-23、19:31[九];尼13:29[十];賽30:22[十一];結20:7、26、31,22:4,23:7[十二];彼後2:13[十三])和貶低了我們的身體和靈魂,用我們的靈魂和身體做骯髒的事情。
14﹑罪削弱我們身體的能力,誤導感覺,毒害器官(林前11:27-31[十四])。
罪不僅沾污了我們某一種能力,它像是一種強大的毒藥,通過吸收我們的能力然後再完全吞噬;使所有對主的聖潔(瑪2:11[十五];徒3:14[十六];帖前4:3-5[十七];提前1:9-10[十八];提後2:21[十九];來12:14-16[二十])現在都變得邪惡,開始敵對耶和華。
15﹑罪攪亂我們的記憶。我們對美好事物的記憶是多麼的狡詐啊(伯5:13)[二十一]!可惜的是在我們裏面的罪惡太頑固。
16﹑罪擾亂我們對事物的理解。它蒙蔽(箴10:6、11)[二十二]了我們對事物的理解,使我們變得無知。它扭曲我們的理解能力,玩弄我們于股掌之上。
17﹑罪阻礙我們未來的美好生活。如果罪只是誤導人(太15:14[二十三];路6:39[二十四];羅2:17-20[二十五])在世上的這一輩子,這還是不過是轉眼之間,問題也不會那麼嚴重。如果罪不被阻止,惡人會死,引起了再死--第二和一個更壞的死亡。罪的悲慘結果是永恆的:如果沒有憐憫來阻止這樣的結果,惡人會死而復活,後果會雪上加霜。
『你想過得幸福嗎?那麼,要把罪看作自己最大的敵人』,而不是最好的朋友。『罪是你在各個方面獲得幸福的最大障礙』(來12:1-5[二十六])。
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喜歡耶穌這個名字,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中拯救出來(太1:21)。為了促進幸福生活,在宇宙中沒有人比耶穌做得再多了。他救我們脫離(約17:15[二十七];羅7:21-25[二十八])阻礙獲得幸福的頭號強敵,並使我們擁有聖潔的幸福和永生的喜樂聖潔。
[一]林前11:27 所以,無論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餅,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28 人應當自己省察,然後吃這餅、喝這杯。29 因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 主的身體,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30 因此,在你們中間有好些軟弱的與患病的,死(原文是睡)的也不少。31 我們若是先分辨自己,就不至於受審。32 我們受審的時候,乃是被主懲治,免得我們和世人一同定罪。
[二]加5:16 我說,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17 因為情慾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慾相爭,這兩個是彼此相敵,使你們不能做所願意做的。18 但你們若被聖靈引導,就不在律法以下。19 情慾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就如姦淫、污穢、邪蕩、20 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異端、21 嫉妒(有古卷加:凶殺二字)、醉酒、荒宴等類。我從前告訴你們,現在又告訴你們,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上帝的國。22 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23 溫柔、節制。這樣的事沒有律法禁止。24 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25 我們若是靠 聖靈得生,就當靠 聖靈行事。26 不要貪圖虛名,彼此惹氣,互相嫉妒。
[五]來3:7 聖靈有話說:你們今日若聽他的話,8 就不可硬著心,像在曠野惹他發怒、試探他的時候一樣。9 在那裏,你們的祖宗試我探我,並且觀看我的作為有四十年之久。10 所以,我厭煩那世代的人,說:他們心裏常常迷糊,竟不曉得我的作為!11 我就在怒中起誓說:他們斷不可進入我的安息。12 弟兄們,你們要謹慎,免得你們中間或有人存不信的惡心,把永生上帝離棄了。13 總要趁著還有今日,天天彼此相勸,免得你們中間有人被罪迷惑,心裏就剛硬了。14 我們若將起初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就在基督裏有分了。15 經上說:「你們今日若聽他的話,就不可硬著心,像惹他發怒的日子一樣」。16 那時,聽見他話惹他發怒的是誰呢?豈不是跟摩西從埃及出來的眾人嗎?17 上帝四十年之久,又厭煩誰呢?豈不是那些犯罪、屍首倒在曠野的人嗎?18 又向誰起誓,不容他們進入他的安息呢?豈不是向那些不信從的人嗎?19 這樣看來,他們不能進入 安息是因為不信的緣故了。
4:1 我們既蒙留下,有進入他安息的應許,就當畏懼,免得我們(原文是你們)中間或有人似乎是趕不上了。2 因為有福音傳給我們,像傳給他們一樣;只是所聽見的道與他們無益,因為他們沒有信心與所聽見的道調和。3 但我們已經相信的人得以進入那安息,正如上帝所說:「我在怒中起誓說:『他們斷不可進入我的安息!』」其實造物之工,從創世以來已經成全了。4 論到第七日,有一處說:「到第七日,上帝就歇了他一切的工」。5 又有一處說:「他們斷不可進入我的安息!」6 既有必進安息的人,那先前聽見福音的,因為不信從,不得進去。7 所以過了多年,就在大衛的書上,又限定一日,如以上所引的說:「你們今日若聽他的話,就不可硬著心」。8 若是約書亞已叫他們享了安息,後來上帝就不再提別的日子了。9 這樣看來,必另有一安息日的安息為上帝的子民存留。10 因為那進入安息的,乃是歇了自己的工,正如上帝歇了他的工一樣。11 所以,我們務必竭力進入那安息,免得有人學那不信從的樣子跌倒了。12 上帝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13 並且被造的沒有一樣在他面前不顯然的;原來萬物在那與我們有關係的主眼前,都是赤露敞開的。
[六]林前6:18 你們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無論甚麼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19 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這聖靈是從上帝而來,住在你們裏頭的;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20 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上帝。
林前11:27 所以,無論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餅,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11:28 人應當自己省察,然後吃這餅、喝這杯。29 因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 主的身體,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30 因此,在你們中間有好些軟弱的與患病的,死(原文是睡)的也不少。31 我們若是先分辨自己,就不至於受審。32 我們受審的時候,乃是被主懲治,免得我們和世人一同定罪。
[七]彼前2:19 倘若人為叫良心對得住上帝,就忍受冤屈的苦楚,這是可喜愛的。
[八]羅7:7 這樣,我們可說甚麼呢?律法是罪嗎?斷乎不是!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為罪。非律法說「不可起貪心」,我就不知何為貪心。8 然而,罪趁著機會, 就藉著誡命叫諸般的貪心在我裏頭發動;因為沒有律法,罪是死的。9 我以前沒有律法是活著的;但是誡命來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10 那本來叫人活的誡命,反倒叫我死;11 因為罪趁著機會,就藉著誡命引誘我,並且殺了我。12 這樣看來,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13 既然如此,那良善的是叫我死嗎?斷乎不是! 叫我死的乃是罪。但罪藉著那良善的叫我死,就顯出真是罪,叫罪因誡命更顯出是惡極了。14 我們原曉得律法是屬乎靈的,但我是屬乎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了。15 因為我所做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願意的,我並不做;我所恨惡的,我倒去做。16 若我所做的,是我所不願意的,我就應承律法是善的。17 既是這樣,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裏頭的罪做的。18 我也知道,在我裏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19 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20 若我去做所不願意做的,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裏頭的罪做的。21 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22 因為按我裏面的意思(原文是人),我是喜歡上帝的律;23 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24 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25 感謝上帝,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這樣看來,我以內心順服上帝的律,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
[九]利18:20 不可與鄰舍的妻行淫,玷污自己。18:22 不可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這本是可憎惡的。18:23 不可與獸淫合,玷污自己。女人也不可站在獸前,與牠淫合;這本是逆性的事。19:31 「不可偏向那些交鬼的和行巫術的;不可求問他們,以致被他們玷污了。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
[十]尼13:29 我的上帝啊,求你記念他們的罪;因為他們玷污了祭司的職任,違背你與祭司利未人所立的約。
[十一]賽30:22 你雕刻偶像所包的銀子和鑄造偶像所鍍的金子,你要玷污,要拋棄,好像污穢之物,對偶像說:「去吧!」
[十二]結20:7 我對他們說,你們各人要拋棄眼所喜愛那可憎之物,不可因埃及的偶像玷污自己。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20:26 因他們將一切頭生的經 火,我就任憑他們在這供獻的事上玷污自己,好叫他們淒涼,使他們知道我是耶和華。20:31 你們奉上供物使你們兒子經火的時候,仍將一切偶像玷污自己,直到今日嗎?以色列家啊,我豈被你們求問嗎?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我必不被你們求問。22:4 你因流了人的血,就為有罪;你做了偶像,就玷污自己,使你受報之日臨近,報應之年來到。所以我叫你受列國的凌辱和列邦的譏誚。23:7 阿荷拉就與亞述人中最美的男子放縱淫行,她因所戀愛之人的一切偶像,玷污自己。
[十三]彼後2:13 行的不義,就得了不義的工價。這些人喜愛白晝宴樂,他們已被玷污,又有瑕疵,正與你們一同坐席,就以自己的詭詐為快樂。
[十四]林前11:27 所以,無論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餅,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28 人應當自己省察,然後吃這餅、喝這杯。29 因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 主的身體,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30 因此,在你們中間有好些軟弱的與患病的,死(-原文是睡)的也不少。31 我們若是先分辨自己,就不至於受審。
[十五]瑪2:11 猶大人行事詭詐,並且在以色列和耶路撒冷中行一件可憎的事;因為猶大人褻瀆耶和華所喜愛的聖潔(或譯:聖地),娶 事奉外邦神的女子為妻。
[十六]徒3:14 你們棄絕了那聖潔公義者,反求釋放一個兇手給你們。
[十七]帖前4:3 上帝的旨意就是要你們成為聖潔,遠避淫行;4 要你們各人曉得怎樣用聖潔、尊貴守著自己的身體,5 不放縱私慾的邪情,像那不認識上帝的外邦人。
[十八]提前1:9 因為律法不是為義人設立的,乃是為不法和不服的,不虔誠和犯罪的,不聖潔和戀世俗的,弒父母和殺人的,10 行淫和親男色的,搶人口和說謊話的,並起假誓的,或是為別樣敵正道的事設立的。
[十九]提後2:21 人若自潔,脫離卑賤的事,就必作貴重的器皿,成為聖潔,合乎主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二十]來12:14 你們要追求與眾人和睦,並要追求聖潔;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15 又要謹慎,恐怕有人失了上帝的恩;恐怕有毒根生出來擾亂你們,因此叫眾人沾染污穢;16 恐怕有淫亂的,有貪戀世俗如以掃的,他因一點食物把自己長子的名分賣了。
[二十一]伯5:13 他叫有智慧的中了自己的詭計,使狡詐人的計謀速速滅亡。
[二十二]箴10:6 福祉臨到義人的頭;強暴蒙蔽惡人的口。10:11 義人的口是生命的泉源;強暴蒙蔽惡人的口。
[二十三]太15:14 任憑他們吧!他們是瞎眼領路的;若是瞎子領瞎子,兩個人都要掉在坑裏。
[二十四] 路6:39 耶穌又用比喻對他們說:瞎子豈能領瞎子,兩個人不是都要掉在坑裏嗎?
[二十五]羅2:17 你稱為猶太人,又倚靠律法,且指著上帝誇口;18 既從律法中受了教訓,就曉得上帝的旨意,也能分別是非(或譯:也喜愛那美好的事);19 又深信自己是給瞎子領路的,是黑暗中人的光,20 是蠢笨人的師傅,是小孩子的先生,在律法上有知識和真理的模範。
[二十六]林前12:1 我們既有這許多的見證人,如同雲彩圍著我們,就當放下各樣的重擔,脫去容易纏累我們的罪,存心忍耐,奔那擺在我們前頭的路程,2 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或譯:仰望那將真道創始成終的耶穌)。他因那擺在前面的喜樂,就輕看羞辱,忍受了十字架 的苦難,便坐在上帝寶座的右邊。3 那忍受罪人這樣頂撞的,你們要思想,免得疲倦灰心。4 你們與罪惡相爭,還沒有抵擋到流血的地步。5 你們又忘了那勸你們如同勸兒子的話,說:我兒,你不可輕看主的管教,被他責備的時候也不可灰心;6 因為主所愛的,他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納的兒子。
[二十七]約17:15 我不求你叫他們離開世界,只求你保守他們脫離那惡者(或譯:脫離罪惡)。
[二十八]羅7:21 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22 因為按著我裏面的意思(原文是人),我是喜歡上帝的律;23 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24 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25 感謝上帝,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這樣看來,我以內心順服上帝的律,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
留言列表